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成亲当穿杏黄色里的衣袍,外面则笼罩着一层鲜红色的广袖纱衣。煜修进门之后,萧笙能从盖头下面看到一角衣摆,其他的便无法看清。
煜修与萧笙一同拜别父母,两人分立,并不接触。主婚人唱喝着,苏氏强颜欢笑地说了一句“恭听父母之言”,便由人搀着萧笙上了轿。
皇家花轿是如同小房子一样的,十六台大轿上面仔细铺了厚厚的红绸软毯。但纵然是这样,萧笙坐上去还是疼得直冒冷汗——那药一日只能吃一粒,且药效时间不长,需等快下轿的时候再吃,好支撑着他拜天地时动作流畅自然,这会儿只能强行转移注意力来减轻疼痛。
太子煜修与他同岁。儿时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带他进宫玩耍,几个皇子站在一起,人们第一眼就会注意到太子,不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身杏黄色的衣服,更是因为那张严肃矜贵的小脸儿。萧笙记不清儿时太子的模样,只模糊记得一双手,他想知道,这双手还是不是他儿时记忆中的那双手。于是在煜修的手还没伸到位置时,他鬼使神差地先一步握了上去。
煜修愣了一下,但随即紧紧合拢五指,与他十指相交,心想:他的太子妃莫不是太过于紧张了吧。
手中的触感温暖而干燥,与儿时的感觉也有所不同,但依旧是软软的。萧笙满意了,任由煜修拉着向前走。可刚一抬脚,针扎般的疼痛从大腿上传来,他运气咬牙坚持了一会儿,药劲上来了,才好一些。
其实太子殿下的手很正常,骨骼分明,修长有力。只不过萧笙以前握过的,要么是云起的手,要么是军营里那些跟他扳过手腕的莽汉的手。和那些手比起来,这常年握笔、偶尔握刃的手就显得更加细腻而柔软。
由东宫正门至正殿之间铺着长长的红绸。煜修的皂靴踏地,依旧不染尘埃。夕阳落下,天色逐渐暗淡,羽林军手持火把立于两侧,仿若璀璨星河一般,一直绵延到天宫里去。鼓瑟琴箫此起彼伏,伴着两人身后整齐划一的仪仗,肃穆而奢华。正殿之上,看着太子亲携太子妃的文武百官也纷纷行礼。
皇家礼节繁琐,那些简单的动作看似轻松,但对于萧笙而言却是万分的艰难。他的伤主要在大腿和腰背,天天下跪磕头用到的正是这两处。更严重的是,每磕一个头,都会有一段长长的祝词等着他,药效也就在这长长的礼节中消磨殆尽。
待到最后一节礼仪声响起之时,萧笙缓缓躬身,再抬头时忽然一阵眩晕,身子不由自主地晃了晃。这情况让他立刻惊出一身冷汗,努力撑着身子,奈何腰却使不上劲儿,眼瞧着就要出事,一只温暖的手迅速扶住了他的小臂,并且用了几分力道将他拖了起来。
温暖而柔软——是太子的手。萧笙很是感激,然而此刻却不能言语,只能轻轻捏了捏他的手心。煜修感觉自家太子妃用手传过来的示好之意,严肃端庄的脸上也有了些许暖意,也有样学样地在他的手心捏了一下。两人并肩而立,百官跪拜朝贺:“臣等恭贺,嘉礼既成,此乃社稷之福!”
等待跪拜结束,萧笙的苦难却仍没到头。从承德殿到太子妃寝殿,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而这段路同样不能乘坐车马,需要他和煜修走过去。
身上的药效已经尽数散尽,每一步都如同在刀尖上行走。萧笙的额头出了一层密密的冷汗,眼前也一阵发黑。因为太子妃是男子,下人将两人送进洞房便起身告退,留下他们两人自行合卺礼。
房门关闭,煜修抬手就要去掀盖头,谁知身边的人竟直直向他倒了过来。他下意识一把接住,将人抱在怀里,盖头也因为这一系列动作滑落下去,露出一张苍白如纸的俊脸。
看到那张脸的瞬间,煜修愣住了,忽然想起那张纸笺的话语:“萧笙,字白玉,形貌美。”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真正明白“美”字是为何物。对于父后坚持让他娶萧笙的原因,似乎也明白了一些——父皇不喜男色,专宠贵妃以至皇后难以统领后宫,朝纲不稳。所以父后看上的,或许不是萧笙家世显赫,更重要的是他的这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