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再次奔跑起来,枯燥慢慢的从我的日常中消失。她永远是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当其他女人们凑在一起谈论美貌与男人时,她要坐在草地上,描摹远处的雪山和游荡的牛群。
夜深人静时,除了枪手们的枪声告诉我还有人没有睡下,只有她的房间依旧亮着灯。
她的羽毛洁白而美丽,在我们这群喧闹的野鸭之间显得格格不入。
我从母亲那里了解到,她的名字叫诺沫莉·拉摩,,来自华盛顿,刚刚从大学毕业。
但是她的身上并没有东部人身上的傲慢。
“小姐,请问你在读什么?”在第三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开了口。那个时候我认识的字极少,只够我记账,写名。
她似乎对我的询问感到惊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回答:“拉摩的侄儿,一本特殊的小说,我很喜欢里面深刻的思想。”
她将手中的书往我手中递过来,“你要看吗”
“我不能完全看懂这些句子。”
“那真遗憾!你会写你的名字嘛?”
“是的,我会。”
她从书页中翻出一张严重泛黄的牛皮纸,上面写满了字母,看样子都是别人的名字。
“那不妨写下来!这样我们就永远是朋友了!”她把笔和纸一同递过来。
我接过纸笔,心中有点忐忑,我小心翼翼且无比艰难地在纸上写下我平常写的很熟练的字母。
“Kingo·Chantry(金哥·钱特里)”
“Nomery·L'Amour”
她收好那张纸,“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孩。”
“我只是遵循我的意愿在做这一切,拉摩小姐,你也十分独特”
身后远处的木门被缓慢推开,母亲在那边喊了起来:“金哥,别忘了把牛群赶回牛棚”
“好的,妈妈!”我转身回答,看见我已经站起来,母亲才放心的回到了屋子里。
“很抱歉,但是我必须去干活了。”我尴尬地站着挠头。
“没关系,我知道你很忙。”她微笑着,同时做出一个“bye——bye”的手势。
刚走几步,却又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等等,钱特里!”
我停下脚步,疑惑地望着她。
“这个,给你!”她把手中的一本书塞在我的手中,便立刻转身向着原先她坐着的地方跑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希望我们能一起讨论这个有趣的冒险!”
我好奇的端详着书的封面——一个蓝色的封面,上面写着书名。
“鲁滨孙.....”我能认出其中的人名。
《鲁滨孙漂流记》,我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同样的,也是我所读过的第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