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为虚构,勿模仿,勿二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你说进了精神病院的人怎么证明自己没病啊?
“怎么样亲爱的,你在这里还好吗?”我在电视上和她视频。果真她疯了一般扑在电视面前祈求我放了她,但她可是我的太阳啊!我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放她走呢。“现在外面没有找你,包括那个爱你的爸妈。他们以为你和一个小混混走了甚至还怀了孕,你那可笑的爸妈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尊可怜的脸面居然公开说你意外去世了!哈哈哈哈哈怎么样被忽视的滋味舒服吗?”我就在这边看着她痛苦的样子,前所未有的爽感!
我准备去见一见线下的她,在那个环境里我为了不让她疯,我给她了几本讲述绝望的书,一个电脑,当然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安装了监控我可要掌握她的一举一动!千万不能死了,现如今她看起来已经习惯了在这个环境下生存,那我可要好好去见见我的小太阳了。
“啊!”开门后的一瞬间她拿着刀刺向了我!她跑出去了而我到在血泊了。不可能!我明明看着她正在书房看书!她居然做了手脚!
你看!果然她还是那个单纯的小太阳,她疯狂的跑到警局去报警说有人囚禁她,但是呢!那些警察认为她是为了获得她父母丰厚财产而整容的疯子,没有人相信她!我早就说过了,所有人都认为她死了。她不相信她跑到她父母家,“你滚出去!我们家没有你这个人,真正的沫沫已经死了!”她愣住了,家里有了一个新的妹妹代替她也叫茉茉,她和她长的一模一样!不过和她不是一个沫!可怜的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父母养她只是为了给自己塑造一个慈父慈母的形象,在这个家里根本没有爱,一个没有价值的弃子不会得到关注。我又找到她了,我亲手从警察那里把她再次“领养”回去。
渐渐的我发现我的太阳早已不在温暖了,她也变成暗红色的了。她似乎彻底成了我。
不!还没有!这不够!我要让她彻彻底底的绝望!因为领养了“失足女生”我成了名声更大的公众人物,所有人都认为我是那个大善人而她只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每天打开电视就是光鲜亮丽的我出现在电视上劝诫各位女生保护好自己不被拐走,告诉她们一些新的诈骗拐卖的技巧让她们小心。哇!怎么办那个将她囚禁起来的人在那里叫别人如何保护自己。我突然发现比起把她领养在家里,让她外出更会让她感受到那种歧视!侮辱!绝望!那种想向任何人求助却除了白眼辱骂什么都获得不了的绝望。
那天我接到电话,“朱女士,您领养的那个失足女生好像出现了精神疾病您看怎么处理”“哦?既然精神有问题那就进精神病院吧,害我真是心痛啊,希望她早日正常”我在电话这头假惺惺的说到,哈哈我都感觉我可以去演戏了。我清清楚楚的听到她在电话那边高喊“我没病!放我出去”。可是一个有精神疾病的人怎么会承认自己有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