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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浩翔:岁月逢花

一百年不登一次邮箱,再打开电脑浏览界面时,收件箱里堆满了晏文茵发给姜之艺的邮件,不是分享她在多伦多的美好留学生活,就是抱怨这边天气现在冷的不像话;最新的一条点进去先是问了问刘耀文最近好不好,异地恋太苦有点坚持不下去了。她草草划拉着看了几眼,并没有要回复的意思。

抱怨是假的,甜蜜是真的。姜之艺太了解她,于是浅浅笑一下就算过了。

晏文茵没有姜之艺的联系方式,除了这个八百年不会换的邮箱之外,晏文茵如今找不到任何其他能联系到姜之艺的方法,每一条都得不到回应甚至不确定姜之艺能不能看见,但还是坚持一周发两次。

姜之艺看不看得见是姜之艺的事,写不写是晏文茵的事。

也必须得写。

正要关闭邮箱,一个红点忽然出现在收件箱的位置,问候刘耀文的消息被顶了下去,这次的邮件过于简短,以至于姜之艺根本不用点开,便能看见那轻飘飘的一行字。

她搁在鼠标上的手指抖了一下,使劲眨了眨眼睛复又睁开。

没做梦啊。

姜之艺下意识做了个吞咽的动作,脖子以下立马跟瘫痪了似的,除了胸腔里那颗蹦跶的不太正常的心,她整个人好像一颗在花叶上猛然被太阳照到的露珠,蒸发的一根头发都不剩,一晃便去天堂。

——严浩翔回国了。

回国了,好快啊。他多久走的?

有点心慌。她咳嗽了一声,试图转移注意力,可手指每每想关掉界面时就跟卡顿了一样,死活按不下去左键,只留她无可奈何地直视那串孤零零的话语。

宿舍门“砰”的一声被撞开,同时被撞开的也是姜之艺的思绪,身体控制权终于又回到自己这边,她面色平静地合上电脑,从上铺探个头出来向下望了望:“怎么回来这么早?”

“社团活动取消了临时。”室友方苗冲她挥了下手,“说什么要接待N大的一个学生团队,人家名校浩浩荡荡领过来十几个人来和咱学校交流,给吃给住的,谁还管你什么英语小社团?”

姜之艺笑笑没说话,方苗吸了口奶茶,把珍珠嚼了嚼,“不过我们社团跟这次交流会沾点边儿,也有翻译方向研究,所以可以去观摩。我打算明天去看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

“我就算了。你也知道我懒,跟考试没关系的压根不想去。”

方苗站在姜之艺床边露个脑袋,仰着头可怜巴巴看着她:“你就陪我去嘛,我们社团好不容易给了我一个名额,你也知道我社恐,但我又真的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之之,就这一次好不好?我保证就这一次~”方苗整个人就是南方水土养出来细皮嫩肉的小姑娘,说话语气也软的不行,尤其是撒起娇来语气里自带的波浪线,让姜之艺招架不住。

很像一个人。姜之艺看着方苗忽然想起他,心倏地软了半截,叹口气,还是摇了摇头,“我一直招架不住你这样。”

在方苗弯着眼睛欢呼的时候,姜之艺的心里也只剩了那句话。

我一直招架不住。

大三的晚课开始少了起来,这对不用冒着寒风穿越生活区爬好几楼去上课的同学们无疑是一个大恩赐。姜之艺今晚食欲不振,躺在床上刷手机,底下传来室友买回来的酱香饼香味儿,她吸了吸鼻子,觉得自己在手机上看到的任何字随意排列组合都只能合成一个名字:严浩翔。

这食欲能好就怪了。她吸吸鼻子翻了个身,试图把饭香隔绝开来,然而都是无用功,方苗在底下边看电视剧边吃饭,她在床上边刷手机边恍惚。

既然知道了就不能装作不知道,藏了心事就不可能不想。就像严浩翔这个名字,从十六岁就刻在骨头里,到了二十一岁不可能磨灭掉,哪怕四年没见过面,隔着太平洋把思绪冻在海底,再提及的时候,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占据掉整个生活。

