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第三节课的铃声像是被拉长的橡皮筋,慢悠悠地钻过走廊,丁程鑫几乎是在铃声余韵里弹起来的。篮球在掌心转了半圈,他抓起搭在椅背上的校服外套往肩上一甩,冲后排正在收书的同桌比了个口型“溜了”,就踩着运动鞋底的纹路,一阵风似的刮出了教室。
篮球场的塑胶地面被晒得发烫,队友们已经在场边等得直跺脚。“丁哥,就等你了!”穿红色球衣的男生冲他喊,手里的篮球拍得砰砰响。丁程鑫咧嘴一笑,把外套往看台上一扔,起跳时带起的风卷着阳光,落在他敞开的球衣领口。
这场三对三打了整整四十分钟,最后一个球是丁程鑫投进的——他借着队友的掩护侧身跃起,指尖擦过篮球表面的纹路,看着橘红色的球在空中划出弧线,稳稳落进篮筐。场边爆发出一阵欢呼时,他弯腰撑着膝盖喘气,额前的碎发被汗水粘在皮肤上,视线不经意扫过教学楼的方向,忽然想起什么,抓起外套就往图书馆跑。
管理员阿姨正在前台核对借阅记录,听见脚步声抬头,看见丁程鑫跑得通红的脸,无奈地敲了敲桌子上的“安静”牌。丁程鑫立刻捂住嘴,踮着脚做了个求饶的表情,像只偷溜进房间的猫,轻手轻脚地钻进最里面的阅览区。
马嘉祺果然在老位置。
靠窗的那张长桌被阳光切割成明暗两半,少年坐在光影交界的地方,鼻梁上架着副黑框眼镜,镜腿在耳后压出浅浅的印子。他面前摊着物理练习册,旁边堆着几本厚厚的竞赛辅导书,手指捏着支黑色水笔,笔尖悬在草稿纸上,似乎在琢磨一道复杂的公式。阳光顺着他的发梢往下淌,在练习册的边缘投下细碎的阴影,连带着他微蹙的眉峰,都像是被镀了层温柔的金边。
丁程鑫放轻脚步走过去,书包带在肩上滑了滑,他腾出一只手,悄悄从口袋里摸出刚买的矿泉水——冰镇过的,瓶身还凝着水珠。他站在马嘉祺身后,看了三秒那道被红笔圈出来的物理题,忽然把冰凉的瓶身往他后颈一贴。
“嘶——”马嘉祺的笔猛地顿住,在草稿纸上戳出个小黑点。他转过头时,眼镜滑到了鼻尖,露出一双带着点水汽的眼睛,像是被惊扰的小鹿。“刚打完球?”他的声音还有点没回过神的微哑,目光落在丁程鑫敞开的球衣上,那里印着湿答答的汗痕,顺着腰线往下蜿蜒。
“嗯,赢了。”丁程鑫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毫不客气地伸手,从马嘉祺摊开的笔记本旁边,捻起那根没拆包装的草莓味真知棒。糖纸在指尖响了声,他撕开一角塞进嘴里,甜味在舌尖炸开时,才把自己的数学卷子推过去,“给我讲讲这道题,老班说晚自习要抽问,我刚才看了半天没看懂。”
马嘉祺没计较被抢走的糖,只是抬手把滑下来的眼镜推回去,指尖不经意蹭过鼻尖,留下点淡淡的红。他拿起丁程鑫的卷子,视线落在那道被画了好几个问号的函数题上,指尖在图像的拐点处点了点:“你看这里,定义域没考虑全,x的取值范围应该是……”
他说话时,气息很轻地落在纸页上,带着点刚喝过薄荷茶的清爽味道。丁程鑫托着下巴听着,目光却没怎么在卷子上停留——他在看马嘉祺的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像两把小扇子,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看他握笔的手指,骨节分明,指腹因为常年写字,磨出了点淡淡的茧;看他讲到关键处时,会下意识地抿一下唇,唇角弯出个小小的弧度。
窗外的香樟树被风推得晃了晃,叶片互相碰撞的沙沙声里,有光斑从叶缝漏下来,落在马嘉祺的手背上,像只停驻的金甲虫。丁程鑫忽然觉得,刚才在球场上跑出来的燥热,好像都被这阵风吹散了,只剩下舌尖的甜味,和心里悄悄冒出来的、有点痒的暖意。
“听懂了?”马嘉祺讲完最后一步,抬眼看向他,镜片后的目光亮得很,像盛着碎掉的阳光。
“没……”丁程鑫猛地回神,慌忙把视线从他手背上移开,落在卷子上那道已经被写满解题步骤的题上,耳朵有点发烫,“再、再讲一遍,刚才没注意听。”
马嘉祺看着他泛红的耳根,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却没戳破,只是把笔放下,重新拿起卷子,声音放得更柔了些:“那我们从第一步开始……”
这一遍丁程鑫听得很认真,偶尔会打断他问一两个问题,马嘉祺都耐心地一一解答。等最后一个步骤讲完,窗外的夕阳已经把天染成了橘红色,光线透过高窗斜斜照进来,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地上交叠在一起。
丁程鑫收拾书包时,手指碰到了马嘉祺放在旁边的笔记本。他顺手翻了一页,忽然看见在页脚的空白处,画着一只简笔画小猫,圆滚滚的,还歪歪扭扭地戴着副小眼镜,旁边用红笔写着一行小字:“下次认真听,别走神。”
他忍不住笑出声,抬头时正对上马嘉祺看过来的目光,少年的耳朵红得像熟透的樱桃,有点不自然地别过脸:“笑什么。”
“没什么。”丁程鑫把笔记本推回去,背起书包跟在他身后走出图书馆。晚风卷着槐花香吹过来,把两人的校服衣角都掀了起来。“喂,”丁程鑫快走两步跟上他,“明天早自习帮我占个座呗,我想睡晚点,昨天看球看到凌晨。”
“不行,”马嘉祺侧过头看他,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把眼镜片照得亮晶晶的,“你上周欠我的早餐还没还,说好了请我吃学校门口那家的肉包。”
“那我请你吃甜筒!”丁程鑫一把拉住他的手腕,少年的皮肤温温的,带着点阳光晒过的温度,“草莓味的,跟你刚才那根一样,两个!怎么样?”
马嘉祺被他拽得晃了一下,低头看了眼两人交握的手腕,丁程鑫的手指因为刚打过球,还带着点薄茧,却很暖。他挣了两下没挣开,只好含糊地应了声“嗯”,声音轻得几乎要被风吹走。
往前走了两步,丁程鑫忽然发现马嘉祺放慢了脚步,两人的影子在路灯下靠得很近,几乎要融成一片。他低头看着那团交叠的影子,又抬头看了看身旁少年泛红的耳朵,嘴里的草莓糖好像更甜了些。
原来比赢了篮球赛更让人开心的,是能这样牵着马嘉祺的手,慢慢走过这条飘着槐花香的路,走过这漫长又短暂的夏天。丁程鑫偷偷笑了笑,把牵着的手又攥紧了些,好像这样,就能把此刻的暖光和甜味,都悄悄藏进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