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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冬十七椿

我我如愿以偿的进了学校里算是较好的班级,分班这天我很早就来到了教室找到了自己合心的座位。没多久,班主任就进来了,一个对中海的男老师穿着格子polo衫,拿着一个红色保温杯,这是学校里很多老师最常见的穿搭,以前也会经常听见同学们说这是标准的名师穿搭,但是我并不懂穿搭,我只觉得这样穿起来似乎格外有实力。

我照常选了个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夏风吹过来的时候很凉爽,做题累了时,抬头一看就可以看见松针树,绿油油的。陆陆续续的班里进来了许多人,很多都是生面孔我没有见过。他们不似在上册时遇见的人那样,穿的花枝招展或者打扮的很漂亮的。他们和我一样不施粉黛,眼底都是熬夜学习的乌青,他们都和我一样,想靠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

直到上课铃响时,孟戟才慢悠悠的走进来。我见过他,每次学校英语比赛,他总是会打第一,当然物理比赛也不例外。他是老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性子又格外的跳脱,可谓是让老师又爱又恨。

太阳很大,他进来时手里还拿着一只没吃完冰棒。光从他后面射过来,他就站在那里,但有的人就是这样,生来就可以博得太阳的喜爱。老师没有多说,无非就是说让我们明白在这个班级的目的,让我们有一个好的目标去奋斗,都是些陈年老句,听多了耳朵未免也起了茧子。

人真的是个很奇怪的生物,明明你和某些人没有交集,但有些时候眼神总会情不自禁飘向他。我大概明白,这是生物上说的青春的萌动期,大概是因为他和其他男生不一样吧。他的鞋子总是刷的锃亮,每天衣服也不会重样,活脱脱的就是个精致男孩,就算打完球之后,身上的汗水是香的,这样说好b t。我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喜欢上了他,在我灰暗无光的青春中,贴上了一抹关于他的色彩,我很庆幸。

他的人脉很好,每个班都有他的朋友,但我不一样,我在学校读书这么久,知心的朋友也没多少个,甚至说屈指可数。他在学校里很受欢迎,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女孩给他送情书或者早餐。偶尔我也会偷偷扫一眼他,要是他知道我这样的人喜欢他时,他会不会觉得厌恶。我没敢让这样的心思在我心里停留太久,但还是会习惯性转头去偷看他。

第一次有交集,是在高二下册的时候。说来也真是碰巧,他这样一个人居然也有不会的数学题。那天他捧着一套习题过来问我怎么做,我很惊讶,他居然也有不会做的题,看来并不是每个人都十全十美。我给他仔细讲过习题了之后,他突然茅塞顿开一般,竖起大拇指,眼睛亮亮的对我说“余偲,你果真名不虚传”我一下子慌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回答他。他很高兴地捧着卷子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自那以后他有不会的习题都会来问我,他会主动的告诉我,如果在英语口语方面我有困难,我也可以去找他,我没有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去接触他的机会,但是比起去蓄意接近他,还是口语对我重要些。

我以为我不喜欢他,只是一时的是一些感,没想着随着时间的流逝,曾经在我心里种下的萌芽早已变成参天大树。我会平等的嫉妒每一个和她走在一起聊天、坐在吃饭的女孩,但也仅仅只是嫉妒、羡慕;曾经三点一线的我,闲暇时也会站在教室阳台上看他在球场飞扬皎洁的身姿,这才是青春最好的样子,张扬但不失色彩。

高三毕业那会儿,有很多女生去和她表白,他都一一礼貌的拒绝了,别人问为什么他总是有借口推脱说自己有女朋友了。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见过他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在我心里一定是要顶天立地的女孩子才配得上她吧!想到这儿我不禁苦笑端上桌上的酒了一口喝完。酒顺着我的喉咙流进我的肺管,很辣,也喝不习惯。

成绩出来那天我很高兴,我觉得这三年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常所愿的考到了自己想上的学校,那是我初中时候就想上的大学,但一直没有机会实现,可现在不一样了,我觉得自己有底气了。我很高兴的跑到了父母的“家”前。向他们说着我这一刻的喜悦,但是空无一人的四周天天,没有声音,偶尔只有一阵风,带过几片树叶掉下。我当时和四婶说,我觉得这个地方太偏僻了,我也记不住路。但他们老一辈的说,这里风水好养人。我不懂,直到现在我都还觉得这个地方很荒凉。

我在这里蹲了很久,走到太阳落山晚风轻抚我的发梢。在我发神怔愣之际,我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孟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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