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还是恐惧着圣斯洛,一整夜她都缩在角落闭眼休息,每当他试图搭话和凑近,立刻就警惕了起来。
圣斯洛受挫地回到车厢外,他接替已经驾驶一夜马车的沈慕枳,挥动缰绳驱使着马前进,在初升的朝阳下,他郁闷道:“她很讨厌我。”
沈慕枳闭目养神,“你总是用一种热烈的目光凝视她,当然会害怕你。”
圣斯洛愣了下,“我的眼神很可怕吗?”
沈慕枳“男人总是会用直勾勾的目光盯着女孩们,”语重心长道,“你以为这是喜欢的表达,其实在女性看来是非常不适的侵占凝视。”
沈慕枳不再多说,圣斯洛是个聪明又善于反思的人,他会知道该怎么做。
正午时,马车出了首城,驶进穿过森林的小路,停在了一条小溪旁。
清澈的溪水顺流直下,几条小鱼轻快地绕过水中苔石,随着水流游向远方。
圣斯洛停下车后就不知去哪儿了,沈慕枳打开车厢门,阿茵斯听到动静抬头看她,银白的鱼尾甩动了几下。
过了会儿,她道,“我叫阿茵斯。”
在此刻,在林间的溪流旁,沈慕枳真正与阿茵斯初识。
四百年后的沈慕枳不与阿茵斯相识,四百年前的阿茵斯不知沈慕枳已经与她相识,她们一直处在两条平行线上。
沈慕枳将阿茵斯抱到溪流的石头上,她接触到水源后心情放松下来,游来的小鱼亲吻着她的鱼尾,孤单的人鱼终于有了笑意。
“喂,人类女孩!”阿茵斯看向岸边穿着白袍看不清脸的女人,“你叫什么名字?”
沈慕枳“人鱼小姐,”对岸的人开口道,“我叫沈慕枳。”
正午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细缝落在沈慕枳的身上,平平无奇的白袍多了些金色的点缀,像自然赠予的无价珠宝,是无与伦比的美丽。
光在沈慕枳的衣服上跃动,晃进了阿茵斯灰蓝的眼眸里。
沈慕枳见她一脸迷茫,轻巧地踩上苔石来到阿茵斯身边,牵起她的手在掌心处写了几个字母:
沈慕枳“这是人类的文字,”笑着说道向苦而生,慕韧而行
阿茵斯不懂她的字,但明白了她的意思,学着沈慕枳的样子拉住她的手,在她掌心处画了几笔:“我用人鱼族的文字记住你的名字了!”
沈慕枳“我也是,”摊开掌心,在上面写了几笔,“我会用人类的文字永远记住你的名字。”
散落满地的牛皮纸上,写满了名字。
慕枳 慕枳……
昏暗的房间里,趴在桌上的人醒过来,将这些纸挥到地上,重新把头埋进了胳膊里。
过了一会儿,丁程鑫抬起头,眼眶红红的起身将地上的纸捡起收好。
他看了眼墙上的日历,今天才是周二的晚上,他和沈慕枳只是一整天没见而已。
只是一天的分别,就让丁程鑫像在主人出远门后独守家中的狗一样,落魄又无精打采。
丁程鑫“每次都这样!”的手指在桌面上绕圈,木桌中间有着一个用刀刻出来的名字,他在伊露这两字的周围不停画圈:
丁程鑫“哼,关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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