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4年
今年的我,已经二十四岁了
对于这股雷霆之力的使用,也越发熟练,但我并没有多开心
我的粮食已然不多,而我这次要去的地方是明末城
巧舌邀请我到明末城,他在那儿有了座房子,也囤了些粮食,这次邀请我去,是去干活的
四年前的那个荷包我并没有卖掉,为了防止老板所出卖掉我的信息
现在这世道就是如此,粮食不多,杀了那个男人以后,他的亲人或许会以这个荷包为线索来追到我,如果老板坏了道上的规矩,把我的消息出卖,我也不会落得好下场的
而在我眼前的,是一片荒凉的土地,土地开裂,枯黄的几颗小麦在地上,我走近一看
呵,这小麦也未长出,仅露出一缕苗罢了
太阳快落山了,我得加快脚步了
终于在晚上,我抵达了明末城
呵,这明末城不愧是狗皇帝待的地方,晚上还亮着灯火
我刚想走进城,守卫便拦住了我
“站住,你是干什么的!”
我本想拔刀,但想到这是明末城,一旦我在此杀了他们,我便会被通缉,于是我忍住怒火,与守卫开口
“我是来找朋友的”
“什么朋友?”
“大人,他要找的人是我”
巧舌在这时出现,与守卫说话
“此刻已是半夜时分,为何偏挑这时来?”
“大人,我朋友可能只是因为路程太远,不得已半夜抵达,恳请大人原谅,一点心意”
巧舌拿着两组绿宝石塞进守卫的手中,守卫摆了摆手
“进去吧”
我与巧舌进了他家,屋里整洁,两张床,两把椅子,一张桌子,以及一些粮食
“妈的,那群狗娘养的王八蛋子!”
巧舌狠狠怒骂了一句,随后与我一同坐下
“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事”
我看着巧舌,问着他
“秋,这次的事....你有选择的权利...”
巧舌看着我,说了这句话
选择的权利?
从以往开始,我与巧舌做事我几乎没有拒绝过,他几乎也不希望我拒绝掉,为何这次偏偏不同?
“到底是什么活?难不成...你接了人牙子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