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一坛未经呵护的果酒,一边变的香醇甜美,一边逐渐腐烂不堪。”
筒子楼里不太能见到光亮,不过在我眼中,他也算挺亮的。
倒不是说他有多么外向,反而他是一个比较腼腆的人。
说他亮,只是因为每次我都只盯着他看。
日日宅在家里,早上九点出来,趿拉着一双穿的发黄的塑料人字拖,去公共水龙头接水洗把脸。然后中午约莫十一二点,换身衣服出来扔了垃圾,再回去。
好看的人,就算不修边幅,也是遮不住脸上的灵气的。我对耐看型的人没什么感觉,因为在这操蛋的日子里,我实在没有精力去慢热的体验美。
这筒子楼里没什么好味儿,抹布水味,油污味,洗洁精味,还有不见天日的霉味混合在一起,直往人鼻子里钻。生人来着通常捏着鼻子,而我们这些住人已习惯了。
其他人身上都是些油臭,汗臭,我习惯了。不过每次和他擦肩而过,他身上偶尔没有气味,偶尔又带着洗衣液的香味儿。
他是香的,我喜欢。我喜欢香,不喜欢臭。
我身上老有股油墨的臭味。洗不掉,不,我懒。
可我其实不懒,每天晚上回来,我都把前一天的衣服用水泡上。虽然用不起洗衣机,但第二天拧拧也能挂上铁丝。可是印刷局每天要接触太多太多文件,那油墨的味就沁进了我的皮肤。
不,不是皮肤,是沁进了我的心。我怕他闻出来我身上的臭味,即使他也许习惯了比油墨更难闻的。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我的。他有电脑,我也有。我的电脑上都是一些要打印的文件,和通讯软件。和他大概不一样,他身上有年轻人的一股劲儿,我的早就亡失了。
有时候我问自己,干嘛为了一两沓钞票,就把自己整个儿浸在那油墨罐里。这是侮辱我自己罢,那张毕业证书真是可笑。可是肉要钱,面要钱,米也要钱。我吃着衣服里挤出来的墨汁,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想他。
他每天到了半夜十二点才睡,房间总是传出敲键盘的声音。别人说扰民,不过我爱听,我也爱想那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打字是什么样子。
至于我和他做了邻舍,是因为前面说的,别人说打字声扰民,我说我不在乎,他就搬来我旁边这间。
我怜惜他,也怜惜我自己。我没有未来,他也一样。
我恨无光的筒子楼,恨不作为的世界。
那夜晚的夜色太深,那无光的黑夜太冷太冷。充满油臭味的筒子楼,分明是吃人的地方啊。春天再也没有葳蕤之花,无边的天际奋力翱翔也无法逃脱,一声叨扰也惹不尽每家每户咽进肚子里的苦。
我想他,想他。我挂念他,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们是走的最近的陌生人,我们是虚伪的文明世界的住人,我们拼了命的想要嘶吼,可是呜呼哀哉间,谁又能存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