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她看着剩下的几块肥皂,再次陷入了对“第一桶金”的沉思。
去镇上赶集,路途遥远,还需本钱。坐以待毙,肥皂放久了也会变质。
必须主动出击!
可谁会是她的第一个客户呢?
苏小满的脑海里快速筛选着青川村的村民。大伯一家首先排除。村里大多是穷苦人家,节俭惯了,未必舍得花钱买一块“闻所未闻”的“香胰子”。
突然,一个高大壮硕的身影闯入了她的脑海——村里的猎户,李大叔。
李大叔名叫李贵,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猎手。为人豪爽,不拘小节,但有个出了名的“毛病”——不爱干净。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常年跟野兽打交道,手上不是血腥就是油污,用清水和皂角根本洗不干净,久而久之,他也懒得费劲了。
一个浑身沾满油污血迹的人,对强力去污产品的需求,绝对是刚需!
而且李大叔打猎为生,手头相对宽裕,是村里为数不多的“潜力消费群体”。
目标锁定!
苏小满将一块薄荷皂用干净的树叶包好,揣进怀里,朝着村西头的李家走去。
还没走近,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李家院子的木桩上,正倒挂着一只刚剥了皮的野兔。一个年约四十,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正蹲在院里,用一把小刀处理着猎物。他那双粗糙的大手,沾满了暗红的血渍和油脂,看上去黏糊糊的。
正是李贵。
“李大叔。”苏小满鼓起勇气,清脆地喊了一声。
李贵抬起头,看到是她,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村里人都知道苏家这丫头怯懦得像只兔子,平时见人连头都不敢抬,今天怎么主动找上门来了?
“是小满啊,有事?”李贵的嗓门洪亮,带着山里人的直爽。
“大叔,我……我做了样新奇东西,想请您……试试。”苏小-满有些紧张,但还是强迫自己直视对方的眼睛。
“新奇东西?”李贵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你这丫头能有什么新奇东西?”
苏小满不说话,只是从怀里掏出那块用树叶包裹的薄荷皂,小心地展开。
那块淡黄色的方块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别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与院子里的血腥味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是什么?”李贵好奇地凑过来。
“它叫‘肥皂’,是用来洗东西的,比皂角好用一百倍。”苏小满的语气里充满了自信,“大叔,我看您这手……不如让我帮您洗洗?分文不取,就当是帮我试试效果。”
“比皂角好用一百倍?”李贵哈哈大笑,显然不信,“小丫头片子,口气倒不小。行,你来试试,要是真有你说的那么神,大叔我今天打的这只兔子,分你一条腿!”
“一言为定!”
苏小满心中一喜。她打了盆清水,将肥皂沾湿,在李贵那双沾满污垢的大手上反复揉搓。
奇迹发生了。
只见那皂块在接触到油污的瞬间,便产生了大量丰富绵密的白色泡沫。随着苏小满的搓洗,那些原本顽固地黏在皮肤褶皱里的血渍和油脂,竟然被泡沫一点点地瓦解、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