“啊……”一声惨叫回荡在山谷之间,雷云不好意思的向后飘出数米之远,怯怯地声音传来:“对不起,我只是见你发呆,就想提醒提醒你,可我忘了我身上的天雷。”
缓过来的朱厌听到雷云的解释,心里并未怪雷云,而是询问道:“你这是有了灵识?”
“嗯嗯嗯,朱厌,你可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妖,我以后想待在你身边,你身上好香啊。”
朱厌抬手制止兴奋地想飘过来的雷云,出声喝到:“你别过来,我可不想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被雷劈死的猿。”
见雷云焉哒哒又飘远几米,朱厌才松了口气,才有空询问心中疑惑:“你为什么说戾气是香的?还有你之前之所以劈我,难不成是因为我身上的戾气。”
“雷云是戾气的克星,而且我每次劈完你后,修为就会涨好大一截。”说到这里,雷云瞬间雷光闪烁,似乎下一秒就要劈向朱厌。
“诶诶诶,别激动。你看我,如今身上戾气并不重,而且被雷劈是真的疼。”朱厌真的是怕了,怕这朵雷云时不时不由分说的就开劈。
“如果你真的想跟着我,那我们必须约法三章。”
“哪三章?”雷云还幻化出三根手指比了比。
“第一,除了血月之夜,其余时间你都不能未经我允许就用雷劈我。”
刚说完第一条,雷云就出声说道:“可我忍不住怎么办?你身上的戾气随时随地都在吸引着我。”
“那你就必须学会控制,不然你就不能跟着我。”朱厌对此丝毫不让步,语气不容置疑。
“那好吧。”
不理会雷云低迷的情绪,朱厌继续开始说自己的第二条。“第二,不可随意使用天雷。”
“可我的力量就是天雷呀,我为什么不能使用它?”天雷疑惑不解,可以说雷云与生俱来就是天雷的容器。
“天雷杀伤力太大,如果你想跟着我就必须得慎用你的力量。”天雷之下,众生平等,一切都会化为灰烬。
只听了两个条件,雷云就有了退缩之意,可想到赵远舟身上的戾气,雷云只能怏怏开口:“第三条呢?”
“第三条就是你必须学习常识。”朱厌从刚才两人的交流中就发现雷云虽已有灵识,但却缺乏一定的常识。
从这之后,大荒众妖都知道朱厌身边有朵雷云,只要看见雷云的地方就必定会找到朱厌。
跟在朱厌身边几年,雷云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云霓裳。当时朱厌还问过雷云为何给自己取个人类名字?
当时的雷云是这样的回答的,“我觉得雷云不好听,我跟着你去人间这么多回,人类都有不同的名字,且都比雷云好听。”
“那你为何取名霓裳?”当时的朱厌好奇的询问雷云。
“我曾在人间听到过一句诗,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虽然雷云不明白此句诗的意思,但却觉得甚美甚好听,所以才给自己取名霓裳,以自己真身云为姓。
(注:诗句摘自白居易的《长恨歌》,关于雷云与戾气的描写均属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