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画雪山庄。
苍茫雪色覆盖大地,冷风萧肃,远山如墓。几株红梅傲然屹立与风雪之中,艳色绝世。
无心负手立于悬崖之上,眼前云海波澜壮阔,被阳光渲染成一片瑰丽色彩。
手中几张素白的绢纸上,小楷字迹被潮湿的水汽润湿,但依旧能分辨字迹。
“昨日终于住进驿站,方有机会给哥哥和爹爹写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阿萝好想好想你们,都瘦了一圈了。所以吃饭的时候点了很多好吃的,萧瑟付钱的时候看着有点肉疼,我和千落笑坏了。嘿嘿,下次还点。此地的特色菜很好吃,我一顿吃了三大碗,比雷无桀吃的还多。晚上我和千落……”
“到雪月城已有三日,雷无桀登阁成功,拜剑仙李寒衣为师,萧瑟那个家伙,居然成为枪仙的弟子。我也拜了师,但师父说我心不静,要我做些喜欢的事,将每日所感记下来。还有,他嫌我吵,要赶我下山,真是气死我了!我就不下山!他被我烦得不轻,竟然主动跑去跟李寒衣打了一架。虽未分出胜负,但半个雪月城差点都被毁了。回来后,他教我了一曲剑舞,别的却是不教,还说他的剑我学不来。我不就是不喜欢看书嘛,谁像他就是个书呆子,我一定找机会把他的书全都烧了。”
“今日所感:师父坏,雷无桀坏,萧瑟坏,我好!我天下第一好!”
咯吱咯吱———
一阵踩雪声由远及近。
无心没有回头,那人慢慢踱到他身侧,鬓边霜发肆意飞扬。
“看完了?有何感想。”
无心转身,勾起嘴角。
“莫叔叔想说什么?”
“当年她和我住在天外天,一日傍晚我不见她回来,焦急万分,出去找了许久,才发现她被商队的人捡了回去,兴致勃勃要跟对方一起去中原。我养了她十年,她竟连说也不同我说一声。被我找到后,也不见心虚紧张,还跟我说商队老板是好人,要收养她做义女。”
无心忍俊不禁,不由点了点头。
“像是她会做出来的事。”
“这种情况发生了不止一次。”白发仙脸上写满无奈,继续又说:“阿萝天生一副草木心肠,情缘淡薄。如今她还记得给你写信,只怕再过段时间,便将你抛之脑后了。”
无心哪里不明白,最近的那封信迟了三日,还是她随手抓的一张课业充数。
“小没良心的。”无心宠溺地摇了摇头,视线重新落在云海之上。
“此间事已了,莫叔叔,我要闭关。”
白发仙:“宗主何时出关?”
“自是到我神游玄境之时。”
*
雪月城。
一年一度的百花会如期举行。雪月城举全城之力,将宴会布置的如同人间仙境。在这里,可以看到任何一种奇花异草,芬芳馥郁,引来蝴蝶翩翩飞舞。
二楼,谢宣与司空长风对饮,言笑晏晏。
“谢兄,不知今年这百花会可合你心意?”
“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盛景啊,只可惜,有美景没有美人,却是遗憾了。”与挚友同饮,仿佛时光逆转,回归意气风发少年时,谢宣心情愉悦,不由调笑。
司空长风抬手指了指:“你啊你,江湖传言,儒剑仙此生独爱三物,诗,酒,美人。如今你身边不就有个绝世美人吗?你那小徒弟只是声名不显,若是多在江湖上走动走动,只怕美人榜上也没有其他人什么事了。”
谢宣执杯的手微顿,想到什么似的,脸上笑容多了几分宠溺意味:“不过是个淘气的小丫头罢了。”
“看来,你对这个徒弟宝贝得紧啊。当时我见了她便知,你肯定会收她为徒。”说罢,司空长风往谢宣身后看去。
“你那小楼,自从她住进去悉心照料,那些花草的长势比雪月城任何一处都要繁茂。说起来,这百花宴她也帮了不少忙呢。今日怎么不见你带她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