所以生活真难,做人也忒麻烦。姜之艺有些懊恼地丢掉手机,坐起来捶了捶脖子,动静不大却引得方苗看过来:“我说,你今儿怎么回事儿?从我回来就没精打采一副精气丢了一截儿的样儿,要不是知道你没男朋友,真以为你被绿了。”

姜之艺哽了一下,还是从上铺下来坐到了方苗旁边,“我今天早上做英语阅读,看到一篇文章,”她边说边觑方苗的表情,“就是说这个主人公啊,跟她男朋友分手了,后来相隔两地好几年,忽然有一天那个男的回来了,然后主人公就老是想着她前男友……你说,这正常吗?”

这正常吗?姜之艺自己问完都觉得自己不正常,到底是什么值得在乎的事,连明面都摆不出来,非要她编一个如此破绽百出的谎来探求内心的想法,妄想别人替自己排忧解难。

“这不人之常情么?”方苗把饼咽下去说,“就好像你养了一只小狗后来把它送人了,但还是同样放不太下一样吧,虽然比喻有点不恰当,但是你懂的吧?”

姜之艺忙不迭点头:“所以我不是旧情难忘?!”

……

沉默是此时的康桥。

姜之艺,谢谢你这张嘴啊!

于是在方苗略显诧异的眼神下,她一脸淡定地补充:“看的时候代入我自己了。”

所幸方苗没多追究,只是接着解释:“更何况是爱过的人,但凡是没闹翻的,偶尔提起再怀念一下惦记一下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么,没一点感慨的才不叫人吧。”

好,听着前半句的时候姜之艺已经松了一口气,果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刚想如释重负地笑一笑,便被方苗那后半句建立在“没闹翻”的命题上搞垮了脸。

生活于姜之艺而言总体是平淡无风浪的,但她的一小部分青春,在十几岁的美好和放纵中还夹杂着一丝丝狗血。那段几乎刻在心底的过往,掠过荒原烧过她的皮骨,可谓是瞬间把自己不值一提的普通人生升华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所以她拼尽全力想要埋藏那段过去,换掉通讯设备切断一切与旧友的联系,试图通过“失踪”的方法把之前与未来全部割断。

她被伤得太重也不敢舔舐伤口,只祈求时间能过的快一些,把伤疤藏在岁月中。渴望随着大学生活的开始,那个人连同过去一并抹掉再开启新的生活。

明明知道这种偏激的方法不会奏效太久,在她战战兢兢的日子里偷来三年清闲,又在某一天忽然张牙舞爪地出现在面前,撞得她手足无措。可姜之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试图再把时光拉长一点,只要那人还在加拿大,隔着几千公里和十几个小时的时差,她就还可以朝着预想的方向前进。

交流会开始时间安排在早八,好不容易第二天没早课却不能睡懒觉,姜之艺一起床就用幽怨的眼神瞅着方苗,“他们昨天不是很晚才到的学校吗,都不多睡会儿?非要八点就开始?!”方苗堆着笑把早餐递给姜之艺“赔罪”,“就是就是,果然他们学霸都不睡懒觉的哈。”她现在是一整个姜之艺说往东她不敢往西的状态,毕竟拉人家陪着去的是自己,方苗觉得自己就差拿出伺候姑奶奶那架势了,捏肩捶背好一会儿,才和祖宗一块出了门。

“哎对,不过你这次去不是啥也得不到的!”方苗说,“我学姐昨天去接待的他们,听说那里面有一位绝世帅哥!就是那种站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的类型,啊……我这辈子估计都不会见到那种很耀眼的人了,如果一会儿让我见见,我真的能吹嘘到我进坟墓的前一秒。”

几句话而已,就能让姜之艺轻而易举地想到十六岁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的场景——喧嚣的操场,热闹的人群,他穿着紫白色的校服靠在水泥墙边,冷白皮肤是那年夏日最好的解暑药,瘦削却不柔弱的身躯和永远挺拔的后背勾画出凌厉的曲线,手随意的搭在吉他上,微微提起的唇角瞬间入了姜之艺的眼睛。他身边有个很漂亮的女生,可他却比女生还要好看。姜之艺透过相机镜头偷偷看他,自己默默铭记下了第一次心动。

