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其实这是改编版的蚀骨危情,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在发神经,所以改编版的会有一些和配角的亲密接触。
那是初春的一天,简童像以往一样坐在树下的摇椅上,吃着沈修瑾做的下午茶。简童当年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留下了,沈修瑾为了讨简童欢心每天变着花样给简童做精致的下午茶。
梦回那年酷热的夏天,太阳温暖的照射在大地,那年,有个人穿着白衬衫站在树下,从此,自己便爱上了白衬衫,爱上了那穿着白衬衫的人。殊不知此生再也没有人能够入得了她的眼,简童坐在摇椅上想着自己的一生,本是上海滩最骄傲的红玫瑰,那时年少轻狂,心比天高,只觉得世界上最好的便是那树下穿着白衣衬衫的沈修瑾。也只有自己才能配上这样的人。可不曾想就是因为爱上了沈修瑾,爱上了那棵树下的少年,因为那个自以为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夏薇茗付出一腔真意,最后让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容貌被毁,声音变哑,身体残缺,要是当初没有爱上沈修瑾,没有相信夏茗微这些会不会改变呢?
想着想着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简童好像看见了那个穿着黑色百褶裙的女孩扎着马尾在向自己招手,张扬又明艳。
简童原本是上海滩最骄傲 最灿烂的红玫瑰,本应该嫁一位英俊潇洒一心一意的少年,却在风华绝代的时间里遇上了 沈修瑾,成为了一朵被踩进烂泥的红玫瑰 成为了整个上海滩的饭后笑柄。如果能重新来过,我想我应该还会是上海滩最骄傲的红玫瑰,不一样的是我不想在爱沈修瑾了。
简童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把眼角的眼泪擦掉很遗憾的说“沈修瑾,我不能在爱你了,如果能重来我不想在爱你了”简童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声音是那样的颤抖。虽然这一世自己留在了沈修瑾的身边,而沈修瑾对她也是极力的讨好,可能是为了弥补年轻和犯下的错,也可能是爱吧。但是简童从未听过沈修瑾说过我爱你。
我欠了一个女孩的命,她不是夏薇茗,我只想活下来,努力赚钱,带着阿鹿去洱海。简童的嘴角扯出了一丝丝微笑可是让人看着却透露着一丝悲伤又好像是解脱了,简童看向蓝蓝的天空,天空上好像有洱海,洱海上有阿鹿在向她招手。
简童笑着说“阿鹿,对不起啊,没能跟你一起完成心愿,不过我替你看过洱海了,洱海的天很蓝,洱海的海水很清澈,洱海的人也很好,我还在洱海开了一间民宿,叫忆鹿居。可是,阿鹿,我好想你啊,好想好想。”沈修瑾再见了她没有说出口,然后闭上了眼睛!
简童便在风吹着摇椅一摇一摇之下,在万物复苏的绿意里,躺在摇椅上,安详的离去。
简童没有什么突发性的疾病,她便在这个春日的午后,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离开了沈修瑾。
沈修瑾像往常一样去给简童一个薄毯,掐算着时间,去叫醒简童。
但这一天,沈修瑾再也没有能够叫醒简童。
我虽然睁不开眼睛,但是我能听见外面的声音,从来刚强的沈修瑾,老眼泪湿,呜咽的哭了,长久地蹲在我的摇椅旁,我永远忘不了沈修瑾已经不再年轻的手,紧紧地握住我的已经渐渐凉却僵硬的手掌,那时候,沈修瑾哭得像个孩子。
我的灵魂出窍,我看见沈修瑾这番模样,心中还是忍不住一涩,不知道是不是心中还有不舍,还是心中对他的恨被时光消磨,亦或者是心中还有爱,是的了,简童爱沈修瑾,这辈子也只爱过沈修瑾一个人,但是,再来一次,我不要在爱他了。
在这段感情中,我让了步,才成全了那段爱恨纠缠的情感。
我的丧礼并不隆重,但整个S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
我的丧礼,是沈修瑾一手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