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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HP:第三十八年春

忒弥斯买完清单上所有的东西,都没见得灵蝶飞回来。

那时候她被邓布利多安排进破釜酒吧,就问了关于风语咒相关事情。随后,邓布利多告诉她,风语咒是一个非常奥妙的咒语,灵蝶不单单只有传递讯息的功能,还具有一定的思考能力。严格意义来说,它不单单是魔咒的产物,而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得出这样回答的忒弥斯就没再管灵蝶到底回不回来。

有这些时间,还不如看书。这就导致了她每次看得天昏地暗才出来觅食,匆匆吃完又重新回到房间接着看。

秉持着这样的速度,不超过半个月,忒弥斯把所有书都吃干抹净了。

于是忽,她跑进了丽痕书店。丽痕书店几点开门,她就准时准点进去,但她绝不会按时出来,已经出现多次被人用魔法赶出去的现象,成功让丽痕书店里值班的所有店员见到她就开始头疼。

“梅林在上,她又来了。”

忒弥斯无视了怨声载气的声音,走进了丽痕书店。

她来这里是有她自己的考量。

要想充分了解魔法世界,光靠那些教材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她并没有那么急不可耐去翻阅二年级教材去读,而是用现有的时间去了解魔法世界和霍格沃茨。

历史:(可跳过)

公元前990前后,四位当时最伟大的巫师——戈德里克·格兰芬多、萨拉查·斯莱特林、罗伊纳·拉文克劳和赫尔加·赫奇帕奇因不满麻瓜对巫师的迫害,在苏格兰高地建立霍格沃茨,以保护年轻巫师并系统传授魔法。

四位创世人各建一学院,按学生特质分院:格兰芬多(勇气)、斯莱特林(野心)、拉文克劳(智慧)、赫奇帕奇(忠诚与公平)

后因萨拉查·斯莱特林只坚持收纯血统学生与其他三人决裂,出走。

……

了解这段历史后,忒弥斯不由想起了欧洲以及北美殖民地以“清除巫术”为名进行的系统性迫害运动,造成高达10万~20万人被判刑,5万~10万人被处以死刑。

究竟错的是拥有魔法的本身?

还是人呢?

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有意义。魔法本身没有错误,而导致出现一系列的压迫与剥削,都源自于人的劣根性。那么,萨拉查·斯莱特林坚持纯血统论,又和当年盛行疯狂击杀巫师的麻瓜又有什么分别?

只不过是压迫与被压迫的轮回罢了。

烈日杲杲,八月的暑气不减。一只猫头鹰顶着难耐的热意低空飞行,缓缓降落至丽痕书店,将一份包裹和信笺轻轻放在忒弥斯的脚边,迟迟不走。

忒弥斯席地而坐,微曲着腿,半靠着书架,一手拿着书,一手翻着书页。

很久,她才注意到在她脚边安静等她看书的猫头鹰。她将书搁置在大腿上,右手捞地上的信,随即拆开。里面的大致内容是邓布利多对她近况的慰问,然后交代了这份包裹是她当初想看的洛哈特全册书籍,顺带还问了问需不需要给留在村庄的卡卢姆写一封信。

想来,这只猫头鹰并没急着要走,是因为他特意叮嘱的。

忒弥斯思考了一下,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求学,确实该给卡卢姆写一封关于自己近期近况的信,也算安抚了空巢老人的孤单寂寞的情绪。

“有纸和笔吗?”

忒弥斯穿过书架,径直走到店员的面前。

店员一口否定:“没有。”

恰好,另一名店员抱着一大摞羊皮纸上了楼梯。店员察觉到忒弥斯的视线一直跟着那名店员走,他忙找补:“本店不外借,付钱也不行。”

“好。”

她深深看了他一眼,走出了店。

正当他舒了一口气,认为自己终于将她赶走,忒弥斯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支绿色的羽毛笔。看样子也只借到了笔,但并没有难倒她,她干脆在邓布利多写给她的信的背面开始写:

