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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锈的麦克风

十八楼的廿一种心动

训练室的镜子蒙着层灰,刘耀文用袖子擦出一小块,露出自己眼下的乌青。墙上的时钟指向凌晨三点,扩音器里还循环着上周的录音,是严浩翔的声音,带着点没睡醒的沙哑:“耀文,这个转音再压低点,像叹气那样。”

他把麦克风线往墙上磕了磕,接触不良的杂音刺啦作响,像生锈的铁片在摩擦。三个月前,这麦克风还是好的,严浩翔总爱用它,说握着顺手,线长,能在排练室里追着刘耀文跑,抢他手里的吉他拨片。

“翔哥,你看这个和弦!”那时候刘耀文刚学会扫弦,吉他弦磨得指尖发红,严浩翔就蹲在他面前,用创可贴给他缠手指,缠得像串粽子,“笨死了,按轻点,不是使蛮劲的事。”语气凶巴巴的,指尖却软得很,蹭过他发烫的指腹。

现在创可贴用完了,刘耀文就用胶带缠,缠得太厚,按弦时总滑音。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眉头,突然听见走廊里有脚步声,心跳猛地窜了一下,抓起麦克风就往身后藏——又不是偷偷练歌的小孩了,藏什么呢?

门被推开时,带进股冷风气,不是严浩翔。是经纪人,手里捏着两张机票:“明天飞深圳,公司安排了新合作,你跟那边的团队先磨合。”

刘耀文的手指在胶带里蜷了蜷:“就我一个?”

“严浩翔那边……”经纪人顿了顿,“他要去重庆, solo 企划批下来了。”

麦克风从手里滑下去,线在地上拖出道弧线,像条断了的尾巴。刘耀文盯着经纪人的鞋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什么时候定的?他怎么没说?”

“上周就批了,让他跟你说的。”经纪人的声音很轻,“可能……怕你难受吧。”

怕他难受?刘耀文扯了扯嘴角,笑出点声来。上周严浩翔还陪他练到半夜,买了他爱吃的章鱼小丸子,说“耀文这段rap写得炸,下次舞台一定火”。原来那时候,他兜里就揣着 solo 企划书了。

镜子里的少年眼眶红了,刘耀文转身踢了脚旁边的音箱,轰鸣声震得耳膜疼。他想起严浩翔总说他脾气急,像头没长大的小狼,一点就炸。“你得学会藏住情绪,”严浩翔揉他头发时,掌心的温度总很稳,“不然以后被记者拍下来,又要写小作文。”

现在他想藏,却藏不住。喉头像堵着团棉花,咳了两声,带出血丝似的疼。

“机票我放这了。”经纪人退到门口,“好好休息,别想太多,都是为了发展。”

门关上的瞬间,刘耀文抓起麦克风就砸向镜子。玻璃裂开蛛网似的纹路,他的影子在里面碎成好几块,像被撕烂的照片。麦克风线还连着扩音器,滋滋的杂音里,突然飘出段录音——是严浩翔的声音,很清楚:“刘耀文,你再跑调我就把你吉他弦剪了!”

是上个月录的,那天刘耀文故意捣乱,把《情歌王》唱成了摇滚版,严浩翔追着他打,麦克风掉在地上,录下了这段,后来总拿出来逗他。

刘耀文蹲下去捡麦克风,手指被碎玻璃划开道口子,血珠滴在生锈的网头上,像朵没开就谢的花。他把麦克风抱在怀里,坐在地上,背靠着冰凉的音箱,听那段录音循环。

“剪啊,你剪啊。”他对着空气说,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现在你倒剪啊……”

天亮时,刘耀文把碎镜子扫进垃圾桶,用严浩翔留下的那瓶碘伏擦手指。药水瓶快空了,还是上次他打篮球崴了脚,严浩翔跑了三条街买来的,说“这个牌子不刺激”。他对着瓶口闻了闻,碘伏味里,好像还混着严浩翔身上的雪松香水味。

收拾行李时,他在衣柜最底下翻出件黑色卫衣,是严浩翔的,领口有个破洞,是被他练舞时不小心勾到钉子上撕的。那天严浩翔骂他“败家子”,却还是穿着这件破卫衣陪他去吃了三碗麻辣烫。刘耀文把卫衣叠成方块,塞进背包最底层,压得很实,像怕它跑了似的。

去机场的路上,手机响了,是严浩翔。刘耀文盯着屏幕看了半分钟,手指悬在接听键上,最终还是按了挂断。没过几秒,短信进来了:【到了深圳给我发消息,那边天气潮,记得带伞。】

他把手机塞回兜里,望着窗外飞逝的树影。以前他们一起去重庆,严浩翔也是这样,提前查好天气,把伞塞进他包里,说“你那脑子,除了记歌词什么都忘”。那时候他总嫌烦,现在才发现,被人念叨的滋味,其实挺暖的。

