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漫过窗帘缝隙时,孙颖莎是被厨房传来的叮当声吵醒的。她揉着眼睛坐起来,摸了摸胸前的草莓胸针——昨晚临睡前特意别在睡衣上的,此刻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倒成了最好的清醒剂。
下楼时,王楚钦正站在灶台前煎蛋,晨光给他182的身影镶了圈金边。他今天穿了件浅灰色的家居服,袖子随意地卷到手肘,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随着翻炒的动作轻轻起伏。听到脚步声,他回头看了眼,嘴角弯起个浅浅的弧度:“醒了?去洗漱,早饭马上好。”
孙颖莎没应声,抱着胳膊靠在厨房门框上打量他。煎蛋的火候掌握得刚好,边缘泛着焦香,蛋黄却保持着半流心的状态——是她偏爱的样子。“王总什么时候偷偷练了厨艺?”她故意拖长了调子,“不会是为了追我,特意报了烹饪班吧?”
他把煎蛋盛进盘子,转身时顺手敲了敲她的额头:“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指尖的温度带着刚握过锅铲的热度,让她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只是不想每天吃张妈做的爱心早餐,偶尔换个口味。”
“哦?”孙颖莎挑眉,视线落在料理台上的草莓酱瓶子上,“那王总真是费心了,连我爱吃的低糖草莓酱都备着。”
王楚钦的耳根微微泛红,转身去倒牛奶:“顺手买的。”
两人坐在餐桌前吃饭时,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桌面上,把牛奶杯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孙颖莎用小勺戳着煎蛋的蛋黄,看着橙黄色的蛋液缓缓流出来,突然想起小时候在爷爷家的餐桌旁,他总把自己碗里的蛋黄挑给她,说“男子汉不吃这玩意儿”,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最爱吃蛋黄。
“对了,”王楚钦突然开口,“下午有空吗?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她舀了勺草莓酱抹在吐司上,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化开。
“去了就知道。”他卖了个关子,眼底藏着点神秘的笑意。
吃完早饭,孙颖莎回房换衣服,打开衣柜时愣了愣——原本乱糟糟的衣柜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她的连衣裙和他的衬衫分区挂着,甚至连袜子都按颜色排好了队。抽屉里,她上周乱扔的丝巾被叠成整齐的小方块,旁边还放着个新的首饰盒,里面躺着那枚草莓胸针和那条齿轮项链。
她拿起首饰盒走到镜子前,把胸针别在米白色的针织开衫上。镜中的自己脸颊微红,眼神里带着连自己都没察觉的雀跃。楼下传来王楚钦的声音:“好了没?再磨蹭太阳都晒屁股了。”
“催什么催!”她对着镜子吐了吐舌头,抓起包跑下楼。
王楚钦开的不是平时那辆迈巴赫,而是辆线条流畅的越野车。孙颖莎坐进副驾时,发现车里放着个熟悉的藤编小篮——是昨天去农场时用的那个,里面铺着块格子布,看着格外温馨。“这是要再去摘草莓?”她好奇地问。
“不是。”他发动车子,顺手把副驾的安全带拉过来递给她,“系好。”
车子驶出别墅区,沿着环城路一路向东。孙颖莎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跳得格外欢。王楚钦没再说话,车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是她偏爱的钢琴曲,音量调得刚刚好,不会打扰说话,又能填满沉默的间隙。
大概一个小时后,车子拐进一条两旁种满梧桐树的小路。树叶在头顶织成片浓密的绿荫,阳光透过叶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车子停在一栋爬满爬山虎的老房子前,门牌号是“梧桐路7号”。
“到了。”王楚钦解开安全带,侧头看她,“下车吧。”
孙颖莎跟着他下了车,抬头打量着这栋老房子。红砖墙被岁月磨得有些斑驳,门口挂着块木质牌匾,上面写着“时光杂货铺”四个字,字体歪歪扭扭的,倒有种别样的亲切感。“这是...”
