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
我握在手里的手机,毫无预兆地、剧烈地震动起来!那频率,那力度,带着一种熟悉的、令人心悸的压迫感!
不是苏晓晓的回复。
屏幕上跳出来的,是那个冰冷质感的、带着雪山背景的微信头像——聂梓宸!
心脏瞬间漏跳一拍!一股寒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他……他怎么会?!这个时间他不是应该趴在床上疼得死去活来或者气得灵魂出窍吗?!他哪来的精力看微信?!他装了监控在我脑子里吗?!
惊恐之下,我几乎是手抖着点开了那条新信息。
屏幕刷新。
一条极其简短、甚至透着一丝……诡异平静的回复,清晰地映入眼帘:
**【要求合理。】**
要求……合理?
合理?!!
我盯着那四个字,眼珠子差点掉出来!狂喜如同失控的野马,瞬间冲垮了所有悲愤和控诉!他同意了?!他居然同意了?!五险一金!工伤险最高档!精神损失费按秒算!我的抗争……成功了?!人形支架的春天要来了?!
嘴角不受控制地疯狂上扬,一个巨大的、劫后余生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在脸上——
嗡!
手机再次震动!一条新的信息,如同冰冷的毒蛇,紧随而至!
**【补充条款如下:】**
**【1. 工伤险生效前提:需完成工伤认定流程。】**
**【请于三日内,向宸曜集团人事部及指定合作医疗机构,提交因提供“臀部支撑服务”导致 器质性损伤(如腰椎间盘突出、椎体滑脱、盆骨应力性骨折等)的详细医学诊断报告及司法鉴定书。
报告需明确损伤与“臀部支撑服务”存在直接、唯一因果关系。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工伤险权益。】**
器……器质性损伤?!
腰椎间盘突出?!
椎体滑脱?!
盆骨应力性骨折?!!
还要司法鉴定书?!证明是被他屁股坐出来的?!!
轰隆!!!
脑子里像是引爆了一颗精神核弹!刚刚升起的狂喜瞬间被炸得灰飞烟灭!取而代之的是极致的荒谬和冰冷的绝望!这他妈是什么魔鬼条款?!别说三天,三年我也弄不来这报告!难道要我去跟医生说:“大夫,麻烦给我开个证明,我盆骨骨折是因为给老板当人肉坐垫?” 医生怕不是直接把我转送精神病院!
笑容彻底僵死在脸上,比哭还难看。
嗡!嗡!
第三条信息,如同最后的审判,带着绝对的冷酷和精准的计算,无情地砸了下来:
**【2. 精神损失费按秒计费标准:100元/秒。】**
**【现结算今日上午跨国会议期间(时长:2小时,计7200秒),乙方(许艺雯)因提供“人形支架”服务,对甲方(聂梓宸)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7200秒 × 100元/秒 = 720,000元(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
七……七十二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