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加入文学社,纯粹是因为热爱。她喜欢在文字里造梦,把青春的细腻、成长的迷茫,都化成铅字,藏在故事里。文学社纳新那天,她攥着自己写的短篇投稿,紧张得手心冒汗,直到社长笑着收下,说 “文笔很细腻,欢迎加入” ,才轻轻松了口气。
而傅言,是被篮球社社长 “卖” 给文学社的。文学社社长是傅言发小,叫秦逸,某天喝着奶茶,秦逸突然说:“你文笔那么好,来文学社当外援呗,帮着写赛事报道,也算跨社交流。” 傅言本想拒绝,可架不住秦逸软磨硬泡,“咱文学社缺人,你就当帮兄弟,而且…… 说不定能碰到有趣的人。” 这话让傅言想起跑道上的林晚,鬼使神差就答应了。
文学社第一次集体活动,在图书馆研讨室。林晚提前到了,找了个角落坐下,揪着衣角,看着陆续进来的同学,心里又期待又不安。这时,门被推开,傅言大步走进来,目光扫了一圈,瞬间锁定林晚,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他大大咧咧走到林晚旁边,椅子与地面摩擦出 “吱呀” 声,“这么巧,文学社也能碰到。” 林晚脸倏地红了,没想到会在这遇见,“嗯,我喜欢写作,就加入了。”
傅言笑着坐下,胳膊肘轻轻撞撞她,“我是被秦逸拉来当苦力的,不过…… 能碰到你,倒也不算坏事。” 这话让林晚耳朵发烫,低头假装看资料,实则心跳如鼓。活动开始,秦逸站在台前,推了推眼镜说:“今天主要是欢迎新成员,另外布置个任务,大家两两分组,写校园爱情故事投稿,主题就叫 ‘青春里的第一束光’ ,两周后交稿。” 话音刚落,傅言就举手,“社长,我想和林晚一组!” 秦逸挑挑眉,笑着点头,林晚抬头看傅言,他正冲自己笑,虎牙明晃晃的,她鬼使神差也点了头。
之后的日子,图书馆成了两人常驻地。傅言负责 “跑腿” 找素材,今天拽着林晚去看社团招新表演,说 “这热闹的氛围,能写青春的活力” ;明天又拉着她去食堂,指着排队的情侣,“你看,这是烟火气里的爱情” 。林晚被他折腾得哭笑不得,却也发现,傅言总能找到那些细微又生动的场景,像把青春掰碎了,摊在阳光下给她看。
而林晚负责把这些素材酿成故事。她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阳光透过玻璃,在稿纸上洒下光斑。傅言会安静地坐在对面,看她写一会儿,又凑过来问:“这里能不能加点篮球元素?比如男主教女主投篮,超甜!” 林晚被他逗笑,“你就想着篮球。” 但还是会把那些带着傅言印记的小细节,悄悄融进文字里。
有次研讨完,已经傍晚,校园里飘着食堂饭菜的香气。两人走在林荫道上,傅言突然说:“林晚,你写的故事里,总藏着好多细腻的情绪,像把月光揉碎了撒进去,我看的时候,心里软软的。” 林晚低头笑,“那是因为…… 素材里有让我觉得柔软的人呀。” 傅言脚步顿了顿,侧头看她,眼睛里的光比路灯还亮,林晚心跳加速,赶紧转移话题,“你看,晚霞像不像我们故事里的滤镜?” 傅言顺着她的手望去,天边的晚霞正烧得热烈,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在地上缠成温柔的形状。
日子过得很快,交稿前一晚,林晚在宿舍对着电脑收尾。江小夏凑过来,“哟,写爱情故事呢,是不是把你和傅言的事儿写进去啦?” 林晚没好气地拍她,“别乱说,这是社团任务。” 可敲下最后一个字时,她自己也明白,故事里男主教女主投篮时的紧张,女主看男主打球时的心动,全是她和傅言相处时的心情。
交稿那天,傅言和林晚一起把稿子交给秦逸。秦逸看完,笑着撞撞傅言肩膀,“行啊你小子,藏这么多小心思,这故事甜得我牙都要掉了。” 傅言挠挠头笑,林晚脸又红了,心里却像揣了蜜罐,甜滋滋的。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个藏着两人青春悸动的故事,正像一颗种子,在文学社的投稿箱里,等着开出浪漫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