“进去看看就知道了。”他推开虚掩的木门,门上的风铃叮当作响。
店里的光线有点暗,空气中弥漫着旧书和檀香混合的味道。货架上摆满了各种老物件:掉了漆的铁皮饼干盒、带着划痕的搪瓷杯、缠满胶带的卡式录音机...角落里的旧沙发上,坐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正戴着老花镜翻看着本泛黄的相册。
“陈奶奶,我们来了。”王楚钦走上前,声音放得格外轻柔。
老奶奶抬起头,看到他时眼睛一亮:“是楚钦啊?快坐快坐。”视线落在孙颖莎身上时,她笑了笑,“这位就是你常说的那个小姑娘吧?果然俊得很。”
孙颖莎的脸腾地红了,刚想解释,就被王楚钦按住了肩膀。“是,陈奶奶。”他的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她叫孙颖莎。”
老奶奶拉着孙颖莎的手坐在沙发上,絮絮叨叨地说起话来。原来这栋老房子是王楚钦小时候常来的地方,陈奶奶是他爷爷的老朋友,开这家杂货铺快五十年了。“那时候楚钦才这么高,”老奶奶用手比划着,“总爱跟在个小丫头片子后面,那丫头片子一瞪眼,他就吓得不敢说话了。”
孙颖莎的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地看向王楚钦。他正站在货架前翻找着什么,耳根红得像熟透的草莓。
“我记得有次啊,”老奶奶继续说,“那丫头片子把楚钦最宝贝的变形金刚拆了,他哭得惊天动地,我说要去找她家长,他还护着不让去,说‘莎莎不是故意的’。”
孙颖莎的眼眶突然有点热。原来他早就记得她的名字,原来他为了她,连最宝贝的玩具都舍得。
王楚钦拿着个旧相框走过来,递给孙颖莎:“你看这个。”
相框里是张泛黄的照片,背景是爷爷家的果园。照片上的小男孩穿着件蓝色的背心,个子已经比同龄孩子高了不少,正笨拙地把一个红苹果塞进旁边小女孩的口袋里。小女孩扎着两个羊角辫,仰着头瞪他,嘴角却偷偷向上扬着。
“这是...”孙颖莎的声音有点发颤。
“十岁那年拍的。”王楚钦的声音很低,“你说想吃爷爷家的苹果,我爬树给你摘,结果摔了下来,膝盖磕破了好大一块。你吓得直哭,非要背着我回家,结果把我俩都摔进了泥坑里。”
孙颖莎看着照片,那些模糊的记忆突然变得清晰起来。她记得那天的阳光很暖,苹果很甜,他膝盖上的血染红了她的白裙子,她却一点都不觉得脏。
“陈奶奶,我们还有事,先走了。”王楚钦拉起孙颖莎的手,向老奶奶道别。
走出杂货铺时,阳光正好。王楚钦牵着她的手沿着梧桐路慢慢往前走,他的手掌宽大而温暖,把她的手整个包在里面。182的他刻意放慢了脚步,好让162的她能轻松跟上。
“王楚钦,”孙颖莎突然开口,“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她。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脸上,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大概是...你第一次抢我苹果的时候吧。”他笑了笑,“也可能是你把我变形金刚拆了的时候,或者是你背着我摔进泥坑的时候。”
“我怎么不知道?”她的声音有点哽咽。
“你那时候光顾着跟我吵架了,哪看得见别的。”他捏了捏她的脸,“不过没关系,我等了你这么多年,总算等到你也喜欢我了。”
孙颖莎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不是难过,是开心。她踮起脚,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像上次在厨房那样,却没再跑开,而是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他的怀抱很宽,能把她整个圈在里面。她能清晰地听到他的心跳,沉稳而有力,像小时候她趴在他背上听到的那样。
“王楚钦,我也喜欢你。”她把脸埋在他胸口,声音闷闷的,“喜欢了好多年了。”
王楚钦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即用更大的力气抱住了她,下巴抵在她发顶,声音带着点颤抖:“我知道。”
梧桐叶在头顶沙沙作响,阳光透过叶隙洒在两人身上,像披上了件金色的外衣。孙颖莎突然觉得,这20厘米的身高差刚刚好,能让她在他怀里找到最舒服的位置,能让他低头时,刚好能吻到她的发顶。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楚钦松开她,从口袋里拿出个小盒子:“这个给你。”
孙颖莎打开盒子,里面是枚戒指,设计很简单,铂金的戒圈上镶嵌着颗小小的草莓形状的宝石,看起来格外别致。“这是...”
“不是求婚。”他的脸有点红,“就是...想给你个东西,让你每天都戴着,让别人知道你是我的。”
孙颖莎笑着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大小刚刚好。“算你有点诚意。”她伸出手,晃了晃手指,“不过这戒指也太幼稚了,像小孩子戴的。”
“你本来就是个小孩子。”他捏了捏她的脸颊,“特别是抢我东西的时候。”
两人沿着梧桐路慢慢往回走,影子被阳光拉得很长,紧紧依偎在一起。孙颖莎突然想起什么,抬头问他:“对了,你下午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给我看那张照片啊?”
