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傻瓜,”他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我喜欢你。”
我全身一震,脑子瞬间变成了一片空白。虽然之前有各种迹象,但当他真正说出这句话时,我还是感觉像被一道闪电劈中。
“你……你说什么?”我结巴地问,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变调了。
他往前一步,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我说,刘耀文喜欢程昭昭。”他重复道,语气更加坚定,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写满了认真,“不是同桌的喜欢,不是朋友的喜欢……是想把你变成我一个人的,那种喜欢。”
他伸出手,轻轻抚上我的脸颊,大拇指摩挲着我的皮肤,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珍惜。
“程昭昭,”他低头,声音沙哑而温柔,“你愿意……做我一个人的小傻瓜吗?”
我的眼眶瞬间湿润了。从最初的害怕,到后来的习惯,再到现在的……心动。这个曾经让我恐惧的“校霸”,如今正用他最真实、最脆弱的一面,向我袒露心迹。那些流言蜚语,那些不理解的目光,在这一刻都变得微不足道。我只看到眼前这个,愿意为我收敛野性,愿意向我展露幼稚,愿意只对我一个人好的,我的“小狼崽”。
我用力地点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我愿意……”我哽咽着说。
听到我的回答,刘耀文的眼睛亮得惊人。他再也忍不住,低头吻上了我的唇。
那个吻,带着他独有的温度和青涩,像一只初尝甜头的幼狼,小心翼翼又带着占有欲。在那个洒满月光和灯光的小巷里,我和我的“小狼崽”,成了双向奔赴的告白。
后来,我收到了一封信,是刘耀文写的。他的字迹龙飞凤舞,带着一种少年特有的桀骜,但字里行间,却写满了细腻和真诚。
他在信里写道:
“程昭昭,我的小傻瓜。
你可能觉得是我在驯养你,但其实,是被你驯服的人是我。
第一次见你,你那么小一个,还那么怂,吓得眼睛都红了,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我当时就觉得,这只小兔子,得是我的。
大家都说我不好惹,对,我确实不好惹,除了你。
你不知道,你夸别的男生帅的时候,我差点没气死。谁都不能在我面前说别人比我好,尤其是在你面前。
你也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脾气不好,野惯了。但只要你一拉我,一叫我,我就什么火都发不出来了。你就是我的定海神针,我的灭火器,我的……主人。
我甘愿被你驯服,甘愿只在你面前收起我的爪牙,变成一只只会冲你摇尾巴的,程昭昭的专属小狼崽。
你愿意要我吗?这个有点野,有点幼稚,但只爱你一个的刘耀文。
爱你的,文哥。”
看信,我哭笑不得。这个笨拙又直接的告白方式,太像他了。我的“小狼崽”啊,原来早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把我看成了他的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