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零秒]
子弹时间开始。
工藤新一的手指扣在滑板按钮,朝雾澪的指尖悬在麻醉针扳机。
两人隔着半条米花町的霓虹对视——
“工藤,你的推理慢了0.5秒。”
“朝雾,这次我不会再算错。”
——后来米花图书馆把这一天命名为“双侦探纪念日”,因为那天不仅丢失了一本《血字的研究》,还丢失了两颗从此以后再也收不回的心。——以及,丢失了一整盒馆长最爱的樱花味羊羹(犯人是隔壁班一只叫“小黑”的流浪猫,但档案归在“未解决”里)。
————————————〔米花町市立图书馆·儿童阅览室·下午4:07〕
南川小姐发誓,她从没见过两个豆丁能把“学术吵架”升级成“民事诉讼法模拟法庭”,再升级成“国际领土争端”。
“我比他先摸到封面的!”
“但书脊在我这边,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你根本背不动一本四百页的书!”
“我背不动,但我可以把它拆成二十份,每次带二十页回家!”
三岁的工藤新一踮脚,把最后一本《血字的研究》往自己怀里拽。
三岁的朝雾澪踮得更高,单手扣住书角,另一只手已经飞快翻到扉页,用蜡笔写上“MIO”三个字母,又在旁边画了一个戴猎鹿帽的Q版小狗。
“你写错了,那是公物。”
“公物也可以预约,这是‘优先占有权’。而且我在旁边画了福尔摩斯·汪,表示我已取得‘原始取得’。”
“……福尔摩斯什么时候变狗了?”
“汪。”
南川小姐绝望地抬头——天花板的风扇吱呀吱呀转,好像也在嘲笑她。更绝望的是,隔壁绘本区的孩子们已经自动围成一圈,开始下注:
“我押左边的小卷毛赢!”
“我押右边的小辫子!她刚刚用了‘原始取得’,听起来很厉害!”
十秒后,两个豆丁被一起拎出阅览室,坐在台阶上罚背书。
“……福尔摩斯说,‘排除一切不可能’。”
“……剩下再不可能也是真相。”
他们同时抬头,发现彼此的眼睛里,倒映着同一句英文。
——以及,倒映着对方脸上因为罚坐而压出来的红印子,像两片对称的小枫叶。
但故事还没完。
南川小姐原以为罚坐十分钟就能让两小只消停,结果五分钟后,她收到了一张“联名上诉状”。
上诉状由两张撕下来的借书卡拼成,背面歪歪扭扭写满拼音,还有三个错别字和一处蜡笔涂鸦:
【上诉理由】
1. 工藤新一主张:先触封面即占有(民法先占原则)。
2. 朝雾澪主张:先写名字即登记(行政登记对抗主义)。
3. 共同请求:图书馆应增设“双人共借”条款。
4. 附加请求:如果批准,我们愿意帮南川小姐抓回偷羊羹的小黑猫。(附:小黑猫特征——尾巴尖有一撮白毛,疑似英国短毛混夏目漱石)
落款处,两个豆丁各按了一个拇指印,红彤彤的像两朵小梅花。
旁边还有第三个拇指印,是小黑猫路过时踩的,但它拒绝出庭作证。
南川小姐:“……”
她把上诉状拍照发到图书馆工作群,馆长当场拍板:
“批了!从今天起,儿童阅览室开放‘双侦探联名借阅’,一次借期无限,但需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归还。另:小黑猫档案移交给两位小侦探,限期一周。”
当天晚上,那本《血字的研究》被郑重地装进透明防尘袋,贴上新的借书卡——
书名:The Sign of the Four
借阅人:工藤新一 & 朝雾澪
借阅期限:∞
特别备注:逾期不还,需两人共同承担“福尔摩斯级”后果。
附加备注:如果抓到小黑猫,可额外奖励《波西米亚丑闻》绘本一本。
——据说很多年后,这本书再也没有被归还。
因为它被某个高中生侦探偷偷放进了自己未来的婚房书架,扉页上多了一行钢笔字:
“第一案发现场:米花图书馆。
嫌疑人:工藤新一。
作案动机:0.5 秒的动心。
共犯:朝雾澪(她当时偷偷在我手背上画了一只小狗,证据至今保留)。”
而小黑猫在案发后第七天被成功“逮捕”,条件是:
1. 每周三下午必须到图书馆接受小读者的“尾巴染色”服务(仅限可洗水彩笔)。
2. 每周五下午必须陪两位小侦探在儿童阅览室巡逻,防止新的“领土争端”。
小黑猫后来成了图书馆的荣誉馆长,工牌上写着:
“特别顾问·福尔摩斯·小黑·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