深圳的排练室很大,地板光可鉴人,刘耀文踩上去总觉得滑,没有原来的排练室舒服——原来的排练室地板上有块深色的印子,是上次他和严浩翔泼了可乐没擦干净的。新团队的人都很好,笑着跟他打招呼,说“久仰”,可没人知道他转音总卡壳,得有人在旁边弹着吉他带他两遍才能顺过来;没人知道他吃火锅必须配冰粉,不然会烧心;没人知道他怕黑,排练到半夜,得有人陪他走回宿舍。

第一晚住酒店,刘耀文躺在床上,摸出那件破卫衣,放在鼻尖闻了闻。雪松味淡得快没了,只剩下点洗衣液的清香,是他们俩一直用的那款。他把卫衣盖在脸上,就像以前在宿舍,严浩翔总抢他被子,他就抢严浩翔的卫衣当枕头。

“翔哥,我冷。”那时候他总这么说,明明自己盖着厚被子,就是想让严浩翔把胳膊伸过来当枕头。严浩翔骂他“事多”,却还是会照做,第二天早上胳膊麻得抬不起来。

手机又响了,还是严浩翔。刘耀文接了,没说话。

“到了?”严浩翔的声音有点哑,好像也没睡好,“吃饭了吗?深圳的烧腊不错,别吃太辣。”

“嗯。”刘耀文应了声,突然发现自己没什么话可说。以前他们能对着电话聊两小时,从歌词聊到晚饭吃什么,现在却像隔着层玻璃,看得见影子,摸不着温度。

“我这边……”严浩翔顿了顿,“solo 曲快录完了,想加段rap,你有空吗?帮我听听?”

刘耀文攥紧了卫衣,指甲掐进掌心:“没空。”

那边沉默了几秒,然后是声轻笑,听得人心里发堵:“也是,你忙。那……照顾好自己。”

挂了电话,刘耀文把手机扔到一边,蒙着被子躺了很久。后来迷迷糊糊睡着,梦见他们还在原来的排练室,严浩翔拿着麦克风追他,他跑着跑着,突然发现严浩翔不见了,只剩下他自己,对着碎掉的镜子,唱跑调的《情歌王》。

深圳的第一场演出很成功,台下欢呼声浪差点掀翻屋顶。刘耀文站在台上,灯光晃得他睁不开眼,下意识往旁边看——以前严浩翔总站在那里,递水给他,用口型说“稳住”。现在那里是空的,只有束追光,亮得像块冰。

下台时,经纪人递给他个礼盒,说是粉丝送的。刘耀文打开,里面是个麦克风,跟他砸坏的那个一模一样,连线长都一样。卡片上写着:“祝耀文永远有想唱就唱的勇气。”

他捏着新麦克风,突然想起严浩翔说过:“麦克风是歌手的武器,得握得稳。”那时候他还笑严浩翔装酷,现在才懂,稳的不是手,是心里的那点念想。

重庆那边的消息,刘耀文都是从同事嘴里听来的。“严浩翔那首 solo 爆了,榜单第一!”“听说他要开个人演唱会了,票秒空!”他听着,点点头,说“厉害啊”,转头就把手机里存的演唱会提醒删了——他本来定了闹钟,想抢张第一排的票。

有次刷视频,刷到严浩翔的采访,记者问他“最想合作的人是谁”,严浩翔对着镜头笑了笑,说“暂时保密,但他知道是谁”。刘耀文的心跳漏了一拍,赶紧划过去,却在深夜里反复点开那个视频,看了十七遍。

他开始学着自己按和弦,指尖磨出茧子,不疼,就是有点麻。学着自己查天气,出门带伞,就算忘带了,淋雨回来也会乖乖煮姜汤,不像以前,等着严浩翔骂他“活该”。学着在录音棚里待整夜,对着空荡荡的沙发说“这段贝斯太吵了”,好像严浩翔还坐在那里,抱着个抱枕打盹。

半年后,公司安排了场拼盘演出,在上海。刘耀文在后台遇见严浩翔时,对方正被一群人围着,穿着他没见过的银色外套,头发剪短了,露出利落的眉骨。严浩翔也看见了他,眼神亮了一下,想说什么,却被经纪人拉着去拍照了。

擦肩而过时,刘耀文听见严浩翔的声音从人群里挤出来:“麦克风……还在用吗?”

