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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破碗里的冬

汉末起微尘

光和六年,冬。

陈留郡的风像淬了冰,刮在脸上生疼。陈默缩着脖子蹲在灶台前,手里那根枯树枝快被捏碎了,灶膛里的火星却还是有气无力地跳着,映得他蜡黄的脸忽明忽暗。

锅里飘着点稀汤寡水的热气,凑近了才看得清,是剁碎的灰菜掺着几粒糙米——这是一家三口今天的口粮。灰菜是昨天他在冻硬的地里刨了两个时辰才攒下的,梗子老得扎喉咙,可现在连这涩味,都成了能咽下去的“滋味”。

“咳……咳咳……”

里屋的咳嗽声又起来了,是爹陈老实。去年秋收后帮刘大户家拉粮,马车翻了,车轮碾在爹的右腿上,骨头裂了缝。当时刘大户只丢了两文钱,说“穷骨头经摔,养养就好”,可这“养”了一年,天寒时疼得爹整宿整宿翻身子,夜里常能听见他咬着草绳忍疼的动静。

“默儿,火灭了没?我端碗进去。”娘王氏掀了掀破棉帘进来,手里攥着个豁口的粗瓷碗,指节冻得发紫,上面裂了好几道口子,是常年泡在冷水里洗衣、冬天又没棉衣保暖冻出来的。

陈默往灶膛里添了把碎草,抬头看娘把锅里的“粥”往碗里盛,勺底刮得锅沿吱呀响,生怕剩了一粒米。她盛了两碗,一碗稠些——其实也只是灰菜多了点,往自己碗里拨了拨,又往陈默碗里倒了小半。

“娘,我不饿。”陈默把碗推回去,喉咙发紧。他知道娘总说“不饿”,可昨天她只喝了半碗,今天早上起来头晕,扶着墙才站稳。

“傻娃。”王氏又把碗塞回来,眼角的皱纹堆着笑,可那笑没到眼底,藏着化不开的愁,“你十七了,正是长力气的时候,饿坏了怎么行?等开春,我去采点荠菜,再挖点蒲公英根,掺和着煮,比灰菜好吃。”

陈默没接话。开春?去年开春旱了两个月,地里裂得能塞下拳头,荠菜蒲公英早就被挖光了。他盯着娘碗里几乎能照见人影的稀汤,突然想起三天前刘大户家的管家来催租的事。

那天风也这么大,管家带着两个仆役,踢开他家那扇快散架的木门,看见院里空荡荡的,劈头就骂:“陈老实那老东西呢?租子拖了三个月,想赖账?”

爹拄着木棍从屋里出来,弓着背赔笑:“管家爷,今年收成实在差,您宽限几日,等我腿好点,去镇上打零工……”

“打零工?你这瘸腿样给谁干活?”管家啐了口唾沫,抬脚就踹翻了院角那个空米缸。米缸是陶的,“哐当”碎成好几块,里面几粒耗子屎滚出来,看得人眼酸。

爹急了,往前挪了两步:“你凭啥踹我家东西?”

“凭啥?就凭你欠着刘大户的租!”管家使了个眼色,两个仆役上来就推爹。爹本就站不稳,被推得往后倒,后脑勺磕在墙角的石头上,当时就晕了过去。

娘扑上去哭,被仆役扯开。管家叉着腰喊:“三天!再交不出租,就把你家这破屋拆了抵债!”

后来爹醒了,没哭,就蹲在墙根抽烟,抽的是晒干的豆叶,呛得直咳嗽。陈默知道,爹不是不气,是气也没用——他们是佃户,是刘大户的“下人”,没处说理去。

“默儿,快喝,凉了更难咽。”娘又催了句。

陈默端起碗,吸溜了一口,灰菜的涩味直冲脑门,他却逼着自己往下咽。咽到第三口,听见娘轻轻叹了口气,他抬头,看见娘正把自己碗里那几粒糙米往他碗里拨,手指抖得厉害。

那一刻,灶膛里的火星好像溅到了心里,烧得他疼。

他不能就这么算了。

后半夜,陈默醒了。

土炕硬邦邦的,铺的稻草早就磨得不成样,硌得骨头疼。他侧过身,借着从屋顶破洞漏下来的月光,看见爹蜷缩着身子,右腿搭在一个旧棉絮团上——那是娘把自己的旧棉袄拆了,塞了些干草缝的,说是能垫着疼。爹的眉头皱得紧紧的,嘴里时不时哼一声,像是在做噩梦。

娘躺在爹旁边,背对着他,肩膀却在轻轻抽。陈默知道,娘没睡,是在偷偷哭。

他悄悄坐起来,披了件单衣——那是爹年轻时穿的,洗得发白,袖口磨破了,用粗线缝了个补丁。他走到院子里,冷风一吹,冻得他一哆嗦,却也让脑子清醒了些。

他得挣钱。得让爹请郎中,抓真正的药,而不是用灶灰敷伤口;得让娘能吃上一口正经的糙米,而不是天天喝灰菜汤;得让那些狗仗人势的仆役、管家,再也不敢踹他家的门。

可怎么挣钱?

去镇上打零工?他试过。上个月去帮张屠户劈柴,劈了一下午,手磨起了三个泡,才换了半斤杂碎,还是带血的那种。张屠户说:“现在活儿少,人多,就这价,不爱干走人。”

去山里打猎?猎户王大叔说,冬天野兽都藏起来了,进山十趟九趟空,还容易遇上狼群。上个月就有个外乡猎户,被狼咬得只剩件破衣裳。

他想起白天去村口老槐树下听人闲聊时,听到的话。

是邻村的李老三说的,他刚从县城回来,说县里贴了告示,朝廷要募兵。“说是北方有乱党,叫啥‘太平道’,聚了好多人,官府怕闹事,要招兵去防备。”李老三抽着烟,唾沫星子乱飞,“听说去了就给粮,管饱!立了军功还能赏钱,给田!要是运气好,混个小官当当,以后就不用看人脸了!”

当时有人笑他:“你别瞎吹了,当兵是去拼命的!刀枪无眼,说不定小命都没了,要田有啥用?”

李老三梗着脖子:“那总比饿死强!你看今年这年景,再过几个月,指不定多少人要去吃树皮!去当兵,至少能活着!”

当兵。

这两个字在陈默心里转了又转。

他见过当兵的。去年县里有队兵路过,穿着黑色的军服,背着长戟,腰里挂着环首刀,走路“咚咚”响,连刘大户见了都得点头哈腰。当时他就觉得,那是“厉害人”,不用受欺负。

可李老三也说了,是去拼命的。刀枪无眼……他死了,爹娘咋办?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十七岁的年纪,手却不嫩,掌心有劈柴磨的茧,指关节有挖野菜被石头硌的疤,可这双手有力气,能扛得起百十来斤的东西,能握紧柴刀。

他又抬头看了看屋里。月光下,那扇破木门歪歪扭扭的,好像一阵大风就能吹倒。他想起娘冻裂的手,爹疼得发抖的腿,想起管家踹翻米缸时那副嚣张的嘴脸。

饿死,是慢慢熬着,看着爹娘受苦,最后一家人一起倒下。

当兵,是去搏一把。或许会死,但或许……能挣来钱,挣来田,挣来让爹娘不再受欺负的底气。

哪个更值?

风又刮起来,吹得院角的破筛子“哐当”响。陈默攥紧了拳头,指节发白。

他决定了。

等过了年,天稍微暖和点,他就去县城投军。

他得活着回来。不光要活着,还得带着军功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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