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测试,沈晋祈想坐我旁边,犹豫一步,还是走到前面
。
于是何雨睿就坐在了我旁边。
而宋临,他在离我三个位置远的地方。
何雨睿回头,嗓门不小:
“宋临,余念还喜欢你吗?”
他看着我慌乱无措的目光,似乎得到了成就感,对我露出一个恶劣的笑。
宋临笑:“肯定啊。”
我听见心脏裂缝的声音。
他们的语气轻飘得像在讨论天气。
我握着笔,手背青筋暴起。
原来他都知道。
他知道我喜欢他。
所以仗着我的喜欢借笔、借书、——
有借无还。
他只是知道我不会拒绝,
可我却还因为他的主动靠近而沾沾自喜。
我开始讨厌他。
讨厌他明知故问,讨厌他拿我的真心当调味剂,
讨厌他把曾经的高岭之花拉下泥潭。
可更讨厌的是——
就算这样,我还是喜欢他。
喜欢那个在食堂门口回头问我“糖醋排骨要不要”的宋临,
也喜欢现在这个把别人的喜欢当笑话的宋临。
我爱的不是他的光,也不是他的暗,
只是他。
遗憾吗?
有点吧。
亲眼看着昔日救赎的光被拉下神坛的我又是什么感想呢?
我想算了。
让时间把他冲成河底的卵石,圆钝,不再硌人。
可时间太慢,我先用笔在日记本上划掉他的名字,又一遍遍写回来。
宋临,
你是我心里生了根的刺。
拔出来会带血,留着又一直疼。
那就先疼着吧,等哪天血流干了,刺也就跟着枯萎了。
可是后来。玫瑰枯萎了,我的那份喜欢也一并埋葬在地底。
我像是一瞬间被打断了全身的骨头,又活生生挖出了心脏,尸体被人随意地丢进黑暗的深渊中。
可我也曾身处光明。
也曾有光落在我的身上。
于是我看到了沈晋祈,那个无论何时何地都站在我身后的人。
我接受了他们的撮合。
和沈晋祈在一起那天,操场上的烟花炸得震天响。
他兴奋得像个拿到糖的孩子,反复确认:“真的?不是大冒险?”
我点头,他就笑,嘴角比AK还难压。
那一瞬,我以为自己也能把旧人旧梦关进抽屉,用新钥匙锁死。
可第二天醒来,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眼底没有星光,全是借来的光。
沈晋祈很好。
好到把我写进备忘录的置顶,好到王者兵线替我清,冬天奶茶替我暖。
好到我想,我不喜欢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喜欢我不就好了。
可“好”不是喜欢。
我演得再像,也骗不过心跳。
分手是烟花谢了后的那阵硝味,呛得人想哭。
他站在月光下,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却看见水下全是漩涡。
我亲手推他下去——因为我尝过溺水的滋味。
宋临几乎在同一秒杀回我的列表。
“我喜欢你。”
四个字,轻得像复制粘贴。
原来我喜欢你是可以被他轻易说出口的。
原来这四个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贵重。
或许他以为,我的喜欢也是这样吧。
我盯着屏幕,想起几个月前我向他告白时,他也是这副语气——
礼貌、新鲜、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