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星最后一次见到沈砚礼,是在市立医院的天台。
深秋的风卷着碎雨,把他的白衬衫吹得猎猎作响。他手里捏着张泛黄的诊断书,指节泛白,像是要把那薄薄的纸嵌进骨血里。
“晚期了。”他开口时,声音比风声还冷,“医生说,最多还有三个月。”
林晚星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铁锈味从喉咙里漫上来。她想起三年前那个夏夜,沈砚礼也是这样站在天台,手里攥着大学录取通知书,眼里的光比星星还亮。“晚星,等我读完博,咱们就结婚。”他说这话时,指尖蹭过她的发梢,带着刚打完篮球的汗味,却烫得她心口发颤。
可后来的故事偏了轨。他出国深造的第三年,她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照片——他在纽约的街头拥着另一个女孩,金发碧眼,笑起来有两个梨涡。她没哭,只是把他送的那只陶瓷月亮摔在地上,碎片溅起来,在脚踝划了道血痕。
再后来,他回来了,带着一身疲惫和歉意。她躲了他半年,直到上周在医院复查时,撞见他坐在肿瘤科的走廊里,背影佝偻得像株被霜打了的芦苇。
“为什么不早说?”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沈砚礼笑了笑,雨水顺着他的下颌线往下淌,混着什么温热的液体:“说了又能怎样?让你陪我耗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枚银质的月亮吊坠,边缘已经磨得发亮,“当年送你的那只碎了,我重新打了一个。”
林晚星没接。她想起那个金发女孩,想起自己在无数个深夜里反复咀嚼的背叛。那些尖锐的疼还没结痂,怎么能在他递来一颗糖时,就忘了当初的苦?
“沈砚礼,”她后退一步,雨丝打在脸上,冰凉刺骨,“我们早就结束了。”
他的手僵在半空,眼里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像燃尽的灰烬。“是,”他低声说,“是我弄丢了你。”
接下来的日子,林晚星强迫自己不去想他。她照常上班,下班,和朋友逛街,甚至开始接受母亲安排的相亲。可夜里总会惊醒,梦里全是他在天台淋雨的模样,单薄得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叶子。
直到那天,她收到他妹妹的消息,说他进了ICU。
赶到医院时,他已经陷入昏迷。监护仪发出单调的“滴滴”声,每一声都像重锤敲在她心上。他的妹妹红着眼眶递给她一本日记,说是在他枕头下发现的。
日记本里没有惊天动地的忏悔,只有些琐碎的记录。
“今天看到晚星在相亲,她笑起来还是很好看。”
“止痛药好像不管用了,可不能让她知道。”
“当年那个女孩,是导师的女儿,为了拿到实验数据,我不得不应付……晚星,我没碰过她,你信吗?”
“如果能重来,我宁愿不读这个博,守着她过一辈子。”
最后一页,夹着张照片。是他们大学时的合影,他搂着她的肩,两人笑得傻气,背景里的月亮又大又圆。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我的月光,过期了。”
林晚星捂住嘴,哭得浑身发抖。原来那些她以为的背叛,不过是他笨拙的隐瞒;原来他说的“弄丢了”,是早就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故意推开她。
她守在ICU外,守了三天三夜。第四天清晨,监护仪的声音变成了长长的“滴——”声。
护士来整理遗物时,林晚星看到那枚月亮吊坠被他攥在手里,指腹把银面蹭得发亮。
后来,每个有月亮的夜晚,林晚星都会把那枚吊坠戴在脖子上。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她空荡荡的身边,像极了很多年前,沈砚礼从身后抱住她时,说的那句:“晚星,你看,月亮在为我们作证呢。”
只是这一次,再也没人会笑着回应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