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凝芷足尖微顿,目光黏在他月白长衫的褶线上——熨帖得见棱见角,心里却悄悄敲起边鼓。
莫不是穿得人模狗样,兜里比脸还干净?
她指尖几不可察地蜷了蜷,又慢慢舒展开。
原就是萍水相逢的过路人,何况自己如今形单影只,连个侍婢都没带在身边。
可转念又想起山寨那幕:他冲下陡坡时衣袂翻飞如白鸟振翅,刀刃出鞘时与她背靠背迎向流寇,肩侧溅落的血点都凝着股凛然意气。
这般想着,咬唇的力道便松了些。
他总不至于做那登徒子吧?
到底抬眼望他,见他眉梢微挑似笑非笑,终是轻叹了声——
罢了,谁让这张脸生得过分周正,偏能教人心尖软成一汪春水呢。
“坐吧。”叶凝芷抬手一挥,眼角眉梢漫开笑意,应了萧若风的请求。
萧若风顺势落坐,眸光清亮:“那日之事,多谢姑娘了。”
叶凝芷:“不客气,江湖中人,行侠仗义本就该当如此。”
话一出口,她便觉得自己豪气干云,竟真把自己当成了话本里的侠客,心里正自得意。
可在萧若风眼里,这姑娘脸颊鼓鼓的,明明是个娇憨模样,却偏要装做大侠派头,实在是憨态可掬。
他没忍住低笑出声,却又在她看过来时硬生生憋了回去,转而化作两声清咳:
“在下初入江湖,不知竟有姑娘这等为民除害的侠女,实在是……”
他顿了顿,眼底笑意藏不住,“令人心生敬佩。”
这话听得叶凝芷眼睛一亮。
想起皇帝哥哥总是怕她有危险,这也不让她做,那也不让她做,就连出宫都是她磨了好久。
如今她竟然被人称作"侠女",心里的得意简直要漫出来。
算他有眼光!
果然长得好看的人,眼光都一样拔尖。
她越看萧若风越顺眼,连他衣角沾着的一点草屑都觉得恰到好处。
“我是叶凝芷,你这人不错,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话本上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爱恨分明,她这也算是入乡随俗了吧!
想到此处,她有些窃喜,偷偷瞄了眼萧若风的反应。
萧若风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模样,睫毛像小扇子般忽闪,鼻尖沁着细密的汗珠,倒真像山涧里跃出的流泉,鲜活又明亮。
他忽然生出种想将这份光色悄悄护在身后的念头,就像幼时在王府里,总想把最甜的糖糕藏在锦盒里。
这想法惊得他指尖一颤,连忙望向窗外斑驳的树影,掩饰着自己的失态。
院角的石榴开得正艳,花瓣落在青石板上,像极了山寨里那场未下完的血雨。
良久,他才转过头,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喑哑:
“在下慕长风,初入江湖便能遇见姑娘,实乃三生有幸。”
两人都默契的用了假名,却无法掩饰对彼此的亲近。
后来萧若风不止一次的想,若是当初,他就告诉她,他是琅琊王萧若风的话,他们是不是不会错过,又或者,根本就没有开始。
只是,这世间没有如果,他们只能在这时代的洪流里,痛失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