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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穿书是一种天赋

身为作者的我要无法无天

兰翊棽从小就是被爷爷带大的,他刚到可以上幼儿园的年纪,浪漫的亲爹娘就去环游世界了。

这怪不得他们把他丢下,因为人家本来在四年前就计划好要去进行一场说走就走的浪漫之旅,因意外得了他,两人又觉得有个孩子也不错,便把旅行计划推迟到了两年后,接着又推迟到三年,终于在第四个年头,他们一致认为孩子已经上了学,可以独立了。

于是他的爷爷,说过无数次封笔但从未作数的伟大的知名的武侠小说家,兰昇柠,光荣的接过了抚养他的任务。

兰翊棽的名字就是兰昇柠取的。

已经上大一的兰翊棽吃着以前兰昇柠管着不让吃的炸鸡,走在小情侣们最常刷新的地点之一:湖边环形跑道。

为什么说专门来这里,无他,只是因为他的堂姐,谈恋爱了。目前堂姐只有一个男朋友,每周四晚八点,准点到这里来约会。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主要是学姐在之前,是有两个男朋友的(其实还有一众男男女女的小鱼儿),其中一个就是自己的舍友——他至今不敢跟舍友说,绿他的那位漂亮学姐,是自家那位谈恋爱从来都不负责,不专一,更不花钱的风流花心抠门堂姐。

舍友之前一度认为自己遇到真爱了,当初他和兰翊棽一起去新生报道处报道,一位脸蛋漂亮身段优越的学姐,迎面走到他们跟前,像优雅的玫瑰一样,他本来以为学姐是找兰翊棽的,毕竟旁边这位发光体,就连他这么帅的脑子,都无法挡住他的光芒。

结果学姐意外的,看都不看兰翊棽一眼,只是脸红的对着他笑了笑,羞涩的轻声问道:“同学,我们可以交换个联系方式吗?如果不行的话,那么实在是抱歉,不小心打扰了。”

可怜的舍友,被这突如其来的桃花运晕迷糊了,身体不受控制的拿出自己手机,匆忙交换了联系方式,导致初次见面就留下了,没能和学姐多说两句话的遗憾。

发现舍友和学姐谈起来,兰翊棽的天都塌了,他也数次暗示明示过舍友,可舍友沉溺于爱情的魅力之中无法自拔,压根听不懂也不听得那些话。

堂姐也一度警告兰翊棽嘴巴严实点,不要暴露太多。

兰翊棽虽然不是个听话的弟弟,但幸好舍友也不是个听话的舍友。

无法无天的堂姐依然潇洒自在。

直到有天,舍友看到她和别人走在一起,还手牵着手,两人之间萦绕着他无法融入的氛围。

这时他才想起兰翊棽对自己的那些暗示,还有眼中的恨铁不成钢,以及他谈恋爱的时候,又莫名其妙的对自己格外好,好到让他当初都以为兰翊棽爱上自己了,为此还惶恐不安过一阵。

想通了之后,他找到兰翊棽大哭一场,喝了半夜的橙汁也无法消愁,最后求着自己的好兄弟能给自己讨个公道——他不自己去,是因为一见到学姐,就会哭。

兰翊棽在他的拜托下,十分心虚,立刻的去找堂姐,希望她能收拾一下自己的烂摊子。

可电话打不通,消息也不理,兰翊棽只能自己出门多动两步。

微风吹拂,柳枝低垂的路旁,他自以为低调的观察着每一对小情侣之间,疑似堂姐的女生。

搞得好几位男同学,对他感官并不好,隐隐的不舒服被身边女朋友察觉了,她们觉得自家男朋友一点也不大方敞亮,并且表示:人家的眼神甚至还没你半点猥琐呢,眼神单纯的像二愣子一样,连炸鸡都是买的儿童套餐,你跟人家无辜的大帅哥计较啥。

兰翊棽眼睛一亮,瞪大了往上面瞅,找到了!坐在坡上带着耳机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堂姐!

他一个激动要赶上去,却不小心被鸡骨头卡住了喉咙,下意识的往下吞咽。

“痛!”

“兰涟筠,让你少造孽,栽我身上了!”——这是他最后的念头。

两眼一黑,倒头就睡。

很久之后,可爱的萝莉音在耳边响起:“热烈恭喜并不伟大造物主光临您并不忠诚的世界,并且获得永久居住权。ps:至于回家这件事,你个弱鸡就别想了。”

[完了,我摔傻了,是什么东西在说话,幻听都摔出来了……再睡一觉吧。]兰翊棽晕晕乎乎的,顺从自己的疲惫的灵魂意志,选择继续沉睡。

那个声音依旧忠实的进行自己的任务:

“亲爱的造物主,您的金手指有:一,书中人物对作者基础好感度+50,满分150(如果您操作神奇,理论上来说,好感度上不封顶),这是你作者的身份自带金手指;二,根骨重塑,你的身份是兰家四公子,由于你的肉体是世界意识因为你的出现,新捏造的,所以格外脆弱,一拳打不碎一块石头,这是出于世界意识对你最后的爱免费送的金手指;三,本世界对于你个人来说,高度自由,这是无法管住你不得不存在的金手指。”萝莉音说完,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它觉得自己很负责,它可是连括号反括号都读出来了。

至于兰翊棽有没有听到,它默认他不说话,就是默认了。索性干脆利落的拽着兰翊棽丢了下去,头也不回的离开。

明日注定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兰家那个痴呆的傻子,从未开口说话的哑巴,眼神向来没有高光的木头,整天能坐着不站着,能站着不走,样貌身段偏偏一等一出众的四公子,十四年了,终于成为一个正常人了!

兰翊棽来到这世界的第一时间,哪怕还没有醒过来,就知道他穿书了,这个世界就是他写过的一本太监文《鸣鸾之乐》(音乐的乐)。

可是他不知道剧情是什么,记得的内容也不多。

还记得自己的亲亲女儿,也就是女主,是兰家的嫡次女,名字和自己很像,排行第几都忘了。

自己的亲亲儿子,男主的名字专门根据女主的名字取的,姓甚名啥他忘干净了。

他还记得女主是个心黑又善良的家伙,心黑是因为性格的原因,善良是因为女主在大是大非上看得清,虽然娇纵了些,但也不会欺辱无辜的人(主要是因为他不舍的让女儿当个坏人,万一那天出版了,女儿被读者骂了怎么办)。

男主是个心狠又爱哭的人设,心狠是因为那时候男主流行人设之一就是心狠手辣,爱哭就是取自自家老爷子兰昇柠本人的人设,而且这种反差萌和二凤很像,他挺喜欢二凤的,也希望自家儿子能成为二凤那样文韬武略,又不缺乏智慧的人。

他对男女主比其他人物印象深的原因是,为了给男女主取名字,他曾经想了整整一周时间,最后他一个都没用,让自己好兄弟——不是那位舍友,为男女主各自要了一个字,一个是以,一个是异,再结合自己喜欢的字,男女主拥有了自己名字。

取名字的过程比较坎坷,人设安排就很顺利了,虽然好兄弟热情的说了好几个人设,他都没有用上,他在几秒之内就想出了他们的人设。

被一场梦吓的太监后,他已经好几年没想起那本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小说了。

所以男女主的名字,他是记得乱七八糟,人设倒是清楚很多。

至于其他角色,他是真的记不起来,等他明天醒来,面对镜子里和自己长得一样,从下人听来名字也一样的傻子四公子,他是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明天的他如果能回到初二那年,一定会跪着求自己把小说写完,给每个人一个好结局。

但是今天的他,和周公正是情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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