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淼挑了一篮子长得最饱满的青菜和几根嫩黄瓜,用布盖着,匆匆往镇上赶。空间里的蔬菜长得极好,绿油油的透着水灵,比市面上的普通蔬菜看着诱人多了,她相信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到了镇上,她没像上次那样在角落摆摊,而是直接找到了镇上最大的酒楼“迎客楼”。她知道,酒楼对新鲜蔬菜的需求量大,而且给的价钱通常比集市高。
迎客楼的伙计见她是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农家丫头,本想把她赶走,可看到林淼掀开布露出的蔬菜时,眼睛顿时亮了。“这菜看着真新鲜!你等会儿,我去叫我们掌柜的。”
没过多久,一个穿着绸缎褂子、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正是迎客楼的掌柜王有才。王掌柜拿起一棵青菜,捏了捏,又闻了闻,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这菜是你种的?看着比别家的水灵多了。”
“是我自己种的,没用过乱七八糟的东西,保证新鲜。”林淼笑着说,“王掌柜要是看得上,以后我天天给您送过来,价钱您看着给就行。”
王掌柜打量了林淼一眼,见她虽然穿着朴素,但说话条理清晰,不像普通的乡下丫头。他心里盘算着,这菜确实好,用来做凉拌菜或者清炒,肯定受客人喜欢。
“这样吧,”王掌柜说道,“你这青菜,我给你二十文钱一斤,黄瓜三十文,每天送二十斤青菜、十斤黄瓜过来,怎么样?”
林淼心里一喜,这个价钱比她预期的高多了!她连忙点头:“行!王掌柜爽快!我明天一早就给您送来。”
“好,这是今天的钱,你点一下。”王掌柜让伙计称了重量,付了钱。林淼接过沉甸甸的铜板,心里乐开了花,这一趟就赚了七百多文,比上次卖零食还多!
离开迎客楼,林淼没急着回家,而是在镇上逛了起来。她买了些面粉和猪肉,打算回去给沈煜包饺子吃,又买了些布料和针线,想给原主做件新衣服。路过一家药铺时,她想起沈煜的伤,又进去买了些上好的金疮药,虽然效果肯定不如空间里的西药,但用来掩人耳目正好。
回到村子时,天色已经擦黑。林淼先回了趟家,把东西放下,然后拿着刚买的金疮药和一碗刚做好的鸡蛋羹,往破庙走去。
沈煜还坐在草堆上,手里拿着那本被他带在身边的书看着。听到脚步声,他抬头看来,看到林淼手里的鸡蛋羹,眼神柔和了些。
“给你带了点吃的,还有药铺买的金疮药。”林淼把东西递过去,“空间……我是说我家里的药快用完了,先用这个顶着吧。”
沈煜接过碗,没戳破她的话,只是道:“多谢。”他拿起勺子,慢慢吃着鸡蛋羹,温热的蛋羹滑入喉咙,带着淡淡的香油味,让他紧绷的神经都放松了些。
林淼坐在旁边,看着他吃饭,忽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铜板递过去:“这是今天卖菜赚的钱,虽然不多,但先还你一点。”
沈煜看了看那几个铜板,又看了看林淼认真的脸,忽然笑了。那笑容很浅,却像冰雪初融,让他原本冷硬的五官柔和了不少。“不用急着还。”他说道,“你要是真想还,不如帮我个忙。”
“什么忙?你说。”林淼连忙道。
“我身上的伤还得养些日子,不方便下山。你每天给我送吃的,顺便帮我留意一下有没有陌生人在村里打听什么,尤其是……打听一个穿着黑衣、受了伤的男人。”沈煜的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林淼心里咯噔一下,看来沈煜的身份确实不简单,好像在躲避什么人。她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会留意的。”
沈煜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低头继续看书。林淼也没打扰他,收拾好碗筷,悄悄离开了破庙。
回到家,林淼把今天赚的钱小心翼翼地存起来,心里盘算着。每天给迎客楼送菜,一个月就能赚三两多银子,用不了多久就能把欠沈煜的钱还上了。等攒够了钱,就把茅草屋修缮一下,再买点粮食种子,用空间种出来,说不定以后还能开个小铺子。
她越想越觉得有奔头,之前因为穿越而来的惶恐和不安,好像都被这些实实在在的规划冲淡了。
第二天一早,林淼准时把二十斤青菜和十斤黄瓜送到了迎客楼。王掌柜验了货,满意地付了钱,还跟她订了明天的量。
从迎客楼出来,林淼心情极好,买了些糖果,打算回去分给村里的小孩。路过集市时,她看到一个卖小鸡仔的摊位,忽然想起空间里的土地那么肥沃,不光能种菜,说不定还能养鸡。
“大爷,这小鸡仔怎么卖?”林淼问道。
“十文钱一只,买十只送一只。”卖鸡仔的大爷说道。
林淼想了想,买了十只,加上送的一只,一共十一只。她小心翼翼地把小鸡仔装在竹筐里,心里美滋滋的。回去把它们养在空间旁边的小院子里,用空间里的溪水和粮食喂着,肯定长得又快又肥。
回到村子,刚走到村口,就看到几个小孩聚在一起玩耍。林淼把糖果分给他们,孩子们高兴得围着她转。其中一个叫小石头的男孩忽然说道:“淼姐姐,昨天下午有个穿蓝衣服的叔叔来村里,问有没有看到一个受伤的人,我们说没看到。”
林淼心里一动,连忙问道:“那个叔叔长什么样?还问了别的吗?”
“长得高高瘦瘦的,眼睛很凶。”小石头想了想说,“没问别的,就问有没有受伤的男人,我们说没有,他就走了。”
林淼点点头,心里有了数。看来沈煜担心的人果然找来的,还好孩子们没说漏嘴。她得赶紧告诉沈煜这件事。
她匆匆把小鸡仔送回家,又赶紧做了些吃的,往破庙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