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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血色罚罪案(四)

朝雪录:杀回来了沈莞

午正,内务府慎刑司。

小斋抱着一摞泛黄册页冲进来,"啪"地铺在案上,溅起一阵尘灰。

观中弟子"秦录事,三年前'驱雷'课共五十七人,左手拇指缺甲者——"他喘得说不上话,只比出两根手指。~

沈莞(秦莞)秦莞用烫伤的右掌拨拉册子,"两名?"

观中弟子"不,是二十一名!"小斋哭丧脸,"光一个缺指甲,根本筛不过来。"

沈莞(秦莞)秦莞眉也不皱,"加上条件:身高五尺八以上,能挥动九尺长鞭,且上月随太后去西苑。"~

观中弟子小斋噼啪拨算盘,"那只剩三人——"

沈莞(秦莞)内侍省软剑局副监 高陵

沈莞(秦莞)御用监猎仗局头 胡宣

沈莞(秦莞)司设监火器局侍卫 穆野

秦莞用朱笔在"高陵"名字上勾一圈:"劫箱押运,他点收。"

又在"穆野"旁边画叉:"火器局出身,会配磷药。"

最后笔尖停在"胡宣"上,轻敲两下,"猎仗局,管鞭。"

沈莞(秦莞)她抬眼:"今晚分三路。小斋,你随我去见胡宣;另两队请锦衣卫协助,同时锁高、穆二人。记住——"

沈莞(秦莞)"只问一句话:'雷祖鞭'用何油养护?答不上,立刻扣下。"

观中弟子小斋忙点头,却又犹豫:"可太后只给三日,今晚才第二日,干嘛这么急?"

沈莞(秦莞)秦莞望向窗外天色,"因为第三日,要留给真正的凶手——'写天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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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审·猎仗局后院

胡宣被带来时,身上还穿着练鞭的短褐,袖口汗湿。

秦莞不升堂,只摆一张木桌,上放一条乌木长鞭。

沈莞(秦莞)"胡副督,认得此物?"

大臣胡宣瞥一眼,脸色顿变,却强笑:"秦录事说笑,猎仗局几千条鞭,卑职哪能条条都认。"

沈莞(秦莞)"哦?"秦莞拎起鞭,随手一抖——

"啪!"脆响惊得院外老鸦四散。鞭梢展开,内侧一道细缝,在灯下闪幽蓝。

沈莞(秦莞)"九尺'雷鞭',内嵌铜丝,外覆磷镜,需要三种油:鲸脑蜡防铜锈,桐油渗麻,再加一点——"她指尖掠过鞭身,放到鼻前,"西域蛇油,遮烟火味。这方子,局里只你有。"~

大臣胡宣额上青筋一跳,仍咬牙:"卑职不知!"

秦莞点点头,抬手。两名锦衣卫立刻押上一名小厮,脸色煞白。

沈莞(秦莞)"他叫阿九,你徒弟。今日傍晚,他拿这方子去西市'山海行'配油,掌柜刚招了。"秦莞声音不高,"要我念配比给你听?"

大臣胡宣嘴唇抖了几下,忽然扑通跪下:"油是我配的,可人不是我杀的!那夜我在西苑猎场,陪太后试新弓,一百双眼睛都能作证!"

沈莞(秦莞)秦莞微微俯身:"我没说你是凶手。我只问——油配了几份?"

大臣"两……两份。"胡宣咽唾沫,"一份我自用,另一份——"他迟疑片刻,"高陵要了,说要做'软剑护柄'。"

秦莞与身后小斋对视一眼——高陵,软剑局副监。

沈莞(秦莞)"何时给的?"

大臣"前天夜里,子时左右,他亲自来取。"胡宣颤声,"我还笑他,'副监大人何苦三更跑,又不是杀人急用'……"

沈莞(秦莞)秦莞直起身,眸色沉如墨:"就是这句'杀人急用',救了你一命。"

沈莞(秦莞)她转身,丢下鞭,抬手发令:"放人,抄高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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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软剑局作坊

火漆封门,锦衣卫涌入。高陵却不在寝房,只见书案上一盏残灯,灯油里漂着半片金箔——正是"洒金海绳"的镀金粉。

秦莞用银簪拨出金箔,底下压一张字条:

> 「天罚将至,雷火灭口。」

观中弟子字迹仓促,墨尚未全干。小斋低声:"他得信后逃了?"

沈莞(秦莞)"不。"秦莞摇头,"是引我们来看。"她抬眼扫屋脊,"小心!"

话音未落,屋梁"咔嚓"断裂,一具尸体随着碎石砸下——

沈莞(秦莞)高陵。~

他左手拇指齐根削去,右手紧握一条乌金丝鞭,鞭梢反缠自己脖颈,面色青紫,舌吐寸长。血顺着鞭槽滴落,在地面蜿蜒成字:

沈莞(秦莞)「雷」

观中弟子锦衣卫面面相觑。小斋腿肚子转筋:"又、又死一个?"

秦莞蹲下,以银簪挑开鞭结——同样是"阴阳反穿扣",但方向相反:右穿左,非左穿右。

沈莞(秦莞)"凶手是左撇子。"她抬眸,"高陵不是自缢,是被谋杀后挂梁。——有人想让我们以为,'缺指甲'的线索到此为止。"

她起身,望向黑暗深处:

沈莞(秦莞)"真正的'写天罚'之人,就在软剑局内,而且——"

沈莞(秦莞)"惯用左手,仍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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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宫途中·风雪骤起

轿外雪片如掌,拍窗沙沙。小斋捧手炉,偷看秦莞。

她右手烫伤已起水泡,却仍握笔,在绢上速记:

1. 高陵死前握鞭——栽赃胡宣

2. 墨未干——凶手刚走

3. 左撇子——司设监穆野?

写到"穆野"二字,她笔尖一顿,忽想起软剑局后院井台,积雪上有浅浅脚印——右深左浅,分明右腿受过伤。

"穆野是火器局,腿健如飞;高陵尸身轻于常形,像被抽去骨血……"她喃喃,"说明——"

沈莞(秦莞)她猛地掀帘,对外喝道:"改道!去——"

话未出口,夜空"轰"一声巨响,

一团火球自天而降,砸在十丈外的宫墙,

砖石四溅,赤焰映雪——

"天雷!!"轿夫惊逃。

小斋抱头尖叫。

秦莞却死死盯着火球起处——

那里,一缕磷蓝烟尾,像极细的长鞭,

在空中慢慢写下:

> 「罚」

雪火交映,她眼底倒映那字,轻声道:

"写天罚的人,

沈莞(秦莞)就在宫里,

沈莞(秦莞)而且——

沈莞(秦莞)等不及第三日了。"

这一个案件让我感到无从下笔,思索良久,也只能暂且这样了。或许案件的迷雾太过浓重,遮蔽了我的思绪;又或是其中的线索纷繁复杂,如乱麻般缠绕着我的笔尖。无论如何,就这样吧,就让这未尽之意,在字里行间留下些许遗憾与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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