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怜的鸽子累得直喘气,豆大的眼睛里都带着怨念,看得宋映梨都有些愧疚了。
她小心翼翼地解下那摞沉重的思念,走到桌边展开。
最上面几封,果然是百里东君絮絮叨叨的日常,字迹时而工整时而潦草,看得出是不同日子里写的。
今天说他爹又逼他处理城中事务,看得他头大。
后天又说新得了一坛好酒,可惜她不在,没人陪他尝……
事无巨细,啰啰嗦嗦,字里行间却充满了鲜活的生活气息,仿佛他这人就透过纸张,咋咋呼呼地站在她面前。
宋映梨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弯起嘴角,觉得有些好笑。
她一封封往下看,直到拿起最后一封。
这封信的信纸似乎格外新,墨迹也更浓重些。
她展开,刚看了几行,脸上的笑意便慢慢凝住了。
这封信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日常琐事。
通篇都是滚烫的、直白的、几乎要冲破纸张束缚的情感。
他写初见时她狡黠的笑,写她生气时抿起的唇,写她安静时让他心头发软的模样……他写她离开后,乾东城的天空都好像灰暗了许多……
最后几行,那笔迹几乎有些失控的潦草,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阿梨,我很想你、阿梨,我喜欢你,那浓烈的情意几乎要透过纸背,烫到她的指尖。
宋映梨捏着那最后一封信,久久没有动弹。她轻轻吁出一口气,将那一沓厚厚的信纸,连同最后那封滚烫的告白,一起慢慢折好,收进了随身的小匣子里。
……
入了冬,天气愈发凛冽。
叶鼎之不知从哪处山林里打到了几只野兔,那兔毛生得极好,皮毛厚实,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下泛着柔润的光泽。
他细心地将皮毛硝制好,亲手做成了一条暖融融的围脖。
递给宋映梨时,他的动作很自然,宋映梨接过来,那柔软的触感瞬间包裹住指尖,带着他掌心的余温。
她将脸颊在那雪白的绒毛上轻轻蹭了蹭,抬起眼,眉眼弯弯,绽开一个甜丝丝的笑容:
“谢谢鼎之哥哥。”
她叫得自然又亲昵。
其实心里转过别的念头,她更想唤他一声云哥,那是他更久远、或许也更轻松些的过去。
但叶云这个名字,连同那段岁月,都被他亲手埋葬了。
他既然选择了叶鼎之这条路,决绝地走向另一个方向,那个旧称便不能再提。
既然如此,那她便要一个崭新的、独属于她的称呼。
“鼎之哥哥”。
这四个字从唇齿间溢出,在这段相依为命的日子里,这个略显特殊的昵称,就成了只存在于他们两人之间的小秘密,是她悄悄圈划出来的一小片领地。
是只属于她的。
“我很喜欢。”
不管是围脖,还是名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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