卡卢姆先生,请容许我陈述我在魔法世界快满一个月的经历。

不到二十天,我将所有的教材看完。近些天无聊去了丽痕书店,惹得人憎狗嫌,竟然连一张羊皮纸都不肯借我,抠门到我都觉得为钱奴颜婢膝的塔利亚都比他们大方。起码,她可以为了钱假装大方。尽管对方有多么可恨。

控诉完店员可恶的行为,她另起一行接着写到。

我看《霍格沃茨:一段校史》,知道霍格沃茨有四大学院。既然你是霍格沃茨的学生,想必你比我更要清楚四个学院对应了哪几个特质。

我猜你一定是拉文克劳。

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名喜欢搞酸臭文学又自命不凡的愤青。哦,想必你一定会惊讶我怎么知道的,我从你那一箱子文绉绉的诗集和经典文学著作我就知道了。

写到这儿,她哼出一口热气。

看到这儿,你肯定又会说我不要持才傲物,看不起这儿,看不起那儿。

我只是爱说实话,毕竟那些自命不凡的“大人物们”特别爱颐指气使,自己过得浑浑噩噩,把生活过得一团糟,看到比自己弱一筹的失孤少女,打心眼看不起,内心无限贬低她们的肮脏,嘴里却说着劝妓从良的话。

忒弥斯无比痛斥这种草包,但她同样知道,卡卢姆不是草包。

或许在魔法世界里,卡卢姆一定有不朽的成就。可能是思想家、教育家,否则也对不起他在自己面前讲些换汤不换药的大道理。

说了这么多,相信你一定很好奇我想加入什么学院。

我想我大概会进拉文克劳,那里的磁场一定非常契合我。只有最聪明的人才能加入这个学院,当然我不是说其他人蠢到无法自理了,我只是在想,这样我可以避免遇到像村庄一样的愚民罢了。

絮絮叨叨写了这么多,也终于来了结尾。

忒弥斯走程序似的草草写了句问候,将信纸重新塞进了撕开的信封,又举着魔杖念了一句恢复如初的咒语,信封的表面立刻变得平整,不见丝毫破损的迹象,跟邮局新买来的没什么两样。此时,她不由感叹了句,魔法真好用。

做完这一切,她将信纸递给了猫头鹰,然后从口袋翻找出五枚铜纳特塞进绑在猫头鹰腿上的一只小皮囊里。

猫头鹰亲昵得啄了啄她的手背。

她立即缩回手,面露嫌弃:“很脏,不要把你的嘴啄我的手。”说着,还当着它的面甩了好几个清理一新。

猫头鹰没看懂,歪着头,呆呆立在原地。

忒弥斯见状,生硬道:“你该走了,去做你该做的事。”随即,她抱着书缩回角落继续看书。不知过了多久,忒弥斯重新看向猫头鹰曾停留的地方,现在只剩几片羽毛留在原地。

羽毛灰扑扑的,如同开学季的天气一样,很是阴沉。

忒弥斯拿着邓布利多给她去往霍格沃茨的车票,还特地强调要去往国王十字站,在九又四分之三的站台乘坐火车。

而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就在第九和第十站台的检票口的地方。

根据邓布利多的交代,不出意外她走的很顺利,一下子找到了入口——一堵红墙。

忒弥斯盯着红墙有一段时间了,最终还是提着皮箱进去了。等她穿过去,迎面而来的空气逐渐滞涩,像要凝固的油,让人快呼吸不过来了。等她彻底出来,入眼的是一辆深红色的蒸汽机车停靠在挤满学生和家长的站台旁。忒弥斯快速扫过,却见蒸汽火车上面挂着一张牌子,上面写着——霍格沃茨特快。

“某些巫师一面讥讽麻瓜的无能,却运用了麻瓜设计的交通工具。怎么不算讽刺呢?”

