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神凰一族的末裔,受神主恩赐,可以死而复生,拥有无限的寿命。
可怜我年少无知,认为这无限寿命是神主赐予我的一件无上宝物,并为此自豪,向族人炫耀着我的与众不同。
但是我错了。这赐福并不如想象中那般美好。
我自上古蛮荒时期诞生,历经千万年,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变迁,目睹了未被神主瞥视的族人们或因天灾,或因人祸,或因寿命而一个个离我而去,可我却依旧保持着25岁时的容貌。时间的车轮依旧在向前行驶,我像被它抛弃了那般,停滞不前。
直至唐朝时,我爱上了一名女子。
起初,当她正值青春年华、貌美如花之际,我并未察觉到时间在普通人身上的流逝速度究竟有多快。然而,随着岁月的悄然流逝,几十年转瞬即逝,她逐渐步入老年,容颜也渐渐老去,最终变成了一名老妪,可我却依旧年轻。
我恨,恨自己为何不能与自己的妻生同衾,死同穴。
为什么神主偏偏选中了我?为什么要剥夺我“死”的权利?这样活着,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
在她临终之际,她握着我的手,安慰我:“无眠,不要伤心。长生,并不是你的错。”我听着她的话,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
我抱着她,将她的手按在我的脸上,看着她在我怀中静静闭上眼睛。
她贵为一郡之主,我自然要以郡主的规格来安葬她。
我请人寻了块风水宝地,修了间极大的墓室,命人用楠木造了口棺材,将她安置在其中,并把她生前喜欢的首饰和字画放在她身旁,连同我们互相为对方画的画像一起。
我靠着她的棺椁坐下,回想着我们曾经的点点滴滴,自言自语:“你已身死,我亦无法苟活。”
我忘了我后来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我又哭了,明明原先没这么能哭的。
我持佩剑——归离入墓,这剑是我在战国时期从一位老翁手中买下的,用它曾多次紫砂,直至流出的鲜血覆盖墓室的地面,将其染红,可依旧无果。
无论受了多么重的伤,我都会在第二天清晨的第一声鸟鸣响起后苏醒。只留下身上那些可怖的伤疤作为我“浅眠”时的证明,时刻警醒着我长生的事实。
无眠,无眠,我终于在痛苦中明白了自己名字的含义。
所谓无眠,不过是披着赐福外表的诅咒罢了。
违背自然规律的我,终究只是一个怪物。
这世间山野精怪众多,他们拼命吸取他人精气,求的,不过是须臾的光阴。可我不需要那些,我求的是长眠,真正意义上的长眠。
在她死后的第十年,我命人修建了第二间墓室,在其中放置棺椁,选择同她一起沉睡沉睡。直至另一位与她神貌极其相似的女人带着两个男人闯入这里,将我从不知第几次沉睡中唤醒。
或许,我可以利用她来找寻长眠的方法。无论用什么方法,我要让她活着,在我死亡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