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朱志鑫没有迟到,反而是早早地来到了她家。
有多早?林楠楠叼着牙刷保持着开门的动作,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朱志鑫。
林楠楠泥肿么来这么早啊,我柴刚醒。
林楠楠含糊不清的说。
朱志鑫穿的常服,黑色皮外套内搭白色锁链衬衫,下面穿着牛仔裤,林楠楠看了到觉得有意思。
林楠楠朱警官私下打扮这么帅的吗?
朱志鑫没有。
被林楠楠这么一打量,朱志鑫哪哪都觉得别扭,生怕林楠楠嫌他哪里打扮的不太好看,好在林楠楠夸他帅。
不过反观林楠楠……穿着睡衣,还露着锁骨,睡意朦胧的样子让人很忍不住想……想到哪里去了。
朱志鑫的脸红的像刚煮熟的虾子一样,林楠楠莫名。
林楠楠你怎么了?外面这么热吗?
朱志鑫……
朱志鑫我先进去了。
说完朱志鑫就头也不回的走了,留林楠楠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怎么看怎么感觉朱警官今天似乎有些不同,但林楠楠说不上来哪里不同。
终于收拾完,林楠楠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走进房间,发现朱志鑫正在看她买的那本《傲慢与偏见》,看的很认真,读的时候甚至会伸出手指读正在读的部分。
习惯倒是一点没变……都那么喜欢指读。林楠楠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想要吓他一跳,没想到刚伸出手就被抓住了。
朱志鑫好幼稚。
林楠楠什么嘛。
忘了他是警察了,没意思。
撇撇嘴,坐到座位上,座位上早就放好了三张试卷。她拿起试卷,粗略的看了看。
林楠楠唔……感觉比上次简单一点。
朱志鑫你上次做的有多惨淡忘了吗?不降低难度又要看你在这里咬笔头梳头发吗?
好了好了好了不用你提醒我上次做的有多糟糕了!我不是为么让你留下来吗!
没想到你在这儿等着我呢!!!
林楠楠气呼呼的捞起笔,一想到自己又要精打细算分数不能让朱志鑫觉得自己太厉害又不能觉得自己是个智障就好生气!
朱志鑫看着林楠楠气鼓鼓的样子,虽然不知道在气什么,但他竟然意外的觉得蛮可爱。
林楠楠给大众的形象貌似是一个不爱废话,冷冷清清的人。但他总能发现林楠楠在生活中很多可爱的瞬间,比如现在,这个小朋友又开始咬笔头。
朱志鑫别总咬了,笔都让你咬坏了。
林楠楠不要打断我的思路!
朱志鑫只好住嘴,一心一意看手里的书。
林楠楠大概也看了这本书,书里有很多地方被她做上了批注,朱志鑫惊讶的发现,林楠楠对这本书的解读和他对这本书的理解非常相似,甚至对爱情观的理解也相似的离谱。
“请你允许我告诉你,我多么敬慕你,多么爱你。”
("You must allow me to tell you how ardently I admire and love you.")
这句话看似朴素,却如同熔岩冲破地壳,凝聚着整部小说最炽烈的能量:
在奥斯汀笔下的摄政时代,爱情永远包裹在社交辞令的蕾丝花边中。达西第一次求婚时堆砌着“门第悬殊”“理性挣扎”的修辞,像戴着白手套弹奏钢琴。而此刻,所有矫饰的语法都被烧灼殆尽——他撕碎了“admire”(敬慕)与“love”(爱)之间的等级秩序,让情感以最本真的形态喷涌。
正如他在晨雾弥漫的罗新斯庄园踏碎露珠走来,这句话也踏碎了贵族男性最后的体面铠甲。那个曾经用“not handsome enough”(不够漂亮)评价伊丽莎白的傲慢者,此刻卑微地请求“allow me”(允许我),完成从审判者到献祭者的蜕变。
而林楠楠在旁边的批注很有意思。
“我坚信我的爱也能刺穿时代的铠甲,真正带领我走向我爱的人。”
这句话,他曾经见过。
——在上一世林楠楠写给他的情书里。
朱志鑫不得不承认,面前这个绞尽脑汁在写试卷的人,可能真的是他的乖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