忒弥斯习惯性讥讽着,然后踏上了火车,开启了她一学年的生涯。

头几个车厢人很多,吵吵嚷嚷的很烦,忒弥斯一直往后面走,走到彻底离吵闹声越来越远,她才从中挑了个看风景不错的隔间。

为了防止美好的环境再次被打扰,忒弥斯甩了防止被人打扰的咒语。

做完这些,忒弥斯从皮箱取出一本书,仔细去看你就会发现是吉德罗·洛哈特写的,书名——《与狼人一起流浪》。

洛哈特的书无疑是精彩的。文笔不仅细腻,且情节跌宕起伏。

文学能反映一定的时代背景。虽然可能戏剧化,并非客观事实,但并不能否认它的研究性。所以,忒弥斯对于洛哈特的书并不是那么抗拒,相反她很喜欢。也从中她初步判定,魔法世界的生产水平在麻瓜世界而言处于偏中世纪。

“你……你好,请问这这里……有其他人坐这里吗?”

来人的声音畏畏缩缩的,还有点磕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忒弥斯放下书,皱着眉说道:“没有人。只要你在这里不发出一点声音,你就可以坐在这里。”

“好好的。”他将隔间的门彻底推开,忒弥斯这才发现他看起来胖乎乎、圆滚滚的,还很腼腆,仿佛和她说话都鼓足了很大的勇气。

“最好如此。”

忒弥斯接着埋头看起书来。

隔间很安静,刚来的人果然一句话都没有说,两只眼睛紧盯着他手里捧得蟾蜍。

不过,很快转瞬即逝。

又有人推开了门,语气和说话的声音很是熟悉:“你好,这里有其他的位置吗?你知道的,这么晚才上火车,其他车厢注定人满为患——哦,天哪!看来我傻傻站在站台上果然没有错,我还是在千分之一的概率中与你相遇了。”

“现在,你能告诉我的名字吗?”

是她在对角巷遇到的赫敏·格兰杰。

一如既往,她聒噪的毛病仍然没有改掉。

“抱歉,你们认识吗?”那个小胖子忍不住弱弱问了一句,屁股还没坐热的椅子,他立刻站起来了,“需需要……我立刻离开吗?这样……就可以不打扰你们叙旧了。”

看来他并没有认真听完格兰杰说的话。

或者说是她的语速过于快,否则他也不会说出我们认识的傻话。

“忒弥斯,我的名字。”忒弥斯皮笑肉不笑道:“很高兴我们能在千分之一的概率中相遇。”

“哦,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胖乎乎的男生脸就像煮熟的龙虾,红得极不正常。

“没关系。”赫敏很高兴,很雀跃,似乎今天没有能比遇见忒弥斯还要高兴的事了,“你知道吗,忒弥斯。我花了不到一个暑假,我把在对角巷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这样的后果,你不会知道我到底有多无聊,要不是我爸爸在最后的时候帮我买了好几本奥数书,我相信我会无聊的要死。”

什么?不到一个暑假把所有的教材都看完了。

男孩不由两眼一黑,他记忆力实在很差,看完书睡完觉就忘了大概,更别说一暑假看完所有的书。这下他更不敢说话了,他开始正襟危坐起来,生怕出一点差错。

“可惜麻瓜世界不允许使用魔法。”

忒弥斯一边看书,一边抽空回复道。

“我猜你一定会这么说。”赫敏无比肯定忒弥斯的话,“所以我在等你的时候顺便练习了几个咒语,就比如上次你对着那本书使用的咒立停。”

“一些基础魔法,并不难——但我想问问你的奥数书还在你身边吗?”

“当然,我还随身携带。”赫敏将早就准备好的小箱子放在桌子上,当着男孩和忒弥斯的面打开,掏出好几本奥数书。

终于,憋了许久的男孩开口说话了:“抱歉打扰了,什么是奥数?”

赫敏暂缓了热情,看了他一眼,甚至上下打量了一下,这样显得她两颗大板牙更加明显,“你是巫师家庭出生的巫师,不知道也并不奇怪,奥数是比算数更加难的数学题,你只需要知道这些就好了。”

“你可真有耐心。”

忒弥斯扯了一下嘴角,似笑非笑,在男孩眼里很是古怪,“这么热心或许你会去赫奇帕奇?”

