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氏想不到兜兜转转还是当了良民。
李承乾没办法啊,这里的县令裴延休(曾担任,但不确定是否是在李世民时期)的父亲是裴行俭(应处于仕途初期,可能为左屯卫仓曹参军——左屯卫仓曹参军是唐朝卫府中的官职,主要负责仓库管理, 物资调配,账目核算。)所以不能太过招摇,如今你我二人说被山贼所掳,为保住清白烫伤脸庞,只能覆面度日也不算奇怪。
苏氏这样也好,就是在黔州的那栋咱们亲手布置房子没了。
李承乾没关系呀,只要咱们一家四口都在,总有一天会再有的。
李承乾再说了,你我二人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死人,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盯着咱们了。
苏氏寒来暑往,总算太平了……
——之前一个月
话说之前一行四人再去之前就打定主意上山当土匪,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假死脱身,现在是黑户,唐代对于出行和黑户可是很严格的。
只能上山当土匪,几人却惊奇的发现,明明这里背靠山脉,离最繁华的镇只有短短十几里,又在去镇上的大路上,可是这里好像没有土匪哎,这是怎么回事?自己被撸上山的可能好像很小哎。
咋整?自立为王?那到时候……
就这么干!只能找了几个废弃的山洞(也有可能是杀了里面的野兽)慢慢布置的,他们为了逼真还布置了一个有熊皮跟狼皮的房间,里面乱而有序,几人都很嫌弃,不愿意住那。
于是依旧过着从山上砍柴,打猎跟挖野菜充饥,有时再种点菠菜什么的,他们也不敢轻易下山,只能时不时光顾一下松鼠的巢。
磕磕绊绊活到两个月后,实在忍不住了,就打算放出这里有土匪的消息。
于是两个月后裴延休就收到了山上另起一窝土匪的消息,就打算让他们去服劳役。唐代法律{体系完备,《唐律》对抢劫等土匪相关犯罪行为量刑细致:1.未抢到财物且无人受伤:处以劳役。2.抢到财物但未伤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充军。 3.有伤人意图:不管是否抢到财物,没收个人财产,视伤人严重程度判处劳役、流放或绞刑。4.既抢财物又伤人:没收个人财产,处以死刑(斩首、腰斩或五马分尸等)。
分化招抚
1招安策略:对于一些土匪团伙,官府会采取招安手段。许以官职、赏赐等,让其停止抢劫活动,为朝廷效力。比如某些地方势力在被招安后,协助官府维持治安或参与军事行动。
2分化瓦解:利用土匪内部矛盾进行分化,使其力量削弱。如策反土匪中的部分成员,让他们提供情报瓦解)}
刚想上报朝廷去剿灭他们,就被人,不是,是石头绊住了脚……
原定是放出该消息提示他们周围有土匪,他们伤人,却在出行过程中跌落山崖,一家四口逃出来的景象,没想到天降奇石,正好帮他们圆了谎(一部分土匪掉下山崖尸骨无存,另一部分早已四散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