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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引擎声渐渐远去,林暮仍站在水塔下,手指紧紧攥着那张泛黄的移民申请表。程野临走时说的话在他耳边回响——"水塔地板下有惊喜"。
他抬头望向锈迹斑斑的铁梯,阳光在金属表面跳跃。犹豫片刻后,林暮再次攀上铁梯。这次没有程野温暖的手掌在身后保护,铁梯的晃动显得更加危险。
塔顶的木地板中央,那个被程野碰翻的铁盒还敞开着。林暮跪坐下来,手指轻轻抚过地板缝隙。在靠近边缘的位置,一块木板明显比其他部分颜色浅些。他用力一掀,木板应声而起。
尘土飞扬间,一个深蓝色的防水袋静静躺在夹层中。林暮的心跳加速,小心翼翼地取出袋子。拉开拉链的瞬间,薄荷的清香扑面而来——是程野高中时最爱用的那款洗衣液的味道。
袋子里装着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一个U盘、几封用丝带捆好的信,以及一个篮球形状的钥匙扣。林暮一眼就认出那是他初三时送给程野的生日礼物,上面还刻着"CY&LM"的字样。
他颤抖着打开最上面那封信。信封上是程野工整的字迹:「给十七岁的林暮,如果你能找到的话。」
信纸已经泛黄,但墨水依然清晰:
「小王子: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在多伦多了。教练说如果这次试训通过,可能要在那边呆很久。我本来打算今天告诉你的,可是暴雨打断了我们...就像打断了我准备了三个月的告白。
记得你转学来的第一天吗?你穿着浅蓝色衬衫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声音小得像蚊子叫。老班让你坐在我旁边,我闻到你身上有茉莉花的味道。后来才知道那是你妈妈的洗发水。
那天下午体育课,我故意把篮球砸向你——对不起,我撒谎了,那不是意外。我只是想找个理由接近你。你额头红了一大片,却还笑着跟我说没关系。从那一刻起,我就完了...」
林暮的视线模糊了。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将他带回六年前的那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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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开学第一天,林暮作为转学生站在讲台上,手指紧紧揪着浅蓝色衬衫下摆。教室里嘈杂的声音让他耳根发烫。
"安静!"班主任敲了敲讲台,"这是新同学林暮,从今天开始加入我们班。程野,你旁边有空位,林暮坐你那儿。"
林暮低着头走向教室最后一排。他的新同桌正趴在桌上睡觉,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当林暮轻轻拉开椅子时,那个脑袋猛地抬了起来。
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直望进林暮心里。
"嗨,"男孩咧嘴一笑,露出两颗虎牙,"我是程野。"
下午的体育课上,林暮独自坐在操场边缘看同学们打篮球。突然,一个橘红色的影子朝他飞来。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篮球已经重重砸在额头上。
"对不起!"一个身影飞奔而来,"你没事吧?"
林暮抬头,对上程野惊慌失措的眼睛。疼痛让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他还是挤出一个笑容:"没关系..."
程野的手已经抚上他的额头:"都红了!我送你去医务室。"
不由分说,程野一把将林暮背了起来。林暮惊慌地挣扎:"放我下来!别人都看着呢!"
"怕什么,"程野的声音里带着笑意,"我砸伤的你,我得负责。"
从那天起,程野就像影子一样黏上了林暮。他帮林暮补习数学,在食堂抢林暮最爱吃的糖醋排骨,放学后非要绕远路送林暮回家。林暮起初以为这只是程野热情的性格使然,直到那天他在程野的课本里发现一张纸条:
「今天林暮又对我笑了三次。他笑起来左脸有个小酒窝,像盛了阳光。」
——
水塔上的风渐渐大了,吹散了林暮的回忆。他深吸一口气,继续读那封信:
「...初三那次月考,你数学不及格躲在厕所哭,我在外面急得团团转。后来我每天放学后给你补习两小时,其实那些题我都会教,但我就想多和你待一会儿。你进步了二十名请我吃冰淇淋时,我高兴得半夜没睡着。
还有那次文艺汇演,你在台上弹钢琴,穿白西装的样子像童话里的小王子。我在台下录像,手抖得厉害,结果回家发现全是虚焦的。气得我把存了三周的零花钱买的篮球鞋退了,换了个好点的DV。
我本来计划在水塔上告诉你这些的。我买了你最喜欢的橘子汽水,练习了整整一个月该怎么开口。可是暴雨来了,第二天我就接到加拿大的通知...」
林暮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打在信纸上晕开一小片水渍。他记得那天的一切细节——程野神秘兮兮地约他去水塔,说有重要的事告诉他。他们在塔顶分享一包草莓味pocky,程野突然凑近,呼吸喷在他脸上...
然后豆大的雨点砸了下来。他们匆忙逃离,程野的外套罩在两人头顶。林暮记得程野的手紧紧握着他的,掌心的温度比夏日的暴雨还要滚烫。
回家后,林暮等了整晚的电话,但程野始终没有打来。第二天他才知道,程野已经飞往加拿大参加青训营选拔。
——
天色渐暗,林暮收拾好时间胶囊里的物品,小心地装进背包。回家的路上,他不断回想着程野博客的事。一进门,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输入那个熟悉的网址。
程野的博客界面简洁干净,最新一篇发布于两小时前,标题是《给七年后的你》。林暮点开文章,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泛黄的照片——两个穿着校服的少年肩并肩站在篮球场上,一个笑容灿烂,一个腼腆低头。
「亲爱的林暮:
如果你正在读这篇文字,说明我终于鼓起勇气把心意说出口了。七年前那个雨天,我本该告诉你三件事:
1. 我喜欢你,从初二开学第一天到永远。
2. 我申请了加拿大的学校,想带你一起走。
3. 无论你是否愿意和我在一起,你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可惜暴雨打断了一切。后来在加拿大这些年,我每晚都会想起你的脸。队友们笑我手机锁屏六年没换过,那是你高中毕业典礼的照片。我偷偷回国参加了,躲在人群最后面,看你穿着学士服站在阳光下,美好得让我心痛。
知道吗?每次比赛前我都会在左手腕画一个"M"。去年总决赛我骨折了,疼得意识模糊时,医生说我一直在喊你的名字。醒来后我就去纹了这个纹身——5.21,我们约定的日子。
我写了很多信给你,但都不敢寄出。我怕你已经有了新生活,怕我的出现会打扰你。直到看到苏琪发来的截图,你说梦到初中同学哭了...我摔了拐杖冲出医院,买了最近一班回国的机票。
七年了,我的小王子。这次,可以让我把话说完吗?」
林暮的眼泪模糊了视线。他摸索着手机,拨通了程野的电话。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起,背景音嘈杂,隐约能听到教练的呵斥声。
"林暮?"程野的声音有些喘,似乎刚结束训练。
"我看了你的博客,"林暮努力控制着颤抖的声音,"也找到了水塔下的时间胶囊。"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那...你明白了吗?"程野问,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嗯。"林暮擦掉眼泪,"程野,我也有话要对你说...等表演赛那天。"
挂断电话后,林暮从书柜最底层翻出一个鞋盒。里面整齐保存着所有与程野有关的物品:程野送给他的第一支钢笔,两人一起看过的电影票根,还有一张被雨水打湿过半的纸条——那是初三那年在水塔上,程野匆忙塞给他的,字迹被雨水晕开,只能辨认出几个字:「我喜欢...想带你...」
林暮轻轻抚过那张纸条,然后拿起笔,在背面写下:「七年后,我的答案依然是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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