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了,穿成一个很漂亮的路人甲。
我费尽心力把反派培养成一个风光霁月的大好青年。
他抱着女主策马游街那日,面容冰冷地问我——
这是哪里来的刁民。
我笑了笑,一个大嘴巴呼上去——
我是你野爹。
一
周震天敲着破锣来我家说萧无咎衣锦还乡那天,我穿着整整一贯钱买的新裙子,簪了一根镀金的大簪子。
我掐着腰对整个胡同的邻居说:「老娘熬出头了!明天摆流水席!」
街上人头攒动,都在说这位陛下钦点的状元郎,说他文曲星下凡,潘安转世。
我笑眯眯地听着,又龇牙咧嘴地往人群里挤。
萧无咎坐在高头大马上,穿着状元郎的红褂子,俊得叫人移不开眼。
更叫人移不开眼的,却是他马背上的另一位姑娘,美若骄阳,灿若星辰。我在人群里仰视这双碧人,咬牙切齿地喊:
「萧无咎,你他妈给我出轨?」
平日走街串巷吆喝买卖攒下的嗓子十分好使,这一句下周围的人都停下来看我。
萧无咎皱着眉,俊朗的脸上面若冰霜,他垂眼扫过我的新衣裳,扫过我的镀金簪:「哪来的刁民,拖下去。」
他说这句,还回头对着那女子温声道:「瑾儿别怕。」
何其缱绻情浓。
祝元瑾,当朝丞相的掌上明珠,昭国第一才女,这本书中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主。
而我,穿越过来的时候,她还是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我花光了身上仅剩的二两银子,把他从人牙子手里买回来。那时,他双目紧闭,浑身是血,像只奄奄一息的小兽。
我给他疗伤,给他吃的,给他穿的,给他一个温暖的家。
他醒来后,怯生生地唤我“姐姐”。
我告诉他,从今以后,你不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你是我的弟弟。
那年我十六岁,他八岁。
为了让他读书识字,我没日没夜地做绣活,指尖被针扎破无数次。为了给他买笔墨纸砚,我饿着肚子省下每一个铜板。
他说他想科举,想做人上人,想让我过上好日子。
我信了,倾尽所有支持他。
寒来暑往,斗转星移。
他长成了芝兰玉树般的少年,温润如玉,才名远播。
而我,熬坏了眼睛,累弯了腰,早早地衰老了容颜。
我成了他口中“不登大雅之堂”的市井妇人。
人群中,官兵向我涌来。
我看着萧无咎那张陌生的、冰冷的脸,看着他怀里那个娇媚动人的女子,只觉得浑身发冷。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对我如此?
“别碰我!”我挣扎着甩开官兵的手,嘶吼道:“萧无咎!你忘了吗?是谁把你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是谁把你一口口喂大的?!是谁……”
我的声音哽咽,再说不下去。
萧无咎厌恶地皱眉,仿佛我是什么污秽之物。
“放肆!”他厉声呵斥,“本官的私事,岂容你一个刁民置喙!”
“刁民?”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是啊,我是刁民,你萧无咎是高高在上的状元郎,你们金玉良缘,天作之合!而我,是你用过的破抹布,一脚踢开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