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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文无关:短篇(3)

叶罗丽:穿越成为文茜后我成了马甲大佬

京城上流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是周漠栩的舔狗,随叫随到,甚至于他在酒店开房我都会冒着大雨跑到酒店楼下给他送避孕套,并且毫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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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栩哥,你和许明月打算结婚了?”包厢里,坐在沙发上的周漠栩听到这句话神色不变,依旧懒懒散散,“没有,再玩几年吧,结婚后多少得给她点面子,收收心。”

“哈哈哈哈,看来再过几年许明月就要苦尽甘来了。”众人调侃着,江漠栩的身边坐着一个娇俏的少女,正调皮的吐着舌头,“阿栩说什么你们都信啊?他怎么可能真的会娶那个女人啊?”

江漠栩宠溺的看着她,“嗯,雯雯说的对。”

“厉害还得是咱雯姐厉害,许明月追了三年才到手的男人雯姐一回国就给拿下了。”江漠栩的兄弟们暧昧的看着两人。

我站在包厢外,听到里面的谈话没有心底没有任何波澜,把刚点的母鸡汤扔到了垃圾桶里,转身走了。

回到偏僻的小房子里时,看着被布置的温馨却依旧掩盖不了贫穷的气息的小房子,我终于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在这里睡了一觉,醒来后我看见桌上摆着的我和周星辞的合照,突然间好像什么都不怨了。

我跟江漠栩提了分手,在这间小破屋里待了三天。

我并不爱江漠栩,当初和他在一起也是无意中得知了他胸腔里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是许星辞捐出去的。

为了再听一听他的心跳声,我追了他三年,他和许星辞长得有点像,看着他我就会想起许星辞。

想起那个曾经温柔,却沉默的少年。他啊,特别特别的好,是独属于我一个人的阿拉丁神灯,是独属于我一个人的星星,努力的散发着属于自己的一点光芒,一点都不耀眼,却很温暖,为我找到人生的方向道路,让我不再迷茫,让我冰冷的人生有了温度。

我爱他啊,曾经在孤儿院相依为命的那几年,他像个狼崽子一样护着我,不让任何人欺负我,后来逃离孤儿院后,为了供我读书,他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

打过黑拳,当过黑手党,最后干起了杀人的买卖。

他因为我,被别人当作一把锋利的刀刃,杀了很多人,在外人眼里,他是叱咤风云的杀手,可是在我这里,他永远都是许星辞,永远都是那个怕我吃不饱饭,把他的饭省下一半留给我的少年。

许星辞啊,那个傻到愿意为了我放弃生命的少年,他永远都风华正茂,鲜衣怒马,可是这么好的一个人,生命却永远停在了他二十一岁这一年。

“许星辞。”我捂住自己的眼睛,泪水依旧滚滚落下,“三年了,你怎么不来看看我。”

我的星星,我的阿拉丁神灯,他永远长眠于地底,温柔的少年最后化成了一捧灰,世界高速发展,一切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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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月,你跟我分手就是因为他?】周漠栩给我发了信息,还配上了许星辞的照片。

他哪里找到的?

我拧紧眉,不耐的打字,【你有事?】

周漠栩没再回消息,而是直接打了一个电话过来,电话中男人声音冰冷,“许明月,因为一个死人把我甩了,怎么?你在欲擒故纵?”

我沉默了一会,声音冷冷的,“无论他是死是活你都比不上他,你根本不配和他比。”

许星辞的爱是托举,他让我踩在他的背上,他把我举的高高的,他给我一张通往世界的机票,让我去看世界。

周漠栩的爱?

哈,我忘了,周漠栩根本没有爱,他的爱给了陈雯。

“可以,你够行,许明月,你给老子等着。”周漠栩撂下狠话后就把电话掐断了。

我没有多大的感触,我与他,只不过是人生的过路人。

我没想过周漠栩这么高傲的世家子弟会来找我,他似乎喝醉了,眼角含泪,“明月,你看着我,我不信你没爱过我。”

我望着他的眼睛,有一层薄雾,让人看不透。

哦,我也不想看透。

我把他拽着我的手甩开,冷漠的说:“周漠栩,你无不无聊?”

周漠栩似乎是没想到我会甩开他,愣了愣,什么都没说,受伤的望着我。

我满心反感厌恶,“我说,你玩够了吗?”世家子弟的游戏总是这样,无聊又让人反感。

我是做科研的,这次回来也只不过是因为要拿粒子对撞机,我没想过会再见到周漠栩。

毕竟我和他的人生是两条岔路口,他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权贵,而我,是学术界的科研人员。

我没再见周漠栩,走了。

上楼的时候我隐约想起第一次写日记时写下的话,【我不想呆在孤儿院了,他们好坏,扯我头发,欺负我】

于是,年仅十二的许星辞带我逃离了吃人的魔窟。

后来,我零零碎碎写的小愿望都被许星辞实现了,我想上学,他拼了命的打拳供我上学,我想买电脑,他去杀人帮我赚钱买电脑。

我的许星辞啊,总是这样,沉默又温柔。

后来,诺贝尔奖上,我三十三岁,最年轻金牌得主,主持人问我,“是什么让您支撑着走到现在呢?”

我微微一笑,“是我的爱人。”我看向摄像头,像是透过摄像头,看向遥远的从前,“我是孤儿出身,他和我在同一个孤儿院长大,当时的孤儿院建立没有现在那么严苛,那所孤儿院是不正规的黑心孤儿院,很小的时候,因为我自愿捐出600cc的血,院长奖励了我一本五毛钱的双行本,我把它当成我的日记,也是我的许愿屋。” 我的眼角隐隐有泪意浮现,“第一次许愿,是希望我能逃离孤儿院。十二岁的他带着九岁的我逃跑了。第二次许愿,是我想上学。”

“地下拳场知道吗?生的拿钱,死的埋尸,他用命去赚钱给我交学费,供我上学,他把我托举起来,自己成为了一个烂人。我跟他表白的时候他很内敛,甚至觉得他配不上我。”

“后来,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仇家不少,绑架了我,丢了一把枪到他面前,说要么我死,要么他亡,他毫不犹豫把枪对准他的脑袋,我亲眼看着他死在我眼前,那天阳光甚好,可我仿佛身处地狱。后来我把他抱在怀里,他让我把他的心脏捐出去,我舍不得,可那是他的意愿,我不能违背,他还说,让我好好生活,让我闪闪发亮,让我照耀别人,让我永远幸福。”

少年风华正茂,才华横溢,沉默内敛,又如沐春风,可未免过于狠心了些,留爱妻一人只身面对苦难,誓言同风飘散,于后化作明星,伴在明月身旁。

小许算了吧,我突然好想给你们看看。

小许最后一句话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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