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中神”的降临会带来浓雾,是缓慢的、一点点渗透的降临,与其说是降临,倒不如说是虫蛀。
与天外之物的对决,那该是付出了生命的。
驱散了那层迷雾,我便知晓了它为何降临,那将成为我与它的决斗。凡人的躯体,不为生命的意志,我不能成功,身为抢占了他人身份的窃贼。那是违背了此世所著规则,覆灭了那人伟大的惩戒。
或许我,我们,即将再次殒命。
而在那之前,我应是知道它如何离去的,它所忠于何人,它,竟为何物。
身陷迷雾,不得脱身,那才是他的悲哀。缓慢地挪移着,他是背负着三十七人的生命,这样的重量。家中最是愚钝的幺子,此时也该学会如何隐藏身形了。用迷雾裹住自身,用它来束缚自己。
可他为何是个男人?只有如此才能被赋予坚强的命令,只有这样才能拥有跃动的生命。他的性别是被他所忠诚的人定义的,不违背了他的意志,才能够以如此庞大的身躯漂泊。
紧拥着他的心脏逃亡、漫步,而不是以死尸漂泊在漫漫长夜。
如今我将与他谈判,与其说是谈判,倒不如说是对峙,他是心中悲切感伤的,哀哀戚戚。他不愿多说,只求能覆灭我们。他是执着的,执意要杀掉那万千生灵,以求他与其余三十六人得以幸存。
为了延续他们的生命,便要一个世界就此沉寂。那是不公正的,不能被认可的。他是要那两个分身的命,可却波及了旁人,他们、我们是绝不该死的。
他是要为了覆灭家乡的幸存者而害人的。
然而这不能决定他的不罪恶。下来,与我对峙,若要活,那便告诉我,我们罄竹难书的罪恶;叫我、我们的死成为不能推脱的;告诉我,我们的罪恶无以复加。
若是不能,那便是懦弱与愚蠢。
辜负了家乡与亲人的,不愿为了所背负的生命之重压垮自己,不再为那三十六个生命辩驳。不要叫他们活,那他就要连同那三十六人一并离去,为愚蠢而承载生命的重量。
他并非隐秘于雾中的神明,而是以雾为遮羞布的精神残疾者。愚蠢,刚愎自用。他就将葬送家乡的最后证明,毁灭了的家乡,它不将存在于何人的记忆中了。
那就叫他葬身于此,叫这背叛了亲情挚爱的叛徒死去。就算是招惹了艾尔斯,也该叫他这么离去的。
本该如此,可我、我们若做了,那便是与他同流合污,那便是臭味相投者的自相残杀了。我就要是恶人,先他一步被施以死刑的不可饶恕的恶人,不能是这样的结局,因为该死的他还活着。
谈判不成,对峙,他没有那个胆量,这是令我苦恼的,不能驱逐,更不能为此而得罪艾尔斯——艾尔斯,直呼枢亭的名字,不妥,可他不值得尊敬,又叫我如何称他一句“大人”。
如何?他活,那就无人牺牲了。
他活,如何叫他活下来?莫不是要我去违逆艾尔斯的意志,叫他身负三十六个生命的重量,去逃亡?他那愚笨的脑袋与迟钝的身躯恐怕不行,逃不过,更打不过他们,他逃,那我又如何安生?
这种事,还是可以拖延一会的,叫同伴与我商讨对策——同伴的意义是予你以帮助,不与你同行、不与你并肩的,那许是不能称做伙伴。有求于人,至少我们是说那并非见不得人的事。
我如何做?倒不如让他以失败告终,艾尔斯也是身旁有人的,总不该如何为难我们。只是其余人可能不会这么想,这种把一切放在运气上的事,交给我这个身负厄运的人更是显得鲁莽。
那就问他们,如何做,请他们帮我,这看起来倒是可行且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