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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迷失过的人

尘纾

坐上公交车回到纸与墨酒吧,李金扯着嗓子在那唱私奔,而我正常点了杯威士忌,刚落座下来

,却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哄笑。三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围坐在沙发区,其中一个正举着手机朗读:“她的眼神像过期罐头里的汁水,浑浊而危险”——天啊,这什么鬼比喻?”

我的脊椎突然僵直。那是我第二本小说《刻骨》里的句子。

“听说他后来写的根本没法看,”另一个戴耳钉的男孩加入讨论,“出版社直接拒稿了。”

玻璃杯在我手中发出危险的咯吱声。酒面晃动着,倒映出我扭曲的脸。三年前那个暴雨夜突然在脑海中炸开——我浑身湿透地站在总编办公室里,对方把《刻骨》的稿子推回来,说:“宋先生,这次恐怕不行。读者要的是希望,不是这种无病呻吟的废话。”

“嘿。”李金的声音把我拽回现实,正用抹布擦拭我面前洒出的水渍,“别跟小孩一般见识。”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水渍在木质吧台上蜿蜒成一条小河。我抓起那张餐巾纸塞进口袋,踉跄着冲向洗手间。

镜中的男人嘴角挂着水珠,眼睛布满血丝。我拧开水龙头,把脸埋进冰冷的水流。当我抬头时,一抹刺目的红色在洗手池中晕开——我的鼻血正滴答落下,混着自来水变成淡粉色。

“该死...”我扯下一叠纸巾按住鼻子,突然剧烈咳嗽起来。掌心的纸巾上,除了鼻血还沾着几丝暗红的血痰。

我盯着那抹红色,某种冰冷的认知顺着脊背爬上来。

二十三岁,酗酒,咳血,江郎才尽。这简直像是某个三流作家笔下的悲剧模板。

回到公寓时天已经黑了。握踢开地上的空泡面盒,径直走向书桌。笔记本电脑盖着一层薄灰,我吹了吹,屏幕上年轻的自己仍在循环微笑。我猛地合上电脑,从抽屉深处摸出一沓泛黄的稿纸——那是《虚》的手写初稿,被拒后再也没勇气打开。

“无病呻吟的废话。”我模仿着总编的腔调,手指抚过稿纸上已经褪色的字迹。突然,我抓起钢笔在新买的笔记本上疯狂书写起来,字迹几乎划破纸面:

“二十三岁这天,我发现自己已经死了三年。确切地说,是两年零七个月,从《虚》被扔进碎纸机那天算起。他们说我的痛苦是表演,是...”

钢笔突然没水了。我狠狠甩了甩笔,墨水溅在墙面上像一摊微型血迹。我咒骂着翻找替换墨囊,却在抽屉里摸到了鹿小汶的名片。《明言》副主编的头衔在台灯下泛着微光。

窗外,城市的霓虹准时亮起。我想起《堕于霓虹》里那个在便利店值夜班的主角,那人总说灯光是城市的呼吸。现在这些灯光却像无数双眼睛,透过窗户审判着我的堕落。

我拿起手机,对着鹿小汶的名片拍了张照,犹豫片刻后发了条短信:“接受约稿。但别期待太多。”发送成功后立刻把手机扔到沙发上,仿佛那是个即将爆炸的装置。

接下来的三天,我把自己关在公寓里。地上堆满了揉皱的稿纸,每一张都只写了开头几行:“二十三岁是道坎...当我回望...所谓才华...”

没有一段能超过两百字。第四天清晨,我在撕碎第十二个开头后,终于崩溃地把钢笔摔向墙壁。墨水瓶应声而碎,蓝黑色的液体顺着白墙流下,像一道丑陋的伤疤。

“写不出来...真的写不出来了...”我跪在那摊墨水前,突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酒精没有杀死我的才华,但杀死了我感受痛苦的能力。而一个感受不到痛苦的作家,就像没有味蕾的厨师。

手机在这时震动起来。鹿小汶回复了简短的三个字:“慢慢来。相信你哈。”

我望着那行字,突然想起十九岁的自己,在廉价出租屋里写《堕于霓虹》的最后一章时,也曾这样跪在地板上痛哭。那时是因为写得太投入,以至于分不清虚构与现实。现在却是因为连虚构的能力都丧失了。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从衣柜顶上取下一只落满灰尘的纸箱。箱子里装着读者来信,最上面那封贴着可爱的猫咪邮票,邮戳是两年前的。我用袖子擦了擦灰尘,展开信纸:

“宋先生,《堕于霓虹》让我第一次感到被理解。我在便利店打工五年,每天看着同样的霓虹灯,却从来没人说过那灯光像“冻僵的彩虹”...”

信纸在我手中微微颤动。我想起李金说的别浪费了老天给你的天赋,想起鹿小汶说读了十七遍,甚至想起那个在酒吧嘲笑我的大学生——至少他们还记得我的文字。

窗外,晨光渐渐漫过城市天际线。我捡起地上的钢笔,发现笔尖已经摔弯了。我轻轻抚过那道墙上的墨水痕迹,突然有了主意。

从厨房找来一把小刀,我开始刮取墙上的干涸墨水。蓝黑色粉末落在碟子里,加了点水,用刀尖调成简陋的墨水。然后我打开手机给鹿小汶短信:亲爱的鹿编辑:

“也许你说得对,只有真正迷失过的人才能写迷失。但我必须先找回迷路时的疼痛,我们可以约一次见面。”

鹿小汶约定的咖啡馆在城东文艺区,一个我三年未曾踏足的地方。地铁上,我反复读着自己写在残破稿纸上的那封信,手指摩挲着边缘的褶皱。出门前我换了三件衬衫,最终却还是穿回那件领口已经磨破的深蓝色棉质衬衣——我最后一场新书发布会时穿的那件。

“像个试图挽回前女友的傻瓜。”我嘟囔着把稿纸塞回口袋,摸到了李金送的那支钢笔。笔尖已经摔弯了,但我还是带着它,就像带着某种残缺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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