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吴世勋身后踏入那栋哥特式尖顶建筑时,我鞋底碾过的不是地毯,而是一块镶嵌着金丝的熊皮标本。熊眼是两颗鸽血红宝石,在壁灯映照下泛着妖异的光,像极了吴世勋此刻回头看我时的眼神
吴世勋“喜欢吗?”
他踢了踢熊头,宝石眼珠骨碌碌转向我
吴世勋“上一任想取代我的家伙,异能是变形术。”
我猛地停住脚步,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这疯子……该不会把人变成了地毯吧?
吴世勋低笑出声,伸手拧开走廊尽头的鎏金把手
吴世勋“逗你的。”
他侧身让我进去,袖口的钻石袖扣在昏暗光线下划出冷芒
吴世勋“不过他现在确实在楼下泳池里泡着,要不要去看看?”
我抱着胳膊往后缩
沈砚“不了,我怕水。”
吴世勋“胆小鬼。”
他嗤笑一声,推门而入。
眼前的景象让我忘了呼吸。
这哪里是房间,分明是个悬浮在半空中的玻璃温室。数百株黑色玫瑰在透明花架上盛放,每片花瓣都流淌着金属光泽,花茎上缠绕着细小的风刃,轻轻颤动时发出蜂鸣般的尖啸。温室中央有张悬浮的黑曜石床,床幔是用银丝编织的飓风图案,随着吴世勋的进入,那些银丝竟开始流动,形成微型龙卷风。
吴世勋“坐。”
他指了指床边的悬浮座椅,自己则走向花架,指尖拂过黑玫瑰的花瓣,那些风刃立刻温顺地缠绕上他的手指。
我小心翼翼地坐下,屁股刚碰到冰凉的椅面,就听见“咔嚓”一声。低头一看,座椅扶手竟是两根惨白的指骨,指节处还镶嵌着碎钻。
沈砚“吴世勋!”
我猛地站起来,椅子向后滑出半米
沈砚“你这椅子是……”
吴世勋“哦,那个啊。”
他头也不回,正将一枚风刃嵌入花心
吴世勋“前前任财务官的手骨,他算错了我的账目。”
我扶着墙壁干呕了半天,直到胃里没东西可吐,才抬起头,
看见吴世勋不知何时站在我面前,手里捏着一朵黑玫瑰。花瓣边缘的风刃刮过他的指尖,却没留下任何痕迹,反而渗出几滴金色的血液,滴在花瓣上,竟开出更小的血色花苞。
吴世勋“胆子这么小,怎么活到现在的?”
他弯腰凑近,黑玫瑰的花茎挑起我的下巴
吴世勋“在我这里,害怕是最没用的东西。”
我看着他指尖的金色血液,突然想起任务简报里的话:“风神的血液蕴含风之神力,是梦境维度的稀有能量源。”
沈砚“我……”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沈砚“我只是没见过这么……特别的装饰。”
吴世勋“特别?”
吴世勋直起身,将黑玫瑰别在我耳后,花茎上的风刃擦过我的耳垂,割破了皮肤
吴世勋“在我的世界里,只有强者的尸骨,才配做装饰。”
接下来的三天,我彻底见识了什么叫“强者的尸骨”。
吴世勋每天都会带我去城市各处“巡视”。他从不坐车,而是让我抓着他的外套后摆,然后化作一道黑色旋风,在楼宇间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