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的广播在循环播报车次,丁程鑫帮马嘉祺理了理围巾,指尖蹭过对方下巴上冒出的胡茬。“到了那边记得每天报平安,别总熬夜。”
马嘉祺笑着把他往怀里带了带,下巴抵在他发顶:“知道了,等我回来带你去吃巷尾那家新开的火锅。”他拎起行李箱,转身时又回头看了一眼,隔着涌动的人潮,冲丁程鑫挥了挥手。
高铁启动的轰鸣声淹没了周遭的嘈杂,丁程鑫站在月台上,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越来越远,直到变成一个小点。他那时以为,不过是一次寻常的出差,十五天后,他会再站在这里,笑着接过马嘉祺的行李。
半个月后,丁程鑫收到一个没有寄件地址的快递。
拆开时,心脏猛地一缩。里面是一条深灰色的毛巾,边缘绣着个小小的“祺”字——是他去年冬天亲手织的,马嘉祺总说吸水性好,出差也带着。可此刻,毛巾的一角洇着块暗红色的痕迹,硬邦邦的,像干涸的血。
毛巾下面压着封信,是马嘉祺的字迹,却写得潦草,仿佛很急。
“阿程,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可能……没法遵守约定了。别难过,也别找我。忘了我,好好生活。”
没有解释,没有缘由,只有一句冰冷的“别找我”。
丁程鑫把信纸攥得发皱,指腹反复摩挲着那滴暗红的血痕,喉咙里像堵着块烧红的铁。他不信。马嘉祺答应过他要一起看来年的初雪,答应过要教他弹吉他,怎么会就这样消失?
他开始发疯似的找。去马嘉祺出差的城市,一遍遍看监控,询问见过他的人,得到的回应却只有“没印象”“好像见过,但记不清了”。警方说他可能卷入了当地的一桩悬案,大概率已经遇害,那滴血迹经过鉴定,确实是马嘉祺的。
丁程鑫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再出来时,眼底的红血丝褪成了一片沉寂。他在街角租了个小店面,开了家围巾店,取名“等风”。
第一年,他织了无数条深灰色的围巾,每条都绣着那个“祺”字,却一条也没卖出去,都堆在仓库的纸箱里。
第二年,有熟客问他为什么总织同一种颜色,他只是笑笑,说“有人喜欢”。冬天最冷的时候,他会把围巾裹得很紧,好像这样就能闻到马嘉祺身上淡淡的雪松味。
第三年,店里开始卖别的颜色,米白、藏蓝、姜黄,唯独深灰色的围巾,依旧只放在最角落的架子上。丁程鑫学会了在算账时走神,学会了在打烊后对着空荡的街道发呆,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一到深夜就抱着手机等一条永远不会来的消息。
初秋的午后,丁程鑫锁了店门,开车去了城西的咖啡馆。
这里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天他冒雨跑进来,撞到了端着咖啡的马嘉祺,滚烫的液体溅在他手背上,对方却先红了脸,连声说对不起,还笨拙地找来烫伤膏。
咖啡馆里人不多,丁程鑫坐在靠窗的老位置,点了杯和当年一样的拿铁。阳光透过玻璃落在桌面上,他伸手去接,指尖下的光斑暖得像马嘉祺从前掌心的温度。
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有人推门进来。
丁程鑫没回头,直到身后传来一阵熟悉的、带着点迟疑的脚步声。他的心跳突然乱了节拍,像被什么东西猛地攥住。
一双温热的手轻轻环住了他的腰,带着风尘仆仆的气息,下巴抵在他肩上,声音沙哑得像蒙了层灰,却清晰地钻进耳朵里。
“阿程,我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