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疯了吗?投资合同至少要律师看过吧?」我急得直跺脚。
姐姐不耐烦地挥挥手:「林晨说时间紧迫,错过这个机会就没了。再说了,我相信他。」
我深吸一口气,拿出手机,打开了刚才偷偷录下的视频——
林晨和那个所谓的"合伙人"在电梯里的对话:
「演得不错,这钱明天就能到手。」
「客气啥,不就是演一出戏吗?那女人真好骗。」
「嘘,小声点。别忘了,事成之后三七分账。」
姐姐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这...这不可能...」她喃喃道,手中的协议掉在了地上。
我把搜集到的其他证据也一并展示:虚假的身份背景、与"陈志远"的照片对比、那间临时租用的办公室的租赁记录。
姐姐瘫坐在沙发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我太傻了...真的太傻了...」
父母心疼地坐在她身边安慰她,我则悄悄拿起她的手机,给林晨发了条消息:
「协议我签好了,但我想再确认一些细节,明天中午可以在咖啡厅见面吗?」
第二天,林晨果然如约而至。看到等在咖啡厅的不只姐姐一人,而是我们全家和一位警察朋友时,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什么意思?」他强装镇定。
姐姐直视着他的眼睛:「林晨,或者应该叫你陈志远?」
林晨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恢复自若:「你在胡说什么?」
我冷笑一声,拿出了昨天的录音和调查资料:「还演吗?你的所谓公司是临时租的,你的所谓合伙人是花钱请来的临时演员,你的身份背景全是编造的。」
他脸色大变,起身就想走,却被我们拦住。
「诈骗罪,最高可判十年。」警察朋友慢条斯理地说,「当然,如果你愿意配合,交代同伙,退还其他受害者的钱款,可以从轻处理。」
林晨终于崩溃了。原来他是一个惯犯,专门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事业有成的单身女性,然后以高回报投资为饵,骗取钱财。姐姐只是他的众多目标之一。
在警方的协助下,林晨的诈骗团伙被一网打尽,至少二十名女性曾经受骗,金额达到上千万。
回家的路上,姐姐沉默不语。
我握住她的手:「姐,别难过了。遇上坏人不是你的错。」
「我不是难过遇上了骗子,」她终于开口,声音哽咽,「我是难过自己竟然这么轻易就被骗了。我一直以为自己很理性,很聪明...」
「谁都有被骗的时候,这不丢人。」
她擦干眼泪,挤出一个笑容:「谢谢你,小芸。如果不是你...」
「姐妹之间说什么谢。」我轻轻抱住她,「而且你不也救过我很多次吗?」
那一刻,我突然理解了很多事。有时候,爱一个人会让人失去判断力,而亲情则是那根永远不会断的救命绳。
三个月后,姐姐走出了阴影,重新投入工作。她变得更加谨慎,但并不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