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你找的房子里,我安了四个摄像头,客厅两个,卧室两个。同时开了一个网站,每日直播着你的生活。”
“摄像头全天运转着,我这里也全天开直播。”
“你虽然退出了娱乐圈,但是人气还在,仍有许多人愿意看你。”
“随着网站被越来越多的人点击,我赚了很大一笔钱。”
听了他的话,我如坠冰窟。
“你利用我?亏我还把你当成朋友!”
“陈屿,我,我想过被你发现的一天。我本来想挣够了钱就赶紧停手……”
“你从来都是在利用我得到好处!你没把我当过朋友!”
“……对不起。”
我气愤地转身,甩门而出。
我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后来的日子都住在酒店。
被别人欺骗原来是这样的感觉,觉得自己付出的真心遭人践踏,一文不值。
那李嘉凛呢?你在被我冷落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痛苦?
只会比我现在感觉到的痛苦更甚。
我有心想与李嘉凛重逢,不求他能给我什么好脸色,只是想要当面跟他道个歉。
于是,我回到了星耀。
随着我的退圈,乐队解散了,工作室还在。我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想进公司自然不会有人拦我。
于是,我在酒店和公司之间两点一线,在工作室尝试着写写歌,在酒店就是抓紧时间学习唇语,来回兜兜转转,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捱到他回来的那一天。
按理说他已经对星耀撒手不管了,应该不太可能出现在这里。
但那一天,周围的人都很轰动,我通过读唇语知道“李总回来了。”的关键信息,然后随着人流出门迎接。
应该说是我侥幸。老天知道我快死了,给我安排一个开口的机会。
从二楼往下眺望,一眼就看到那个被人流包围的高大身影。
他的头发比以前剪短了,身穿黑色大衣,黑裤子,锃亮的皮鞋,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透露着干练,帅气,意气风发,年少有成。
可我呢?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评价我自己,这一年我混得可以说是醉生梦死,虽然活着,但跟死人区别不大。
手指无意识地捏着栏杆,我不知道自己要不要下去。
想说一句对不起,但是你的对不起谁稀罕?以前那些事做都做了,现在才想起来说对不起,有什么用?
人家还不一定想看见你,你凑过去干嘛?
经过一番纠结,我回到工作室,换了一件戴帽子的衣服,扣上帽子,将脸埋在衣服里,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这才敢下楼。
我走在人群边缘,经过的时候周围人还在热情地寒暄,没有人注意到我。
我偷偷将脸从帽子里探出来,抬头看了他一眼,却发现他也在盯着我看。
我条件反射似的,瞬间低下头,匆匆出门离开了。
回到酒店,我站在镜子前细细端详自己的脸,身形,和姿态。
是了,像我这样一个怪人,走路姿势奇怪,唯唯诺诺,不注重穿衣,走在大街上都会有人侧目,何况是在公司,而且是在他面前。
恐怕你都认不出来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