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河·十里锦——“山河清宴”
永昭二十一年七月初一夜一、御旨
酉正一刻,皇帝亲谕:
苏玄“昭宁督察司三载考绩既成,朕于御河十里锦设‘山河清宴’,与民同庆。百官免朝,灯市不闭,凡我大历子民,皆可沿河观灯、同饮。”
二、灯海
御河两岸,万盏新灯齐亮:
• 主灯——“山河无恙”巨灯,高十丈,灯面绘定远将军、西山矿案、漕运盐案三幅浮雕;
• 副灯——“廉明昭雪”七十二盏,每盏刻一案主犯姓名,灯亮即示案结;
• 少年营灯——“鲜衣怒马”三百六十盏,由新科司员亲手点燃,象征一年一案,三年三百六十案无遗漏。
三、宴席
天味舫三层大开,六席同开:1. 御席——皇帝、瑄王、定国公、护国公;2. 储君席——太子、安王;3. 主司席——昭宁公主、楚淮、沈溯;4. 昭雪席——定远将军遗孤、江州举子后人、岭南孤儿代表;5. 新科士席——三年特科三十名司员;6. 万民席——沿河百姓,凭灯牌入席,灯牌上刻“廉明”二字,先到先得,共千席。四、酒令
皇帝亲酌“山河春”,举杯三敬:
第一敬——忠魂昭雪;
第二敬——廉吏新生;
第三敬——大历山河,永夜长明。五、万民同欢
酉正,皇帝与昭宁公主共放第一盏河灯——灯面写“定远忠武”四字。
灯随波去,两岸万民齐呼:
“公主千岁!廉明永照!”
呼声未落,少年营司员齐声唱起《廉明歌》:
“鲜衣怒马少年郎,廉如冰霜剑如霜;
照得山河无黑夜,留得清白在人间。”
沈溯咳,表妹我们下盘棋
苏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