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狗,乃赶山狗一条。
城里人见本狗的目光总是不友善,把自家那丑陋的宝贝护好了踮脚绕着走。那些狗也算得上是狗?短腿短鼻梁,有些甚至连尾巴都没有,简直是个玩具。
但乡里人就友好些了,本狗通体紫铜色,飞奔扬尘,腿长纤细,下巴上两根箭毛,双眼灼灼,如镀了一层金。毫不害臊的说,基本可以与警犬媲美。端坐在院子里盗贼比老鼠还胆小,仅需狂吠两声,便连滚带爬而跑。
本狗曾为家中捕获多次山鸡,草兔,主人却极少招待过本狗一顿像样的饭。尤其是这些年出猎越来越少,除了主人给本狗的残羹剩菜,就是在猪圈里跟猪一样咽糠菜,去撵老鼠也屡见不鲜。
本以为生活一直会这样艰苦平凡下去,直到本狗的主人与世长辞。
往昔清冷的家中忽然来了一群熟悉的陌生人,对着空荡荡的房屋痛哭流涕,主人被一块黄布盖住如隆起的石头,一根麻绳上穿着几十块面团子代表他的年龄。落满尘土的地上铺着茅草,几位披麻戴孝的妇女哭嚎着。
随后听着丧气的乐声响起,本狗不自觉想起烂桥边的乌鸦,那难听的一个啊。
在亲戚欢天喜地吃完席后,本狗稀里糊涂的被牵走,牵本狗的是个女人,长相如同鲁迅所描写的长妈妈一样,只不过要尖酸刻薄的多:“阿爸怎么这般糊涂?非要给这只烂狗找个家,我才不想养呢。”
然后我又来到乌烟瘴气的城里,遇见了一只松狮小狗,蓝舌头大脑袋,长相蛮憨。
看样子应该是女主人的爱犬,女主人总是怜惜的抚摸,管这只小狗叫小宝贝,小心肝啥的。管本狗叫“下三滥的脏狗”,本狗傲娇,抬起自己的尖嘴默不吭声。
“蓝舌头”还不错,像滚动的毛草球一样欢天喜地,姑且把这狗当朋友吧。
可世事难料,女主人为跟风养狗人一把手,也正是因为蓝舌头的一场病,本狗才有幸重新认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