赫敏立刻否认:“哦,不。当然不是说赫奇帕奇不好的意思,我觉得我更适合格兰芬多,其次是拉文克劳——那你呢?你会去哪里?我觉得你肯定会去拉文克劳。”

“是的,而且一定会去。”

“好吧,虽然早知道你会去拉文克劳,但还是有点遗憾。”说完赫敏见忒弥斯捞起奥数书不说话了,随之她将视线转向男孩身上,男孩被她这么一注视,吓得身体一抖,手上的蟾蜍也从掉在地上。

男孩立马弯腰去捉,但他并没有那么好运,蟾蜍已经跳在门口,门刚好打开,蟾蜍与开门的人冲撞在一起。

“现在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人养恶心得不行的蟾蜍。”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

忒弥斯放下手上的书,与赫敏、男孩一样,一同看向来人。隔间进来了三个男孩,为首的人面色惨白,要不是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浮出一点血色,忒弥斯都有可能怀疑眼前的人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活尸。

“不允许说他的蟾蜍,蟾蜍一点都不恶心。”

赫敏很快站了出来,比蟾蜍的主人还要急,一点都没看到活尸男孩身后站着两个巨怪一样高大的男孩。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捉着男孩的蟾蜍,小胖子怕极了大气不敢出,眼睛一直紧盯着他的动作,生怕下一秒蟾蜍从他的视野里消失。

“你是谁?”活尸男孩施舍似的看了赫敏一眼。

“我是赫敏·格兰杰,请你把蟾蜍还给他。”

“格兰杰?”活尸男孩思考了一下,“没有听说过……这听起来像是麻种的姓氏,你是麻种,你个肮脏的麻种,高贵的纯血怎么会听你说的话,你以为你是谁?就凭你的肮脏血脉?自以为是的语气?”

赫敏气得不行,正要回怼,忒弥斯比她先一步。

“你有多高贵?”忒弥斯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无知的人往往更卑贱,你的纯血论更是无稽之谈。我可听说,有些纯血家族为了保证纯血血统能得到延续都会近亲结婚……”

赫敏笑了,轻而易举接了忒弥斯的话回怼道:“人类的许多遗传病是由隐性基因控制的。近亲之间携带相同隐性致病基因的概率往往高于非近亲。比如白化病、胎儿畸形、先天性聋哑、血友病,更或者是——”

“苯丙酮尿症。”最犀利的词语被忒弥斯抢了去,她还怕眼前的人听不懂她说的专业词语,还特地补充道:“它导致的后果是先天性智力低下,发育迟缓,这么看你两者都占,否则你也不会大张旗鼓说出你那愚蠢至极的纯血论。”

“你!”

他气急败坏,发现怼不过,只能花别的心思教训他们,“你们不是想要蟾蜍吗?就看你们自己能不能接住了,麻种们。”他一把从身后巨怪手上夺回蟾蜍,铆足劲一抡,将蟾蜍往隔间外丢。

“不!莱福!”小胖子眼泪立马流出来了,活尸男孩见他哭了,一脸得意做出丑恶的嘴脸,带着巨怪们扬长而去。

“太过分了!他简直不可理喻!”

赫敏尖叫似的抱怨着,又稳住心态,安慰哭的不能自理的男孩:“额,你别哭,我不怎么会安慰人,你叫什么?我好知道怎么称呼你……”

“我叫纳威……隆巴顿……”

抽噎的声音将他一句话拆的零碎,让忒弥斯紧缩眉头。

“别哭了,与其像个失败者一样痛哭流涕,还不如去解决问题的本身。”

“忒弥斯说得没错,纳威。”

赫敏一本正经说道:“虽然话不见得多么中听。”

忒弥斯:“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好……好的,我会尽力做好的……”纳威用袖子擦干眼泪,赫敏嫌不干净,在他衣服上甩了一个清理一新。

待到纳威情绪稳定,赫敏转而对她道:“那么,忒弥斯你会陪着我们一起去找蟾蜍吗?”

“不会,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忒弥斯一口回绝。

赫敏毫不意外接受了:“好的,我知道了,我能理解。”

纳威显然不能和赫敏一样坦然接受,他肉眼可见的有点失落,跟着赫敏三步两回头走出了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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