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标题已经算是很土的了,但是用起来还是很贴切。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
他叫刘政,名字好听吧,虽然简单,但是不难看出他的父母对他有很大的期待。
那时我还未成年,17岁。我经常会和我的朋友去小县城一些餐饮店或是教育机构去兼职,用劳动积攒自己的零花钱。
国庆假,10点上班的日子过了2天,那天10月2日。昨天来的人是真多啊,忙都忙不开,今天会不会依旧呢?我心里想着,和朋友结伴到了店里,我的工作很简单,负责b区,看到有人来引路,端茶,帮客人点单,下单,催促厨房,客人走后收拾桌椅,摆放厨具。
刚开始两天可能是因为刚来,有新鲜感。到了今天,我就有点浮躁了。工作可以化妆,但其实我还没有学会,我涂了口红,每个人应该都有爱美之心。
确实,收获到了一些关注,皮肤白皙,素颜淡淡的,绯红的脸颊带着樱红的嘴唇,我是个很爱笑的人,对谁都是笑盈盈,客套的又有点疏离的。
那是个什么包厢?晚上,很忙,客人很多忙不开身,我帮着端盘子。去了包厢里面放碗筷,我永远记得那一刻,他的笑容是无比的灿烂,映照的整个人都光彩照人。
我应经理的吩咐,给他们送去了一碗长寿面,还没开始,只听到“对所有的烦恼说拜拜,对所有的快乐说嗨嗨”,我们把目光节拍都对上了他。他的眼睛好美,牙齿白白的,我在里头有点儿尴尬,我不敢看任何人,我有点羞涩。
他一直在看着我,我后来才知道。我有点儿局促,机械地唱着生日歌,打着节拍,我动作僵硬,声音轻轻的,根本说不出话来。本就红的脸蛋更是绯红,而我的脑海中一直浮现出他的笑脸,让我印象最深刻的。
我退出包厢,还在回味,我向我的好朋友(可)说起刚刚发生的一切。一脸的幸福,原本以为今天就这样过去,我沉浸在我的回忆。他顺着我的路线找到我,靠在墙边,他的个子高高的,我需要抬头才能看到他,我有点不好意思,他说我好可爱,有点像赵今麦。
后来他的朋友称呼我为麦麦……