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严简拿着剧本初稿去见导演那天,特意穿了件浅灰色的棉麻衬衫。小林在旁边看着他系领带,忍不住咋舌:“傅哥,你这是把‘逸心书店风’穿身上了?”
他对着镜子笑了笑,领带打得松松垮垮,像沈逸寒常穿的那件衬衫领口。“导演说这次要谈的是修书匠的角色,穿得太张扬不合适。”他指尖摩挲着剧本封面,那里还留着沈逸寒朋友的手写签名,笔锋清瘦,和沈逸寒的字迹有几分相似。
咖啡馆里,导演拿着剧本的手一直在抖:“严简,你是怎么找到这个本子的?这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他翻到主角修复《金刚经》手抄本那段,“尤其是这段,你看这股子韧劲儿,跟你推掉仙侠剧时的决绝一模一样。”
傅严简想起沈逸寒膝头摊开的那本《金刚经》,深蓝色锦缎书皮在灯光下泛着柔光。“是个朋友推荐的。”他轻声说,“他说修书和做人一样,都得慢慢来。”
“你这位朋友是高人啊。”导演拍着他的肩膀,“这剧本我找了三年,就想拍点有骨头的东西。下周我们去琉璃厂采风,你务必带上你这位朋友,让他给我们讲讲老故事。”
傅严简握着咖啡杯的手紧了紧,热气模糊了镜片:“我问问他。”
回书店时,沈逸寒正在给那本《饮水词》做最后的修复。桑皮纸被他裁成细细的长条,用竹镊子夹着,一点点填补虫蛀的空缺,动作轻柔得像在缝补月光。
“在忙?”傅严简放轻脚步,生怕惊扰了这份专注。
“快好了。”沈逸寒抬头,左眼尾的痣在台灯下若隐若现,“你看这页,补好后几乎看不出痕迹。”
傅严简凑过去,泛黄的纸页上,“一生一代一双人”几个字重新变得清晰,桑皮纸和原纸的纹路完美融合,像从未经历过虫蛀。“真厉害。”他由衷赞叹,“比特效还神奇。”
“这叫‘金镶玉’,”沈逸寒拿起小毛刷沾了点浆糊,“爷爷说,修书不是要让它变回新的,是要让它活下去。就像人受了伤,伤疤总会留着,但日子还得往下过。”
傅严简忽然想起自己刚出道时的样子,被全网黑“没演技”,粉丝撕得昏天黑地,他躲在公寓里三天没出门。现在想来,那些伤疤确实还在,只是已经不疼了,反而成了提醒自己“慢慢来”的印记。
“下周去琉璃厂采风,”他把导演的邀请说出来,指尖无意识地敲着桌面,“你……愿意一起去吗?”
沈逸寒的动作顿了顿,竹镊子上的桑皮纸轻轻晃了晃:“我就不去了吧,怕打扰你们工作。”
“不打扰,导演特意说想请你讲讲老故事。”傅严简从包里拿出个小盒子,“而且,我也想让你当向导。”盒子里是对竹制书签,上面刻着并蒂莲,是他特意找手艺人定做的。
沈逸寒看着书签,忽然笑了:“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他拿起其中一支,夹进刚修好的《饮水词》里,“正好,我也想去看看爷爷以前的老铺子。”
琉璃厂的晨光带着股檀香。傅严简跟着沈逸寒穿过巷弄,看他熟门熟路地跟每个铺子的老板打招呼——字画店的老张头,装裱铺的李师傅,还有修笔的陈大爷,都笑着喊他“小逸”。
“这是我爷爷的老相识,”沈逸寒指着陈大爷手里的狼毫笔,“他做的笔,写蝇头小楷最顺手,爷爷以前总说‘陈记的笔,能写活了字’。”
陈大爷把笔递给傅严简:“傅老师试试?小逸说你要演修书匠,这手上的功夫,得先练起来。”
傅严简握着笔,笔尖在宣纸上顿了顿,竟不知该落在哪里。沈逸寒站在他身后,温热的气息拂过耳畔:“手腕放松,像握着只蝴蝶。”他的指尖轻轻覆在傅严简手背上,带着薄茧的指腹引导着笔锋,写下“墨魂”两个字,笔力沉稳,带着种古朴的韵味。
导演在旁边举着相机猛拍:“这画面绝了!就该这么演!”
傅严简的耳朵红得发烫,却舍不得抽回手。墨香混着沈逸寒身上的皂角味,像杯温好的茶,熨帖得让人心头发软。
到了沈爷爷的老铺子旧址,只剩下半扇木门,门楣上“逸心书局”四个字被风雨侵蚀得只剩轮廓。沈逸寒伸手抚摸着门板上的刻痕,那里还留着他小时候刻的歪歪扭扭的“人”字。
“以前总在这儿爬梯子够书,”他笑着说,“摔下来好几次,爷爷从不骂我,就说‘爱书的孩子,摔不坏’。”他弯腰从墙角捡起块碎木片,上面还沾着点墨渍,“你看,这是当年染的墨,洗都洗不掉。”
傅严简看着他眼里的怀念,忽然很想抱抱他。这个总在书店里安静修书的人,心里藏着这么多温柔的旧时光。
中午在巷尾的面馆吃面,老板端上来两碗炸酱面,酱是用黄酱加五花肉丁炒的,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沈逸寒往傅严简碗里加了两勺醋:“他们家的醋是老陈醋,解腻。”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醋?”傅严简惊讶地抬头。
“上次你吃腊肠,就着醋喝了半碗粥。”沈逸寒低头拌着面,嘴角藏着笑意,“而且你剧本里夹的便签,字迹总往右歪,这是握笔时吃醋太多,酸得眯眼造成的。”
傅严简愣住了,他自己都没注意这些细节。看着沈逸寒认真吃面的侧脸,忽然觉得,被人这样放在心上,是件多么温暖的事。
下午去拜访一位修书老匠人,老爷子八十多岁了,戴着老花镜,正在修复一本清代的《四库全书》残卷。看见沈逸寒,眼睛一亮:“这不是老沈的孙子吗?多少年没来了!”
