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那已故的侯府嫡女嫁给手握兵权的镇北侯,我这个曾是街头卖艺的小乞儿,在新婚夜被问及有何特长时,犹豫片刻,轻声答道:“或许,变个戏法逗您开心?”
一
我见到陆衍的第一眼,是在那阴冷潮湿的地牢里。他穿着一身玄色滚金边的华服,在火把跳跃的光影下,显得高大而压抑。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抬起头来。”
我缓缓抬起满是污垢的脸,他盯着我的眼睛,半晌才又开口:“这张脸,倒是有点用处。”
随之而来的是冰冷的声音,问我的看守:“她,多少钱?”
看守哈着腰,搓着手,谄媚地笑道:“回侯爷的话,贱命一条,不值钱,不值钱。”
陆衍丢下一锭银子,那看守顿时眼睛都直了,连连道谢。
他买我,就只花了一锭银子。而我曾是街头最不受待见的乞儿,连一个馒头都得靠着变戏法,甚至是用头去撞墙才能换来。
被带出地牢,坐上那宽敞平稳的马车时,我才意识到,我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野丫头,竟然被镇北侯看中了。
侯府是什么地方?那是连皇上都要忌惮三分的存在。而我,一个在街头摸爬滚打,靠着几手不入流的戏法混口饭吃的小乞儿,竟然进了这里。
在街头的时候,我什么都学。会吞火,会耍刀,会用一根细线让钱袋子自己飞到我手里,也会用手帕变出鸽子。原本日子过得紧巴巴,但至少自由自在。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让我倒在了街头,醒来时就进了地牢,罪名是什么,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现在,陆衍买下了我,却没有立刻处置我。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僻静的小院,有专人给我梳洗打扮。
当我第一次站在镜子前,看到一个干净清秀的女孩时,连我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来。
那些嬷嬷们教我规矩,教我识字,教我如何像个大家闺秀一样走路、说话。她们告诉我,从今往后,我就不再是街头那个无名无姓的乞儿,我的名字是林清浅。
林清浅,是镇北侯即将迎娶的侯府嫡女,可惜,她在成亲前夕病逝了。而我,因为一张与她有几分相似的脸,被选中成为了她的替身。
侯府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侯夫人,陆衍需要一个工具来稳固他的地位。而我,需要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我学得很快,那些规矩、那些字,就像是刻在了我脑子里一样。也许是街头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如何观察和模仿,我很快就掌握了林清浅的一切。她的喜好,她的习惯,甚至她说话的语气和眼神。
只是,我始终无法模仿她那种骨子里透出的高贵和忧郁。嬷嬷们说,那是侯府嫡女天生的气质,我学不来。
我心里却想,那忧郁,也许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即将嫁给那样一个冰冷无情的男人吧。
我即将扮演的角色,是那个已经死去的林清浅。嫁给那个把我从地牢里捞出来的男人,镇北侯陆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