他没回头,攥紧了手里的新麦克风,线在掌心绕了三圈。

演出结束后,刘耀文在化妆间发现个信封,是严浩翔的助理送来的。打开一看,是张乐谱,严浩翔的字迹,写着首新歌,名字叫《老地方》。副歌部分画着个小小的麦克风,旁边标着行小字:“这段rap,等你填。”

刘耀文摸着那行字,突然想起以前,他们总在排练室的墙上写歌词,写满了就刷白了再写,严浩翔的字龙飞凤舞,他的字歪歪扭扭,混在一起,像幅没人懂的画。

他把乐谱折成小方块,塞进卫衣口袋——那件破卫衣,他一直带着,雪松味早就没了,却还是习惯揣着。

回到酒店,刘耀文打开录音软件,对着麦克风说:“翔哥,你那段副歌太甜了,得加点刺。”

说完自己先笑了,笑出了眼泪。窗外的雨下得很大,像在敲鼓,他拿起新麦克风,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开始唱那首没填完的《老地方》。

唱到“麦克风生了锈,我们走了很久”时,手机突然震动,是严浩翔的短信:【我在你楼下。】

刘耀文冲到窗边,看见楼下路灯下站着个人,穿着件黑色卫衣,领口有个破洞,正抬头往他房间看。雨打湿了他的头发,贴在额头上,像只落汤鸡。

“傻子。”刘耀文骂了句,抓起件外套就往楼下跑。

电梯里,他摸了摸口袋里的乐谱,边角被汗浸湿了点。其实他早就填好了那段rap,就藏在原来的排练室,第三块地砖下面,严浩翔说过,那里最干燥,藏东西不会坏。

跑到楼下时,严浩翔正想往回走,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跟以前一样,眼睛弯成两道缝:“刚想给你发消息,说我……”

刘耀文没让他说完,把手里的新麦克风塞给他,转身就跑,跑了两步又停下,对着他喊:“第三块地砖!记得吗?”

严浩翔握着麦克风,在雨里点了点头,头发上的水珠滴进麦克风网头里,像落了场小烟花。

刘耀文跑回电梯,背靠着冰凉的厢壁,摸出那件破卫衣,闻了闻。好像又有雪松味了,淡淡的,混着雨水的清冽,像他们一起待过的无数个雨天。

后来,有人问起他们为什么总用那支旧麦克风,刘耀文没说,严浩翔也没说。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麦克风的网头里,藏着半滴生锈的血,和十七遍没说出口的“我想你”。排练室的第三块地砖下,压着张泛黄的乐谱,背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翔哥,等你回来,我们把副歌再改改。”

而那支新麦克风,被他们挂在了墙上,线垂下来,在风里轻轻晃,像个未完待续的逗号。

上海的雨下了整夜,刘耀文躺在床上听着雨声,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乐谱。楼下的身影早已消失,可那抹黑色卫衣的轮廓,却像刻在了视网膜上,闭上眼就能看见。

凌晨四点,他终究还是爬了起来,抓起外套往酒店外跑。雨丝打在脸上微凉,他凭着记忆往演出场地的方向走——那里有间备用练习室,是他们以前来上海演出时,总偷偷溜去练歌的地方,钥匙他还留着,是严浩翔当年硬塞给他的,说“万一迷路了,这里能躲雨”。

练习室的门锁果然没换,钥匙插进去转半圈,“咔哒”一声轻响,像句迟来的应答。推开门,灰尘在月光里跳舞,角落里堆着些旧音箱,上面落着层薄灰。刘耀文走到钢琴前,琴盖掀开着,琴键上还留着半杯没喝完的矿泉水,瓶身上印着的日期,是半年前的——正是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这里练歌的日子。

他坐在钢琴前,指尖落在琴键上,冰凉的触感顺着指尖蔓延上来。试弹了几个音,走调得厉害,他自嘲地笑了笑,原来没有严浩翔在旁边弹吉他带节奏,他连最简单的旋律都抓不住。

“笨死了。”

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刘耀文猛地回头,严浩翔就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个塑料袋,头发还在滴水,黑色卫衣的肩头湿了一大片。

“你怎么在这?”刘耀文的声音有点发紧。

“猜你会来。”严浩翔走进来,把塑料袋放在钢琴上,里面是两盒热豆浆,“刚在楼下便利店买的,还热着。”他顿了顿,目光落在琴键上,“想弹哪首?我陪你。”

刘耀文没说话,只是把口袋里的乐谱掏出来,推到他面前。严浩翔拿起乐谱,指尖划过副歌部分那个小小的麦克风标记,突然笑了,抬头时眼里闪着光:“这段rap……写得比我好。”

“少来。”刘耀文别过脸,耳尖却悄悄红了,“快弹,我要练。”

严浩翔没再逗他,从背包里拿出吉他——还是那把被刘耀文磨掉漆的木吉他,琴颈上贴着块创可贴,是上次刘耀文不小心用拨片划到的,他一直没撕。和弦响起时,刘耀文的心莫名定了下来,跟着节奏开口,rap的咬字清晰利落,转音时的尾调微微发颤,却比任何时候都真诚。