“王爷爷好。”沈逸寒鞠了一躬,“带朋友来学学修书。”
老爷子拉着傅严简的手看了又看:“是演修书匠?这手型不错,细长,适合捏镊子。”他拿出块破损的书页,“来,试试揭裱。”
傅严简学着沈逸寒的样子,用竹镊子夹住书页边缘,屏住呼吸一点点揭。刚揭到一半,书页“嘶”地裂了道缝。他懊恼地想重来,却被老爷子按住手:“别急,修书就像谈恋爱,得顺着它的性子来。”
沈逸寒在旁边轻声指导:“指尖再轻一点,想象它是片羽毛。”
第二次尝试时,傅严简的手稳了很多,书页完整地被揭成两层,薄得像蝉翼。老爷子拍手叫好:“有天赋!比小逸当年强多了,他第一次直接把半页纸扯下来了。”
沈逸寒的耳尖红了:“爷爷,您就别揭我短了。”
夕阳斜照进工作室时,傅严简已经能熟练地给书页刷浆糊了。老爷子看着他的背影,对沈逸寒说:“这孩子眼里有静气,跟你一样,都是能坐得住的人。”
离开时,老爷子送了他们两卷桑皮纸:“回去练练,修书先修心,心不静,手就不稳。”
走在琉璃厂的石板路上,傅严简手里拎着那卷桑皮纸,像捧着件珍宝。“王爷爷说的‘修书先修心’,”他忽然开口,“是不是跟演戏一个道理?”
“嗯,”沈逸寒踢着路边的小石子,“都得把自己交出去,跟角色,跟书页,真正待在一块儿。”他抬头看傅严简,路灯的光落在他睫毛上,投下浅浅的阴影,“你演的那个修书匠,在战火里抢救古籍,其实是在抢救人心。就像现在的你,推掉那些浮夸的戏,也是在找自己的心吧。”
傅严简停下脚步,看着沈逸寒清澈的眼睛,忽然觉得所有的语言都多余了。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刻着并蒂莲的书签,轻轻放在沈逸寒手心:“这个送你。”
沈逸寒低头看着书签,竹纹里还带着淡淡的竹香。他把另一支从《饮水词》里抽出来,放进傅严简手里:“那这个也送你。”
两支书签在灯光下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像两颗心在悄悄共鸣。
回到书店时,橘猫正趴在吧台上打盹,尾巴圈成个圈,把那本《陶庵梦忆》护在怀里。沈逸寒走过去,它立刻醒了,蹭了蹭他的手背,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看来它很喜欢你的书。”傅严简笑着说。
“它是喜欢书里的墨香。”沈逸寒翻开书,忽然指着其中一页,“你看,张岱写的‘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是不是像极了琉璃厂的雪天?”
傅严简凑过去看,字里行间仿佛真的飘起了雪,青瓦上落满了白,老匠人在暖炉边修书,墨香混着煤炉的味道,安静得能听见雪落的声音。“等下雪了,我们再来琉璃厂吧。”他轻声说,像在许下一个约定。
“好。”沈逸寒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种笃定。
傅严简离开时,沈逸寒送他到巷口。桂花已经落尽了,巷弄里飘着烤红薯的香气,是巷尾的老奶奶推着车过来了。“要两个烤红薯吗?”老奶奶笑着问,“刚出炉的,甜得流油。”
“要两个最大的。”傅严简付了钱,把其中一个递给沈逸寒,“趁热吃。”
红薯烫得厉害,沈逸寒双手来回倒着,指尖被烫得发红。傅严简看着他的样子,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为了捡书,手被划破也不在意。原来这个看起来清冷的人,也有这样笨拙的温柔。
“下周剧本围读,”傅严简剥开红薯皮,热气模糊了眼镜片,“你……有空来吗?”
沈逸寒咬了口红薯,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蔓延:“有空。”他的嘴角沾了点红薯泥,像只偷吃东西的猫。
傅严简伸手替他擦掉,指尖触到他温热的皮肤时,两人都顿了一下。烤红薯的甜香里,仿佛多了点别的什么,像墨滴入清水,慢慢晕开,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
“那我等你。”傅严简的声音有点哑。
“好。”沈逸寒低头啃着红薯,耳尖红得像熟透的樱桃。
巷口的路灯亮了,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几乎要交叠在一起。傅严简看着沈逸寒手里的烤红薯,忽然觉得,他们的故事就像这红薯,外皮朴实,内里却藏着滚烫的甜,要慢慢剥开,才能尝到最真切的滋味。
回去的车上,傅严简摸了摸口袋里的竹书签,上面还留着沈逸寒的温度。他翻开剧本,在“墨是有魂的”那句话旁边,轻轻写下:
“人也是有魂的,遇到对的人,魂就归了处。”
笔尖划过纸面,留下淡淡的墨痕,像颗种子,落在心里,正悄悄发着芽。他知道,属于他的那部人生剧本,终于要翻开最动人的篇章了——有琉璃厂的旧梦,有逸心书店的灯火,还有那个愿意陪他慢慢走的人。
这样的故事,不需要太多的跌宕起伏,只要墨香常在,灯火长明,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