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第一次遇见沈知言,是在老城区巷口那盏总晃悠的路灯下。
那天她加班到十点,踩着高跟鞋拐进巷口时,鞋跟突然卡在了石板缝里。她蹲下身费劲地掰扯,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需要帮忙吗”,带着点刚从空调房出来的凉薄气。
林晚回头,就见个穿白衬衫的男人站在路灯下,手里拎着个半旧的帆布包,指尖还夹着本卷了边的建筑杂志。他没靠太近,只站在三步外,等她点头后才走过来,屈膝半蹲,指尖轻轻扶住鞋跟,稍一用力就帮她拔了出来。动作利落,指尖没碰到她的鞋帮,只在起身时递来张纸巾:“擦下手上的灰。”
林晚道了谢,看着他走进隔壁那栋爬满爬山虎的老楼,才发现他是新搬来的邻居。
后来遇见的次数渐渐多了。有时是清晨她赶地铁,他正好从晨跑回来,手里多带了杯热豆浆,塞给她时只说“楼下早餐铺买多了”;有时是周末她在阳台晾衣服,风把衬衫吹到了他家晾衣绳上,他送过来时,衬衫领口被仔细熨过,还带着点淡淡的洗衣液香。
林晚知道他是建筑设计师,总在阳台看见他对着图纸写写画画,台灯的光映在他侧脸上,像把温柔的刀,刻着专注的轮廓。她自己是广告策划,常常对着电脑熬到深夜,偶尔抬头,看见对面阳台的灯还亮着,心里就莫名踏实。
真正熟络起来,是某个暴雨夜。林晚赶稿时突然停电,整间屋子陷入黑暗,她怕黑,缩在沙发上没敢动。没过多久,门铃响了,她摸黑开了门,门外的沈知言举着支手电筒,另一只手拎着个充电台灯:“听见你这边没声,怕你有事。”
他把台灯放在茶几上,暖黄的光立刻漫开一片。林晚看着他帮自己检查电闸,额角渗了点薄汗,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时,他也是这样,安安静静地帮她解决麻烦,不多言,却处处妥帖。
“沈知言,”她忽然开口,“你好像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
他手一顿,转过身时,台灯的光刚好落在他眼底,漾着点她从未见过的柔软:“不是刚好,是我总在留意你什么时候需要。”
那天暴雨下到后半夜,台灯的光一直亮着。他们没再说话,林晚赶稿,他在一旁看图纸,偶尔她抬头,总能撞上他望过来的目光,像巷口的路灯,不刺眼,却足够把她心里的角落都照亮。
后来巷口的路灯修好了,不再晃悠,亮得很稳。林晚和沈知言也成了巷子里最常见的一对身影,他会牵着她的手走过石板路,会在她加班晚归时,提前在路灯下等她,手里揣着温热的奶茶。
林晚问过他,第一次见她时,为什么会主动帮忙。他低头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声音轻得像晚风:“那天路灯晃啊晃,把你的影子投在墙上,我看着你蹲在那儿掰鞋跟,忽然就想,以后得把你护得稳妥点,别再让你蹲在冷风里为难。”
晚风遇见街灯,是恰到好处的温柔;她遇见他,是余生所有安稳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