“不止。”他神秘地笑了笑,“还有个东西要给你。”
回到车上,王楚钦从藤编小篮里拿出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孙颖莎:“打开看看。”
盒子里是个音乐盒,造型是个小小的果园,里面有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的剪影,小男孩正踮着脚给小女孩递苹果。拧上发条,音乐盒里传出熟悉的旋律,是小时候爷爷常哼的那首童谣。
“这是...”
“找陈奶奶定做的。”他的声音带着点紧张,“我记得你小时候总爱听这首童谣,说听着就不害怕黑了。”
孙颖莎的眼眶又热了。她确实怕黑,小时候总缠着王楚钦给她唱这首童谣,他每次都嘴硬说“难听死了”,却总会在她睡着前,偷偷在门外哼着。
“王楚钦,”她把音乐盒抱在怀里,抬头看他,“你怎么记得这么多事?”
“因为是关于你的事啊。”他的眼神很认真,“只要是关于你的,我都记得。”
回去的路上,车里的音乐换成了那首童谣。孙颖莎靠在王楚钦的肩膀上,听着熟悉的旋律,觉得心里暖暖的。她突然想起第一次在民政局拿到红本本时,心里还在想这场联姻能维持多久,没想到短短几个月,一切都变了。
车子驶进别墅区时,孙颖莎突然说:“明天去爷爷家吃饭吧?我想告诉他我们的事。”
王楚钦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好啊。不过你爷爷要是知道我‘拐跑’了他最疼的孙女,会不会拿拐杖打我?”
“肯定会。”孙颖莎笑着说,“不过我会护着你的,就像你小时候护着我一样。”
回到别墅,张妈已经做好了晚饭。餐桌上摆满了两人爱吃的菜,其中有道糖醋排骨,是王楚钦下午特意打电话让张妈做的。“尝尝这个。”王楚钦往孙颖莎碗里夹了块排骨,“张妈做的比我做的好吃。”
孙颖莎咬了口排骨,酸甜的味道在舌尖化开。她看着坐在对面的王楚钦,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幸福。没有争吵,没有算计,只有两个人,在餐桌旁分享美食,在夕阳下牵手散步,在深夜里相拥而眠。
吃完晚饭,两人坐在客厅看电视。孙颖莎靠在王楚钦怀里,看着屏幕上播放的老电影,手里把玩着他的手指。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掌心带着点薄茧,是常年握笔和敲键盘留下的痕迹。
“王楚钦,”她突然抬头看他,“我们会不会吵架啊?”
“肯定会。”他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你这么爱跟我抬杠,不吵架才怪。”
“那你会不会烦我?”
“不会。”他的声音很认真,“我喜欢跟你吵架,喜欢看你气鼓鼓的样子,喜欢听你嘴硬心软的话。孙颖莎,我喜欢你的一切,包括你的小脾气。”
孙颖莎的心跳漏了一拍,把脸埋在他怀里,闷闷地说:“算你有点眼光。”
电影放到一半,孙颖莎有点困,打了个哈欠。王楚钦把她抱起来,往卧室走去。“别动,我自己能走。”她嘟囔着,却把他抱得更紧了。
他的怀抱很稳,182的身高让他能轻松地抱着162的她。孙颖莎靠在他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觉得格外安心。
被放在床上时,她还没醒透,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衣角。“别走。”她嘟囔着,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
王楚钦在床边坐了下来,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月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淡淡的光影。他低头看着她熟睡的样子,嘴角弯起个温柔的弧度。
他想起第一次在爷爷家见到她的情景,她穿着件粉色的连衣裙,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进院子,一下子撞进了他怀里。那时候他就想,这个小姑娘真活泼,以后肯定是个麻烦。
没想到,这个麻烦一缠就是二十多年。
他俯身,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声音低得像梦呓:“晚安,我的莎莎。”
孙颖莎在睡梦中笑了笑,翻了个身,往他身边靠得更近了些。
窗外的月光很亮,把整个房间都照得暖暖的。床头柜上的闹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像是在为这对欢喜冤家,奏响最动听的安眠曲。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惊天动地,只需要在平凡的日子里,有一个人愿意为你洗手作羹汤,愿意陪你吵吵闹闹。
而孙颖莎和王楚钦,终于在吵吵闹闹的二十多年后,找到了属于他们的,最舒服的距离。往后的日子,他们会继续斗嘴,继续抬杠,继续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最温暖的痕迹。就像那首童谣里唱的:“月光光,照厅堂,你在左,我在右,一辈子,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