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起见,安凌云和阿大一起进了申城,她这次假扮的是被阿大捡到的哑巴媳妇。
一番打扮过后,安凌云成了一个蓬头露面的女人,她佝偻着身子跟在阿大身后,小心翼翼的,仿佛每一步都踏在薄冰之上。
两人从北门入城,守城的士兵看到阿大便呦呵了一声。
“阿大!你打猎回来了!怎么还带回一个女人?”
阿大笑呵呵的说,“在路上捡的,都快饿死了,看着可怜,带回家当媳妇。”
听到阿大捡了个媳妇,守城的几人围过来瞧稀奇。
安凌云抬起脸小心翼翼的瞧了他们一眼,几个守城的被吓的直拍胸脯。
“哎呦妈呀!这是个母夜叉啊!”
“阿大!这么丑,你能下得去嘴吗?”
“她脸上那是什么?胎记吗?怎么这么大?”
……
为了掩盖自己的美貌,安凌云在脸上做了一个青紫色的胎记。
拳头大的一块,上面还带着细小的绒毛,看上一眼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阿大笑呵呵的说,“看着丑,可身子软。女人嘛!吹了灯都一样,能生孩子就行。”
守城的士兵们闻言,纷纷发出哄笑,似乎对阿大的话颇为赞同。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调侃着阿大,气氛一时变得轻松。
“阿大,有媳妇了,恭喜恭喜啊!”
“这是大喜事,阿大,你就不表示表示?”
阿大露出憨厚的笑容,他说,“同喜,同喜。这样吧,我晚上买些好酒,再整一桌野味,几位爷一起喝喝酒酒,庆祝我阿大有媳妇了!!”
“那好!我们等着!”
“阿大,多整些野味,最好还要有鹿肉……”
阿大陪着笑,冲几个守城的点头哈腰,安凌云跟在阿大身后,一步一步向城内走去。
过了守城那关,阿大低声对安凌云道歉,“大人莫怪,刚才多有得罪。”
安凌云低声道,“无妨,我没有放在心上。我们先去买酒,我这里有些蒙汗药,下在酒里,最多一炷香便起效。”
阿大低声应着先去了酒铺买了两坛酒,又在肉铺买了不少肉,还有各种能买到的瓜果蔬菜。
两人在阿大家用一下午的时间切菜做饭,备了满满一大桌子酒菜装进篮子里,用挑子挑到了城门口。
此时天色已晚,城门附近的商贩都收了摊子,只有几个守城的士兵守在那里。
看到阿大带来丰盛的饭菜,几个守城的嘻嘻哈哈布置着桌椅板凳,又把城楼上守夜的一块叫下来。
安凌云抱着两坛酒呆愣愣的站在一旁,阿大伸手招呼道,“四娘,过来,快给军爷们倒酒。”
“阿大,值守时不能喝酒。”
有个守卫拒绝道,旁边的同伴却一把抱走酒坛笑呵呵的说,“没事,少喝点就行,咱们这么多人,这么点酒喝光了都没事。”
说完,那人又不满的看着阿大,“阿大,你就买了这么点酒,我们这么多人,怎么分啊?”
阿大赶紧点头叉腰的说,“这不是,考虑到几位爷还要守夜吗?要是嫌不够,我再去买两坛。”
“这么多够了,喝多了误事。”第一个说话的人这样说着,手下并不耽搁给自己倒酒。
一群人就这样吃吃喝喝,完全没有一点士兵的样子,在吃喝之余也不耽搁他们在女人面前说荤段子。
安凌云沉默着给他们一遍遍倒酒,又在心里掐着时间,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倒下。
“时间到了。”
平静的说了一句,看着最后一个士兵倒下呼呼大睡,安凌云带着阿大缓缓打开申城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