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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6(下)

狗血随笔篇

我躺在柔软的床上很快就睡着,直到有人拍了拍我的脸我才逐渐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帅脸,我下意识往前凑却被捏住脸颊。温琮言好笑的看着我:“都没结婚就对我投怀送抱了?那之前提什么分手?”我一下子清醒了,好在温琮言已经走到门口,并没有再说什么。

在这里住了两天后我有点无聊,约了好朋友出去喝酒。不知道喝了多少杯,有个人过来和我搭讪:“帅哥你有对象了吗?”我眯了眯眼睛,这年头怎么还有人这么直白!我说:“有了。”那人撇了撇嘴走了。朋友问我是谁,毕竟我那时谈恋爱谈的太多,也不知道哪个是真的哪个是玩玩。

我答:“温琮言,就那个谈的最久的。”他想了想,应该是找到对应的人了:“他啊,不是分了吗?”没办法,我把前因后果和他说了,不过没说合同的事。他看了我一眼,竖起大拇指:“你还肯谈第二次啊?”我道:“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反正有钱拿。”

和朋友散了后我是自己走回家的,但不知道是不是我迷糊,打了温琮言的电话,也是他带我回去的。从大学和温琮言谈恋爱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是喜欢温琮言的外表还是喜欢他这个人呢?

后来和温琮言相处了几个月,他对我算得上是很好,和大学时一样细心。早上会早起为我做早餐,晚上会给我买草莓味的小蛋糕,偶尔会带我出差和我去吃好吃的……不过我都归于我是温琮言未婚夫,“好”才会理所应当。但是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喜欢我?或者是我喜欢他…苦恼很久了,我去找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好朋友,她的名字叫常欢。

在我小时候,爸爸和妈妈离婚我跟着妈妈,因为妈妈得挣钱我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不出去玩也不闹,就这么等着妈妈回家。我14岁时妈妈改嫁到钟家遇到了爱她一辈子的人,那时她也发现了我的孤僻,没办法,在最难熬的时候她一天只回来8个小时。她看着我,眼睛经常会红,我不想让她担心,偶尔也会出去走走,我通常都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我就回家。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常欢,她拿着一袋东西走到我面前蹲下:“小朋友你在干什么呢。”我只看了她一眼就不理她了,看着也就只比我大3岁,怎么叫我小朋友。常欢见我没理她就在我旁边坐下,在袋子里找了找拿出一盒百醇,巧克力味的。

她什么也不说就塞到我怀里,我只觉得这个人真讨厌,刚想说什么她就走了。后来我每次去她都会给我带百醇,慢慢开始和我聊天,我听常欢说她有趣的事,听她说自己的无奈。会和我聊天,聊兴趣爱好,聊自己长大后要做什么,我逐渐变得会和常欢说话,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会谈起自己的爱好,我好像活过来了。

常欢在我眼前挥了挥手,问我在想什么,我回过神来,问了她一个问题。

“常欢,喜欢是一个什么感觉?”

她想了想给了我回答:“大概就是,一想到他(她)你的心情就会变得好些,会希望他(她)开心,过得好,就像不信佛的人也会为了他(她)祈祷一样。”

我对温琮言是这样吗?见到他我确实挺开心的。

常欢见我在思考,调侃了我一句:“不会真是有喜欢的人吧?!一定要告诉我啊,我给你出主意。”

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生根发芽,我急忙和常欢说有事就走了,为了看看我见到温琮言时心跳快不快。来到公司,小姜和我说温琮言才刚开完会,我来到他办公室,推开门发现他在小憩。心突然如同敲鼓一样“咚咚咚”跳起来,我把呼吸放轻,悄悄走到他旁边。这一刻我确定了,我喜欢温琮言,不是因为他的外表,是因为我喜欢他。

估计是我推门的声音太大,温琮言已经悠悠转醒,看到我在旁边哑声道:“你怎么在这。”我盯着温琮言的眼睛笑了笑:“嗯…你男朋友突然发现自己是喜欢你的。”捧起他的脸“吧唧”亲了一口,心满意足的靠坐在桌子上,心跳也越来越快,原来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啊。

幸好悟的不算太晚。

旁边的温琮言看到我美滋滋的神情,把手放到我的后脖颈,压下来又狠狠亲了一通,我听到他说:“当初后悔放手了,让你离开我三年。”

没事,你男朋友从今天开始要陪你很久很久了。

作者想说:不知道你们嫌不嫌结局潦草,但是我文笔不足支撑我哈哈^_^

PS:就当他们那同性恋结婚合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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