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寨的狗都知道信一谈恋爱了……
十二还想着调侃他,没成想这小子一点都不害羞,还满脸的得意,那模样简直辣眼睛,后面也就没拿这件事来说了。
可是他自己按耐不住,每次约会回来,别人和他说水管爆了,他说你怎么知道我有女友了。
这个状态维持了好长一段时间,以至于很多人都去找龙卷风反映信一是不是中邪了。
次数一多,龙卷风也觉得烦,想着要不要和信一谈谈,但看了一眼对着发绳傻笑的信一。
闭上眼,咽了回去,捏捏眉骨。
算了,好不容易谈个恋爱,随他去吧,大不了自己辛苦点。
“龍哥你冇事嘛?要唔要去醫院睇下啊?”(龙哥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信一很是担忧。
“冇事,就係瞓得差啫。”(没怎么,就是没睡好),龙卷风将墨镜戴上,看他这精致的模样, “去拍拖?”
点点头,浑身冒着粉红色的泡泡。
“龍哥,你真係冇事吖嘛?”(不过龙哥,你真的没事吗?)
“真係冇嘢啦,你快啲去啦,咪畀個女仔等咁耐呀。”(真没事啦,你快去吧,别让女仔等久了)
看龙卷风这样子不似作假,信一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龍哥,我閃先~”
“去吧”
信一迫不及待往外跑,衣角翻飞,发丝在空中肆意舞动,时而跳跃,时而旋转,像一阵肆意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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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后没多久,手下就送来了叶冰裳的全部资料,龙卷风仔仔细细看着,眼里逐渐被欣赏填满。
整个人简直是优秀到乍舌,自被收养之后,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 17岁被香港最好的大学破格录取,还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
经济自由,人也长漂亮,和她接触过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极好,家世也没得说。
虽然信一是他养大的,从客观来说,这算是高攀了,追求的人肯定不在少数,人家偏偏就看上了这个傻小子,运气可谓是相当地好。
龙卷风的戒心已然放下,在心里细数着这些年来的资产。
将资料递给手下,“拎去燒咗,呢件事唔好畀信一知。”(拿去烧了,这件事别让信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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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一路跑着去的,心里有想见的人,一点也不觉得累。
在人群中一眼就锁定了叶冰裳。
只是还没等他走近,就看到叶冰裳被搭讪了,心里很是生气,是对着那个男人的。
大步走过去,将人往怀里一揽。
“對唔住,佢有咗男友啦。”(对不住,她有男友了)
说完还低下头亲了她一口,随后挑衅的看向男人,男人见此只能尴尬地走开了。
信一此时就像一只斗胜的公鸡,好不骄傲,看得叶冰裳直发笑。
“笑咩笑,唔靚仔咩?”(笑什么笑,不帅吗?)
捏住她的脸颊,嘴巴变成了嘟嘟嘴,看她含糊不清的说着帅,瞬间戳中了他的心脏。
没忍住对着嘴亲了一口,将整个人抱进怀里,撒着娇。
“BB我好愛你呀,班死佬都同我搶你,BB你唔好唔要我啊”(BB我好爱你呀,那些衰佬都跟我抢你,BB你可不要抛下我呀)
叶冰裳早已习惯他这个样子,得心应手地哄人,“傻豬嚟嘅,點會唔要你啊!”(笨蛋,怎么会不要你呀)
大庭广众之下,两人在腻歪了好一会儿才分开,刚开始的时候叶冰裳还有点害羞,可架不住信一经常这样干,也就习惯了。
两人手牵着手,彼此间甜得能拉出丝。
叶冰裳今天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色连衣裙,腰部盈盈一握,长度到膝盖,皮肤白里透粉。
露出的锁骨戴了一条信一送的蝴蝶项链,脚上是凉高跟鞋,乌黑亮丽的头发披散下来,只别着一个珍珠发卡,拿着白色的真皮包包。
明明只是简单的打扮,连妆都没化,依旧让信一移不开眼,怎么看怎么喜欢。
“BB你真係好靚呀~”
虽然每次见面他都爱说这句话,但叶冰裳很是受用。
“多謝誇獎啦,唔知呢位靚仔願唔願意陪我去行街呢?”(谢谢夸奖啦,不知道这位靓仔愿不愿意陪我去逛街呢?)
信一弯下腰,亲了亲她的手背,注视着她的眼睛,“樂意之至”(乐意至极~)
蠢作者参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