自此,严浩翔是姜之艺见过最耀眼的人。不知道今天这位能不能比得上当初的惊鸿一瞥,想来是比不上的,时机和氛围差了哪个都会索然无味,况且那时候才是青春年少的十六岁,哪个阶段都比不上的十六岁。

八点开始十点结束,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主讲教师把时间拿捏的格外准确,用幽默的语气把经验和理论谈的头头是道,哪怕是姜之艺这种上课走神儿刷手机的人都听的很愉快,她本就不打算考研,正苦恼毕业以后的工作方向,今天听完之后她打算回去再好好了解一下翻译方面。一切都跟方苗说的差不多,除了——

“帅哥呢?”姜之艺站在楼道里瞅着方苗,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她长得本就偏小鹿相,最灵动的全靠那一双眼睛,方苗特别怕姜之艺这么看她,好像不得到想要的答案就不饶人那般被死死厄住喉咙,让人撒不出谎来。可方苗也觉得冤,对啊,学姐说的大帅哥呢?她叹着气挠头,“哎我也不清楚啊!学姐明明说今天的主讲人是他来着,谁知道变成个中年眼镜男了,我也很难过好不好。”

姜之艺轻笑一声,算了,认栽吧,反正又不是没有收获。因为方苗还需要和社团一起完善一些后续活动,所以姜之艺决定先去食堂买饭,虽然十点吃饭有点早,但二人一致不想过会儿再出来一趟,还不如趁现在买完。

十点左右去食堂的只有一小拨儿刚下第一节课的学生,不用排队上电梯,姜之艺今天穿的是一件新的米白色面包服,去食堂的路上才想起肯定又免不了染一身油烟味,于是并没有什么用的拢了拢领口,试图不让油烟钻进衣服里。

在即将跨进扶梯的时候,脚下忽然被什么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是鞋带被踩开了。她时常会想把鞋带系成一个死扣,那样就不用总是系了。曾经不止一次有过这个想法,跟那个人说了之后那人只会提着嘴角摸一把她的头,然后说:“以后我给你系。” 

姜之艺小声叹口气,退到一边把鞋带系好之后使劲紧了紧,然后站起来往食堂里走,却又在这时和对面的人撞了个满怀。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第一反应是先弯着身子道歉,然后又闪到一边打算给人家让路,可对面的人却也止住了脚步,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不动了,在没有得到回应时姜之艺才抬起头看过去,随即整个人便呆立在原地。

那人高出姜之艺一头,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戴着白色口罩,堪堪遮住半张脸,只剩那双好看的眼睛正盯着她,眸子里寻不到半点温度,虽是垂着眼看过来,可压迫感半点不减。

因为一双眼睛就可以认出来的人。

姜之艺记得,那双眼睛可以温柔到滴出糖浆,也可以冷漠的锥心刺骨。他真是把自己冷若冰山的外貌和漠然置之的性格展现的分明,让人看一眼就疏离,让如今的姜之艺看一眼就心痛。

严浩翔。 

姜之艺把这个名字在心底过了几遍,最后也没叫出口。

命运到底是怎么造化弄人的?它会变成一个顽皮的小孩,让你在前一天刚刚得到他的消息下一秒就安排一个哭笑不得的重逢,随便到只是在临近空气中都飘着油脂和烟火气息的食堂门口,然后抱着手臂看一场热闹,再感叹一声“缘分”。

猝不及防,不给人半点反应时间的相遇,分不清是缘还是孽。就像姜之艺从过往中逃了这么久,还是败给了命运安排的巧合。

严浩翔没有说话,只是低眉那么看着她,而她慌得早已六神无主。

早知道就该过会儿再出来买饭的。姜之艺避开那过于坦荡的目光,连一句“过得好吗”都问不出口。

细细算来,他们认识已经五年,却分开了四年。四年很长,长到姜之艺已经不敢与严浩翔相认;那人长得更加挺拔俊朗,也更加陌生,陌生的让姜之艺感到害怕。

如此看来,时间并没有洗刷一切,而是相反,把他们弄得更加遍体鳞伤。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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