唱到“老地方的灯还亮着,等我们回家”时,严浩翔突然加入和声,两个声音在空荡的练习室里交织,像溪水汇入河流,自然得仿佛从未分开过。

一曲终了,两人都没说话,只有吉他弦的余震在空气里轻轻荡。刘耀文看着严浩翔拨弄琴弦的手指,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指腹上有层薄茧——是常年练吉他磨出来的,以前他总爱把玩这双手,说“比女生的手还好看”,严浩翔就会拍开他的手,骂他“没正经”。

“为什么不告诉我solo的事?”刘耀文终究还是问了,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

严浩翔的指尖顿在琴弦上,沉默了几秒才开口:“怕你生气。”他抬头看过来,眼神很认真,“总监说只能选一个人,我想让你去,可他说你的风格更适合团队……”

“所以你就自己扛了?”刘耀文的声音陡然拔高,“你当我是小孩吗?需要你让着?”

“我不是让着你!”严浩翔也站了起来,吉他放在钢琴上发出闷响,“我是怕你受委屈!你以为 solo 那么好做?每天改歌词改到天亮,被制作人骂到狗血淋头,我不想让你……”

“我不怕!”刘耀文打断他,眼眶红了,“我怕的是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怕你一个人扛着所有事!怕……怕你觉得我帮不上忙!”

严浩翔看着他泛红的眼眶,突然就没了脾气,伸手想去揉他的头发,却在半空中停住,最终只是叹了口气:“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刘耀文别过脸,眼泪却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你知道我在深圳有多难吗?没人知道我咖啡要加三块糖,没人知道我练舞崴了脚会习惯性找你贴肌效贴,没人……”

话没说完,就被严浩翔拽进了怀里。对方的怀抱带着雨水的凉意,却又异常温暖,像小时候淋了雨,妈妈把他裹进棉被里的感觉。严浩翔的下巴抵在他发顶,声音闷闷的:“我知道。我每天都在看你的演出视频,看你喝咖啡时皱眉,就知道你没加糖;看你跳舞时总往左边偏,就知道你脚还没好利索……”

刘耀文把脸埋在他的卫衣里,眼泪浸湿了布料,带着淡淡的洗衣液清香。他想起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严浩翔先低头,不是因为认错,是怕他难过。这一次,他却不想再等对方低头了。

“翔哥,”他闷闷地说,“以后有事,不准再瞒着我。”

“嗯。”严浩翔收紧手臂,“不瞒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晨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明亮的光斑。严浩翔松开他,从背包里拿出样东西,递到他面前——是支麦克风,锈迹斑斑的网头,熟悉的黑色握柄,正是刘耀文当初砸坏的那支。

“我找人修好了。”严浩翔的指尖在网头上轻轻敲了敲,“说这麦克风的芯是好的,就是外面锈了,擦擦还能用。”

刘耀文接过麦克风,握在手里,重量刚刚好,像握住了大半年来缺失的那块拼图。他想起严浩翔说过“麦克风是歌手的武器”,原来真正的武器,从来不是有多新多亮,而是握着它时,能想起身后有个人,永远在等你回头。

“走了,”严浩翔拿起吉他,“去吃早饭,我知道有家生煎包,你以前总说想吃。”

刘耀文跟在他身后,手里紧紧攥着那支生锈的麦克风。走到门口时,他突然想起什么,回头看了眼钢琴上的矿泉水瓶,笑着喊:“严浩翔,你的水忘带了!”

严浩翔回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笑了:“留着吧,下次来还能喝。”

“下次是什么时候?”

“很快。”严浩翔的笑容在晨光里格外清晰,“等我把solo演唱会办完,我们就一起写首新歌,还在这里练。”

“拉钩。”刘耀文伸出小拇指。

“多大了还拉钩。”严浩翔嘴上嫌弃,却还是乖乖勾住他的手指,轻轻晃了晃。

晨光穿过练习室的窗户,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交叠在落满灰尘的地板上。旧音箱还在角落里沉默,矿泉水瓶在琴键上闪着光,那支生锈的麦克风被刘耀文紧紧握在手里,网头里的半滴血迹早已干透,却像颗种子,在重逢的晨光里,悄悄发了芽。

后来有人问起,他们为什么总带着那支旧麦克风演出,刘耀文会笑着说“念旧”,严浩翔则会补充一句“因为它见过我们所有的样子”。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麦克风的锈迹里,藏着大半年的思念,藏着十七遍未说出口的牵挂,藏着两个少年在雨夜里的拥抱,和一句被晨光晒暖的“不分开了”。

而那间旧练习室的门,从此再也没锁过。偶尔路过上海,他们总会溜进去坐一会儿,弹弹旧钢琴,唱唱老调子,看矿泉水瓶上的日期一点点模糊,像在看时光慢慢酿出甜酒,醇厚得让人舍不得一口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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