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牙疼,疼醒了。
我借助微茫的夜光去看墙上的挂钟,两点十二分,指针重叠成一个合金箭头往东北方向射去﹣﹣你在的方向。
真奇怪,我很确定如今你远在大西洋沿岸的新泽西州,记得我们间的时差是十二个小时,正好半天。我也记得你有喝下午茶的习惯,所以此刻你大概又要了一杯三倍意式浓缩咖啡,为它还是不够苦而懊恼着。
苦咖啡有什么好喝的?从前我这么问过。你得意地捏我的脸,说爱吃甜的人永远还是孩子,就像我一样。可你居然以此为傲,究竟谁才像小孩子?
你看,我记得有关你的一切,却不记得自己:比如我一天该吃几次药,住在第十二层还是二十层,甚至有时候我会忘了自己叫什么。
志鑫,我叫什么名字来着?我真的……真的记不起来了。
饼干察觉到我的苏醒,叼着碗蹲在床边"呜呜"地叫唤。
我又忘记喂食了?搬出脚凳打开厨房顶柜,没封口的狗粮和红菇干、意面、通心粉一起倾倒而出。我护住头蹲下,久久站不起身,心里忽然悲伤得像下雨。
我喜欢囤粮,到处塞得满满当当,却又不擅长整理,这样狼狈的现场其实很寻常。你闻声而来,边抱怨边收拾残局,再将我拉回沙发,要我陪你看超级碗的冠军赛作为补偿。
我正要说好,你却凭空出现又走掉。
原来一切都只是我的想象,你早已不在这里,可我至今还未习惯。饼干见状,很懂事地停止满地找食,转而温驯地舔舐我的手肘。
这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它。那天你穿着纯黑的耐克T恤,小黑狗缩在你胸前仿佛隐了形,直到它冷不丁伸出舌头滑过我的手背,窝心地痒。
那时你即将出国念书,怕我孤独才送来这只小狗,还说要它做我们爱情的见证,所以用油性笔在食碗底部写下我们俩的名字。
对,饼干的碗。我翻到碗底,陈年字迹早已被腐蚀成星云状的黑点,慢慢地用笔描过点线成面,像串联起被我遗失的宇宙。
志鑫,新皓。而在名字上方,还有一个居中的大字"朱"。
我终于想起,那曾是我们共同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